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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华电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与湖北省楚新矿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湖北楚新矿业有限公司宜都市钟家冲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长皮带廊道EPCO总承包项目合同》,合同总金额为42,332.39万人民币(价税合计)。详情如下:
一、合同书买家状况
企业名字:湖北省楚新矿业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别的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45000万人民币
居所:宜都市陆城五宜大路99号
创立日期:2022年06月01日
法人代表:林春
重要股东:浙江交通网络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宜都市国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业务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矿物资源(非煤矿山)采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和许可证书件为标准)一般项目:选矿厂(除希土、放射性物质矿产资源、钨);非金属矿产及制品市场销售(除批准业务流程外,可独立依法经营相关法律法规非严禁和限制项目)
湖北省楚新矿业有限公司与企业不会有关联性,不存在产权年限、财产、人员等其他一些方面关联。
二、合同书具体内容
合同标的:长皮带廊道EPCO总包项目
合同总金额:42,332.39万人民币(价税合计)
交易方式:合同规定主要包含合同书设备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预备费、运维费等,还包含税金、运输费用、保险费用等其它杂费。在其中经营期施工进度支付付款包含预付定金、安全生产费、中后期工程进度款等;运维费为固定单价合同,按实际运输量结算。
履行期限:项目工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止2024年1月31日,如果因发包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的,工期顺延;运维管理期限:10年(自交工验收根据之日起)。
合同违约责任:合同规定了特性毁约、供货诉讼时效毁约、核心技术材料迟延交付毁约、实行耽误毁约等义务。
合同生效标准:合同规定经彼此签字盖章后创立,并于合同规定经发包方、项目承包人彼此签名盖章后起效。
三、合同的履行对企业的危害
本次交易归属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合同总金额约占公司总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16%。
合同规定的成功执行将会对公司的经营销售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将有利于装饰建材矿山行业远距离皮带输送机输送设备施工总承包及运维经验积累,有助于提升企业在这项业务行业品牌影响力。
四、合同的履行风险防范
该项目的实施过程有一定的不确定因素,例如国家环保政策产生明显变化,也会引起工作人员、设备及原材料价格的变化,如果遇见销售市场、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等不能预计的或不可抗拒等多种因素,也可能会致使合同书或全部没法按时正常的执行。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管理制度,企业将会对以上事项展开信息公开。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五日
● 上报文档:
1、《湖北楚新矿业有限公司宜都市钟家冲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长皮带廊道EPCO总承包项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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