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广汇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通称“企业”)分别在2023年8月16日、9月5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三十二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允许在现有业务范围上增加“碳中和、碳转换、碳捕捉、碳封存项目研发;新兴能源项目研发;温室气体的排放控制系统产品研发;煤制活性碳及其它煤炭加工”等相关业务,与此同时,融合市场监督总局开展的全国统一业务范围备案规范化具体内容对现有业务范围进行标准化调节。(具体内容详见企业2023-055、056及062号公告)
前不久,公司已经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获得新疆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换领的《营业执照》,基本资料如下所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71296668XK
名字:广汇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种类:别的有限责任公司(发售)
居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上海路16号
法人代表:韩士发
注册资金:陆拾伍亿陆仟伍佰柒拾伍万伍仟壹佰叁拾玖元整
成立日期:1999年04月10日
营业期限:长期性
业务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天然气运营;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和许可证件为标准)一般项目:煤碳及制品市场销售;进出口业务;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采购代理服务;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市场销售;非金属矿产及制品市场销售;金属矿石市场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造市场销售;针织品市场销售;化工产品销售(没有批准类化工原材料);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消防器材销售;技术咨询、科研开发、技术服务、行业交流、专利技术转让、推广应用;以自有资金从业融资活动;碳中和、碳转换、碳捕捉、碳封存项目研发;新兴能源项目研发;温室气体的排放控制系统产品研发;煤制活性碳及其它煤炭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企业营业执照依规独立开展业务)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56 股票简称:广汇能源 公示序号:2023-065
广汇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2023年8月贷款担保执行进度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被担保人名字:企业之子公司3家企业。
●担保额度及担保余额:2023年8月提升担保额度34,224.63万余元,降低担保额度126,865.60万余元(含汇率变动);截至8月31日担保余额1,603,878.59万余元。
●贷款担保是否存在质押担保:无。
●贷款担保贷款逾期状况:无贷款逾期贷款担保。
●风险防范:2023年贷款担保预估已执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流程,预估范围之内存有对负债率高于70%的提供担保的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3年贷款担保预估状况
为保证广汇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通称“企业”或“广汇能源”)生产运营不断、稳定的发展趋势,达到公司及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的融资担保公司要求,企业在运作标准与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融合2022年贷款担保执行情况,经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允许2023年预计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最高不超过200亿人民币,预估净新增加担保额度不得超过30亿人民币,在其中:对子公司预估净新增加担保额度26亿人民币,对参股子公司(包括合伙、合作经营、入股50%完成共同控制的企业以及其它参股子公司)预估净新增加担保额度4亿人民币。
为最近一期负债率70%以上所属公司给予净新增加担保额度11.5亿人民币,为负债率70%以内的所属公司给予净新增加担保额度18.5亿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企业2023-002、004及010号公告)
二、2023年8月贷款担保执行情况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担保制度要求,企业落实措施的担保额度在预估总金额未提升前提下,可以从今年初预估范围之内,依照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包括合伙、合作经营、入股50%完成共同控制的企业以及其它参股子公司)进行筛选,在负债率70%(之上/下列)同样类型的企业范围内内部结构信用额度调济,调济随后一时点担保余额不能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遵循有关制度要求,由于在年初预估范围之内对贷款担保产生状况逐单公布次数比较高,为了便于投资人立即充分了解企业融资担保业务,企业对贷款担保执行进度分月进行统计公布。2023年8月,企业提升担保额度34,224.63万余元,降低担保额度126,865.60万余元(含汇率变动)。月内提升贷款担保清单如下所示:
企业:万余元
表明:
截至2023年8月31日,企业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238,254.43万余元;为负债率高于70%的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65,624.16万余元。依照担保制度有关规定,企业之参股子公司(包括合伙、合作经营、入股50%完成共同控制的企业以及其它参股子公司)向企业提供质押担保,相匹配担保余额38,956.50万余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概况
贷款担保涉及被担保人的相关情况(详见附件:被担保人基本概况)。
四、贷款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化
担保落实措施皆在今年初贷款担保预估范围之内,关键是为了保障子公司生产运营的正常运作。被融资担保公司均经营情况平稳、资信情况优良,贷款担保严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型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市场拓展产生不利影响,具备充足的必要性和合理化。
五、总计贷款担保金额及贷款逾期担保总数
截至2023年8月31日,提供担保余额为1,603,878.59万人民币,占上市企业最近一期经审计(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其他综合收益比例为55.56%。不会有贷款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配件:被担保人基本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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