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或“我们公司”)2023年中后期权益分派计划方案早已2023年9月12日举行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就权益分派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状况
1、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企业2023年中后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此次权益分派实施时确立的除权日的总市值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分配rmb2.00元(价税合计),不派股,不因公积金转增总股本。如在分配原则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因为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并购重组新增加股权发售等原因而变化时,依照每一股比例永恒不变的标准对分派总金额开展适当调整。
2、此次开展的分配原则与企业2023年第二次临时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原则一致。
3、此次执行分配原则间距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也不得超过2个月。
二、此次权益分派计划方案
我们公司2023年中后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3年中后期权益分派实施时确立的除权日的总市值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2.000000人民币(价税合计;缴税后,根据股票龙虎榜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人、QFII、RQFII及其拥有先发前增发股票本人的和证券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本人的股息红利税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我们公司暂时不缴纳个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按照其持仓时限测算应纳税所得额【注】;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基金涉及红利税,对香港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部分按10%征缴,对大陆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注:依据先进先出法的基本原则,以投资人股票账户为基准测算持仓时限,持仓1月(含1六个月)之内,每10股补交税款0.400000元;持仓1个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交税款0.200000元;持仓超出1年,无需要补交税款。】
三、除权日与股票除权日
此次权益分派除权日为:2023年9月25日,股票除权日为:2023年9月26日。
四、权益分派目标
此次分配对象是:截止到2023年9月25日在下午深圳交易所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我们公司公司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式
1、我们公司本次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公司股东红股将在2023年9月26日根据公司股东代管证劵公司(或其它托管机构)立即划归其资金帐户。
2、下列A股股东红股由我们公司自主发放: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内(专利申请日:2023年9月13日至登记日:2023年9月25日),若因自派公司股东股票账户内股权降低而造成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红股不够的,一切法律依据与不良影响由我公司自己承担。
六、咨询管理公司
咨询部门:杭氧集团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资询详细地址:浙江杭州中山北路592号
资询手机联系人:高春凤、严萱超
热线电话:0571-85869350
传真电话:0571-85869076
七、备查簿文档
1、企业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
2、企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定相关分红配股准确时间布置的文档。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9月18日
股票号: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示序号: 2023-079
债卷编码:127064 债卷通称:杭氧可转债
杭氧集团有限公司
有关可转债转股调价的通知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债卷编码:127064,债卷通称:杭氧可转债
调整前转股价格:27.88元/股
调整转股价格:27.68元/股
此次转股价格调节生效时间:2023年9月26日
一、有关可转债转股价格调节的有关规定
杭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2年5月19日发行了1,137万多张可转债(债卷通称:杭氧可转债,债卷编码:127064),依据《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其中国证监会有关发行可转债的相关规定,“杭氧可转债”发售以后,若公司产生派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含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总股本)、配资及其派发现金股利分配等情况时,企业将按照上述标准发生的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开展累计调节,实际调节方法如下所示:
配送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资:P1=(P0+A×k)/(1+k);
以上二项同步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分配:P1=P0-D;
以上三项同步进行:P1=(P0-D+A×k)/(1+n+k)。
在其中:P0为调整前高效的转股价,n为该次派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资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一股配送股利,P1为调整高效的转股价。
企业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利发生变化时,将分别进行转股价格调节,并公示转股价格调节日、更改方法及停止股权转让期内(如果需要)。当转股价格调节日是此次发行可转债持有者股权转让专利申请日或以后,变换股权登记日以前,则其持有人的股权转让申请办理按变更后的转股价格实行。
二、此次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企业2023年度中后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此次权益分派实施时确立的除权日的总市值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分配rmb2.00 元(价税合计),不派股,不因公积金转增总股本。如在分配原则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因为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并购重组新增加股权发售等原因而变化时,依照每一股比例永恒不变的标准对分派总金额开展适当调整。
依据《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售条文及其证监会有关可转债发售的相关规定,“杭氧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会由27.88元/股调整至27.68元/股,变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9月26日逐渐起效。变更后的转股价格计算方式如下所示:
P1=P0-D=27.88-0.2=27.68元/股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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