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状况
昆明市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2年12月5日举办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12月21日举办2022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允许公司及列入企业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应用账户余额总额不超过三亿五仟万余元(35,000万余元)的已有闲钱进行现金管理,项目投资品种包含保本理财、投资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结合资产管理(私募基金)方案、货币型基金、国债券、国债逆回购等低风险且流通性好产品,企业股东大会授权股东会及高管负责办理落实措施相关的事宜,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一年内。
以上管理决策具体内容详细企业2022年12月6日、2022年12月22日公布于深交所网站、巨潮资讯网及特定信息公开媒体《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7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示序号:2022-073)、《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示序号:2022-075)。
二、此次应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状况
三、经营风险以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
1、经营风险
(1)公司采购中、中低风险现金管理业务商品,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非常大,也不排除此项项目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资金多余的改变适度适量干预,且项目投资类目存有浮动收益或损失本金很有可能,因而短期理财的实际收益率不能准确预计;
(3)相关人员存有违规行为和指导失控的风险性。
2、企业内部风险控制
(1)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高管负责办理相关的事宜,企业将严格执行谨慎投资原则,挑选金融机构、证劵公司等消费金融机构的过程当中、高收益投资种类。
(2)老总在相关投资额度内签定有关合同文本,企业财务主管组织落实。公司及列入企业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财务部相关负责人依据平时资产多余状况拟订购买现金管理业务商品的产品类型、时限、额度,并上报公司财务总监审核同意,经总经理审签协议后方可实施。
(3)企业财务主管需在按照规定项目投资现金管理业务商品后两个工作日之内,将投资情况书面形式密送内审部门和证券事务部,与此同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业务商品动态化,如评定发现存在可能会影响企业财产安全或影响工作资金运作市场需求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有效赎出对策。
(4)企业将按照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到公布条件后,理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企业内审部门重点对现金管理业务决策及执行状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一个季末解决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投资理财产品品种、期限、信用额度、及履行授权审批程序流程是否符合规定出示对应的建议,向监事会报告。
(6)独董、职工监事应当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管与查验,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组织进行审计。
四、企业进行现金管理状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企业在过去的十二个月应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未到期总金额2.63亿人民币(含此次),投资额、投资方向均达到股东会议决议规定。
五、备查簿文档
1、企业股东会决议、股东会议决议;
2、现金管理业务商品购买凭证。
特此公告。
昆明市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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