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方基金管理方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我们公司”)与兴业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兴业”)协商一致,自2023年10月12日起,新增加兴业申请办理本集团旗下中国东方区域经济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产品销售(只限前面认购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加市场销售基金及经营范围
备注名称:后面项目上线和业务开启事项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重要提醒
1.以上基金费率请详细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和我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流程公示。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流程不附加收取手续费用,定期定额投资基金申购费率和相关基金平时的基金申购费率同样。
3.基金转换就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集团旗下某只开放型基金的或者部分基金认购变换为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另一只敞开式基金份额的买卖交易。以上股票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启前端收费模式的变换业务流程。
4.业务查询的交易规则和程序以上述组织安排和规定为准。各类活动的具体规定若有转变,以上述组织网址或平台最新发布的通知为准,敬请投资者关心。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资询相关详细信息
1.兴业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561
网站地址:www.cib.com.cn
2.我们公司客服中心手机:400-628-5888
网站地址:www.orient-fund.com
风险防范:
基金托管人服务承诺以诚实信用原则、尽职履责的原则管理和应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股票基金一定赢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托管人管理的基金销售业绩不属于对于其他基金业绩主要表现的保障。基金托管人提示投资者遵照私募投资“买者自负”的基本原则,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股票基金法律条文,全面认识商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综合考虑自已的风险承受度,理性判断销售市场,对其认购股票基金的想法、机会、数量以及交易行为作出单独、慎重管理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净值转变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己压力。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方法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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