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市)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惠柏新材”、“外国投资者”或“企业”)依据中国证监会(下称“证监会”)出台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8号])(下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交易所(下称“深圳交易所”)公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圳上[2023]100号)(下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上[2018]279号)(下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圳上[2023]110号)(下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下称“《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号)(下称“《首发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自我约束标准等相关资料,及其深圳交易所相关股票发行上市制度和全新操作指南等相关规定,组织落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为防城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兴证券”、“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或“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都通过深圳交易所网下发行平台网站(下称“网下发行平台网站”)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清算交收平台,请网下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告。有关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数字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发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本次发行方法、发售步骤、回拨机制、在网上网下申购及交款、中断发售及弃购股权管理等层面,详情如下:
1、交易方式:本次发行选用向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定项配股(下称“战略配售”)(若有)、线下向满足条件的投资人询价采购配股(下称“网下发行”)和线上向拥有深圳市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购存托市值的社会发展公众投资者标价发售(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若有)、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售由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根据深圳交易所网下发行平台网站https://eipo.szse.cn)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清算交收服务平台执行;网上发行根据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下称“交易软件”)开展。请在网上投资人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外国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与骨干员工资管计划及其它外界投资人的战略配售。如本次发行价钱超出去除最大价格后网下投资者定价的中位值和加权平均值,去除最大价格后由公开募集方法成立的证券基金(下称“证券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下称“社会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下称“养老保险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下称“年金基金”)、合乎《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险资(下称“险资”)和达标境外机构资产价格中位值和加权平均值孰低值,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有关分公司东兴证券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防城港项目投资”)将按相关规定参加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战略配售有关情况详细“二、战略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于《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下称“《发行公告》”)中披露向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配股的个股总产量、申购总数、占本次发行股票数比例及其投资期限等相关信息。
2、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可向满足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初步询价立即明确发行价,线下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网下发行目标:此次网下发行对象是经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注册的证劵公司、私募基金公司、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车险公司、代理记账公司、达标境外机构及其符合一定要求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关投资者。
4、初步询价: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时间是在2023年10月17日(T-3日)的9:30-15:00。在相关期限内,满足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以通过深圳交易所网下发行平台网站填好、递交认购价钱和拟股票数量。
在网下询价逐渐前一工作日内(2023年10月16日,T-4日)早上8:30至初步询价日(2023年10月17日,T-3日)当日上午9:30前,网下投资者应通过深圳交易所网下发行平台网站(https://eipo.szse.cn)递交定价原则,并提交提议价格或价格定位。未能询价采购逐渐前提交定价原则与建议价格或价格定位的网下投资者,不可参加此次询价采购。网下投资者递交定价原则前,应当履行内部结构申请流程。网下投资者应当按照内部结构调查报告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定位进行报价,原则上不得超过调查报告提议价格定位。
参加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能够向其管理工作的不一样配售对象各自填写一个价格,每一个价格应该包括配售对象信息内容、每股股价和该价格相对应的拟认购股票数。同一网下投资者的差异价格不能超过三个,且最大价格不高于最低报价的120%。网下投资者以及管理工作的配售对象价格应该包括每股股价和该价格相对应的拟认购股票数,同一配售对象只能有一个价格。有关申请一经递交,不可所有撤消。因特殊原因要调整定价的,应当重新执行定价决策程序流程,在深圳交易所网下发行平台网站填报说明减价原因、减价力度的逻辑性测算根据、以前价格存不存在定价原则不全面及(或)定价决策程序流程不完善等状况,并把减价依据及(或)再次执行定价决策程序等资料存档备查簿。
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低变化单位是0.01元,初步询价环节网下配售目标最少拟股票数量设置为100亿港元,拟股票数量最少变化企业设置为10亿港元,即网下投资者指定配售对象的拟股票数量超出100亿港元的那一部分一定要10万股的整数,每一个配售对象的拟股票数量不能超过700亿港元。
此次网下发行每一个配售对象的认购股票数最高为700亿港元,占扣减原始战略配售后线下原始发行量的45.63%。网下投资者以及管理工作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管理规定,增强风险管控和合规,谨慎有效确定拟认购价钱和拟股票数量。参加初步询价时,请特别留意申报价格和拟股票数量相对应的拟申购额度是否超过其发放给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以及在深圳交易所网下发行平台网站填写的《招股意向书》发表日上一月最终一个自然日(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额金额与询价采购前总资产的孰低值;配售对象成立年限不满意一个月的,正常情况下以询价采购首此前第五个交易时间(2023年10月10日,T-8日)的商品资产总额测算孰低值。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发觉配售对象不执行行业管理规定,超过其向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递交资金证明材料上相对应总资产或资产规模认购的,则其配售对象的认购失效。
参加此次网下发行中的所有投资人均需按照规定在2023年10月16日(T-4日)下午12:00前通过东兴证券网下投资者智能管理系统(https://emp.dxzq.net/)进行《申购电子承诺函》《网下投资者关联方信息表》《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等信息登记以及相关审查原材料提交工作中。报请投资人留意,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于初步询价及配股时对网下投资者存不存在严令禁止情况进行核实,同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相关资质承诺和证明文件。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审查或者其提交的材料不能清除它们的存在严令禁止情况的,或经核实不符配股资质的,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回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股、把它价格做为失效价格处理不予以配股,并且在《发行公告》中直接公布。网下投资者违规参加此次新股上市网下发行的,应自己承担所产生的主要责任。
需注意一:网下投资者须严格执行行业管理规定,适时调整认购经营规模,向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属实递交总资产或资产规模证明文件,保证其在《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EXCEL电子档中填报的资产总额数据信息与其说递交的总资产证实材料中的额度保持一致,且配售对象的申购额度不能超过以上资金证明材料和《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中填报的《招股意向书》发表日上一月最终一个自然日(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额金额与询价采购前总资产的孰低值;配售对象成立年限不满意一个月的,正常情况下以询价采购此前第五个交易时间(2023年10月10日,T-8日)的商品资产总额测算孰低值。
网下投资者一旦价格则视为服务承诺它在东兴证券网下投资者智能管理系统上传总资产证明文件及填报的《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中对应的总资产或资产规模和在深圳交易所网下发行平台网站递交的数据信息一致;如不一致,所造成的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己承担。
需注意二:为推动网下投资者谨慎价格,深圳交易所在网下发行平台网站上增加了定价原则审查作用。规定网下投资者按下列规定实际操作:
在网下询价逐渐前一工作日内(2023年10月16日,T-4日)早上8:30至初步询价日(2023年10月17日,T-3日)上午9:30前,根据网下发行平台网站递交定价原则并填写提议价格或价格定位。未能询价采购逐渐前提交定价原则与建议价格或价格定位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加询价采购。网下投资者递交定价原则前,应当履行内部结构申请流程。
网下投资者应当按照内部结构调查报告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定位进行报价,原则上不得超过调查报告提议价格定位。
需注意三:为推动网下投资者谨慎价格,有利于审查创业板股票网下投资者总资产,规定网下投资者按下列规定实际操作:
初步询价期内,网下投资者需在深圳交易所网下发行平台网站内填写该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发表日上一月最终一个自然日,即2023年9月30日)的资产总额额度;配售对象成立年限不满意一个月的,正常情况下以询价采购首此前第五个交易时间(2023年10月10日,T-8日)的商品资产总额额度为标准。投资人在深圳交易所网下发行平台网站填报的资产总额额度理应与其说向主承销商递交的总资产或资产规模证实材料中的额度保持一致。
投资者需严格执行行业管理规定,适时调整认购经营规模,申购额度不能超过向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及交易所提交的资产总额及其询价采购前总资产的孰低值。如认购规模达到总资产的孰低值,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可以拒绝或去除有关配售对象价格,并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
5、线下去除占比要求:初步询价完成后,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依据去除失效价格之后的询价采购结论,对每一个满足条件的配售对象的价格依照认购价钱从高到低、同一认购价格方面按配售对象的拟股票数量从小到大、同一认购价钱同一拟股票数量上按认购时间由后至先、同一认购价钱同一拟股票数量同一认购这个时间按网下发行平台网站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次序从后面到前顺序排列,去除拟认购总产量中价格最高一部分,去除的拟认购总量为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数的1%。当拟去除的最高级申报价格一部分里的最低价格与确立的发行价相同的情况下,对于该价格上的申请不会再去除。去除部分配售对象不得参加线下及网上摇号。
在去除最大一部分价格后,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考虑到剩下价格及拟股票数量、外国投资者所处行业、市场状况、同业竞争上市公司估值水准、募资需求以及包销风险性等多种因素,谨慎适时调整发行价钱、最后发行量、合理价格投资人及有效拟股票数量。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按上述原则确定的高效价格网下投资者数量不低于10家。
合理价格就是指网下投资者申报不少于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确立的发行价,且没有做为最大价格部分被去除,同时满足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事前明确且公示的其他要求的价格。在初步询价期内递交合理定价的网下投资者即可且必须参加网下申购。可参加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以及合理拟股票数量信息内容将于《发行公告》中披露。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已聘用北京嘉源法律事务所对本次发行和包销全过程开展及时印证,并将会对网下投资者资质证书、询价采购、标价、配股、资金划拨、信息公开等相关情况的合法实效性发布明确意见。
(下转A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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