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部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9月14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浙江嘉兴市嘉善县长江路88号梦天家居会议厅
(三)列席会议的普通股票公司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股权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情况等。
此次股东会由董事会集结,会议由老总余静渊老先生组织。大会选用当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开展决议。大会的集结、举办和表决方式均达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9人,参加9人,在其中执行董事徐小平老先生、夏群女性,独董张国林老先生、黄少明先生、曹悦老先生以通信方式出席会议;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企业董事长助理管军老先生参加了此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此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股东决议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相关说明
提案1对此中小股东决议独立记票;提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列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持有投票权数量2/3之上一致通过。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此次股东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德恒(杭州市)法律事务所
侓师:白志林、杨晓珍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当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工作的人员资质和召集人资质真实有效;这次股东会的决议流程和决议结论真实有效。
四、备查簿文件名称
1、《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梦天家居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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