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无锡新光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9月13日举办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大会、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结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与公司2023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股东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授于标准早已造就,允许明确2023年9月13日为授予日,授于59名激励对象335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具体详见公司在2023年9月14日公布于上海交易所页面的《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67)。
截至本公告日,激励计划的59名激励对象已经完成交款,共申购335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容诚会计师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9月1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14Z0010号),认证截止到2023年9月13日止,企业已接收59名激励对象认缴制股款rmb37,151,500.00元。全部认缴制股款都以流动资产方式资金投入。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执行前注册资金rmb250,482,183.00元,总股本rmb250,482,183.00元,早已容诚会计师公司(特殊普通合伙)检审,并且于2023年6月1日出示容诚验字[2023]214Z0005号汇算清缴报告。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造成总股本变化。
经公司与上海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定,此次授于59名激励对象的335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会由无限售标准流通股本调整为比较有限售标准流通股本,股权来源为企业从二级市场购买的我们公司A股优先股。此次变动前后左右,企业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后面,企业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新光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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