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深圳信宇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副总、核心技术人员蔡连贺先生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并不再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蔡连贺先生在任职期做为发明者办理的相关专利均非单一发明者且所有支配权均属于企业,与公司不存在涉及到职务成果、专利权有关的纠纷案件或潜在纠纷的情况,其辞职不受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所有权的完整性。
● 蔡连贺先生所负责的已经稳定工作交接,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技术研究与开发均顺利开展。经公司管理人员科学研究,新增加评定黄斌卿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别的关键技术工作人员未发生变化,蔡连贺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项目研发、产品开发、竞争优势与持续盈利造成不利影响。
一、副总辞职暨核心技术人员调节的实际情况
董事会于近日接到副总、核心技术人员蔡连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蔡连贺先生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位,并不再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企业及董事会对蔡连贺先生在任职期为企业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蔡连贺先生的相关情况
蔡连贺先生,1985年出世,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文凭。2018年4月迄今,列任深圳信宇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技术主管。2020年9月迄今,就职深圳信宇人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为公司发展核心技术人员之一。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蔡连贺先生根据深圳智慧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性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均是先发前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0.0511%。蔡连贺先生还将继续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有关服务承诺。
(二)参加的预研项目和专利状况
蔡连贺先生在任职期做为核心技术人员参与公司研究与开发,现阶段工作中已经完成工作交接,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的项目研发、产品开发、竞争优势与持续盈利造成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公布日,蔡连贺先生做为发明者申请的专利均系借助企业平台所形成的职务成果,使用权均属于企业,不会有涉及到职务成果、专利权有关的纠纷案件或潜在纠纷的情况,其辞职不受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所有权的完整性。
(三)信息保密及竟业状况
蔡连贺先生与企业签订了《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协议材料,彼此明确规定了有关商业秘密、经营秘密、管理方法隐秘等其它商业机密的保密义务、竟业及其合同违约责任等事宜,蔡连贺先生并对知晓的企业商业秘密和其它商业机密等负有保密义务。截至本公告公布日,企业没有发现蔡连贺先生有泄漏公司商业秘密的举动,没有发现它们的存在违背竟业事项情况。
(四)新增加评定核心技术人员的现象
结合公司发展需求,融合黄斌卿先生教育经历、就职简历,及其在未来对企业核心技术研发参与其中状况等因素,经公司管理人员科学研究,新增加评定黄斌卿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个人简历如下所示:
黄斌卿,1982年,中国籍,澳大利亚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8年9月至2017年10月,出任3M 中间研发实验室涂布工艺责任人。2019年8月-迄今,出任深圳市亚微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深圳信宇人科技公司施胶科学研究院。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黄斌卿根据中信证劵信宇人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下称“资产管理计划”)参加了企业IPO战略配售,拥有资产管理计划4.00%的市场份额;根据深圳智慧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持有公司股份147,500股(均是先发前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0.1509%,与持有公司5%之上股权公司股东、控股股东、公司其他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得到过证监会及其它单位处罚,未得到过上海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处理决定等惩罚,并不属于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职位要求。
二、核心技术人员辞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始终注重对优秀人才的培育和引入,企业关键技术研究团队稳定高效率。企业主要技术研发团队有着丰富的行业经验,具备创新精神,能及时把握行业技术发展前景和消费者市场需求的变化,不会有对单一核心技术人员的重要依靠。截止到2022年末,企业研发团队数量达到148人,占职工总人数比例分别是16.39%,目前研发部门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撑企业未来核心技术不断产品研发。蔡连贺先生辞职后,新增加评定黄斌卿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总数仍然是4人,核心技术人员变化情况如下所示:
现阶段,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技术研究与开发均顺利开展,公司其他关键技术工作人员未发生变化,蔡连贺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项目研发、产品开发、竞争优势与持续盈利造成不利影响。
三、企业采取措施
现阶段,蔡连贺先生所负责的已经稳定工作交接,公司各项预研项目皆在正常的推进过程中,企业研发部门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裕,目前研发部门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撑企业未来核心技术不断产品研发。企业将持续加大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塑造,提升研发团队考核评价奖励制度,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四、承销商的建议
经核实,承销商觉得:
1、信宇人的研发团队整体保持相对稳定,蔡连贺先生所负责工作已经实现稳定工作交接、衔接,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研究与开发及生产运营带来负面影响,也不会影响企业所具有的关键技术。因而,此次企业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化不会对公司竞争优势和日常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蔡连贺先生做为发明者申请的专利均系借助企业平台所形成的职务成果,使用权均属于企业,不会有涉及到职务成果、专利权有关的纠纷案件或潜在纠纷的情况,其辞职不受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所有权的完整性,也不会对信宇人市场拓展技术研发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现阶段,信宇人的日常运营均正常开展,蔡连贺先生的辞职没有对信宇人的持续盈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信宇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73 股票简称:信宇人 公示序号:2023-014
深圳信宇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七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会议是否存在被否决提案:无
一、 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 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10月13日
(二) 股东会举办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回龙埔回龙路鸿峰工业园区2号信宇人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公司股东、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投票权数量状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集结,老总杨志明老先生组织,大会采用现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 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 企业在位执行董事9人,以现场或通信方式参加9人;
2、 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以现场或通信方式参加3人;
3、 董事长助理余德山老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别的管理层出席了此次会议。
二、 提案决议状况
(一) 非累积投票提案
1、 提案名字:《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 提案名字:《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3、 提案名字:《关于修订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 涉及到重大事情,应表明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三) 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对中小股东展开了独立记票;
2、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2为特别决议提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数量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3、本次股东大会不属于关系公司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状况
1、 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广东省信达法律事务所
侓师:蔡亦文、冯晓雨
2、 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总的来说,信达律师认为:深圳信宇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第七次股东大会决议的集结、举办程序合法、合理,参加或列席工作人员资质、召集人资质合理合法、合理,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大会所形成的《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理合法、合理。
信达允许本法律服务合同随贵司本次股东大会别的信息公开材料一并公示。
特此公告。
深圳信宇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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