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证劵停复牌状况:可用
因科沃斯机器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我们公司”或“企业”)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所引起的“科沃可转债”转股价格调节,公司的有关证劵停复牌如下:
● 调整前转股价格:175.34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175.41元/股
● “科沃可转债”此次转股价格调节执行日期:2023年10月26日
● “科沃可转债”自2023年10月25日终止股权转让,2023年10月26日起修复股权转让
经中国证监会(下称“证监会”)(证监批准【2021】3493号)的审批,公司在2021年11月30日发行了10,400,000张可转债,每个颜值100元,发售金额达rmb104,000万余元。经上海交易所自律监管认定书【2021】488号文允许,可转债于2021年12月29日开始在上海交易所挂牌出售,债卷通称“科沃可转债”,债卷编码“113633”。
一、转股价格调节根据
依据《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募集说明书》”)协议条款的相关规定,“科沃可转债”在此次可转债发行以后,当企业因配送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含因此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总股本)、配资使公司股权产生变化及配送股利等情况时,将按照以下表达式开展转股价格的变化(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配送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资:P1=(P0+A×k)/(1+k);
以上二项同步进行:P1=(P0+A×k)/(1+n+k);
配送股利:P1=P0-D;
以上三项同步进行:P1=(P0-D+A×k)/(1+n+k)
在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资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一股配送股利,P1为调整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所有者权益转变状况时,将分别进行转股价格调节,并且在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新闻媒体上刊登公示,并且于声明中注明转股价格调节日、更改方法及停止股权转让期内(如果需要)。当转股价格调节日为本次可转换债券持有者股权转让申请办理日或以后、变换个股备案日以前,则其持有人的股权转让申请办理按公司变更后的转股价格实行。
当公司可能会发生股份回购、合拼、公司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况使公司股权类型、数量及/或股东权利产生变化进而可能会影响此次可转换债券持有人的债务权益或股权转让衍化利益时,企业将视具体情况依照公平公正、公平、公允价值的基本原则及其充分保护此次可转换债券持有者权利的标准调节转股价格。相关转股价格调节内容包括操作办法将按照那时候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劵监督机构的有关规定来制定。
公司在2023年8月25日举行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企业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埋授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2023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单俊伟等41名激励对象因辞职已不再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继续参与企业激励计划的资质,企业将对所持有的已获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277,190股员工持股计划给予回购注销。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企业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埋授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2023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总计277,190股限制性股票的销户事项已办理完毕。因为公司股本产生变化,需要对“科沃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节。本次调整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节结论
依据《募集说明书》协议条款要求,按下列公式计算开展转股价格的变化(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P1=(P0+A×k)/(1+k)
在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资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一股配送股利,P1为调整转股价。
P0= 175.34元/股
A1= 11.40,k1= -19,000/576,863,065 = -0.003%
A2= 18.08,k2= -30,940/576,863,065 = -0.005%
A3= 41.99,k3= -150,150/576,863,065 = -0.026%
A4= 38.33,k4= -77,100/576,863,065 = -0.013%
以上K值里的总市值要以此次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后并且不考虑到因为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债股权转让而增加的股本的总股数576,863,065股为计算基本。
P1= (P0+A1×k1+A2×k2+A3×k3+A4×k4) /(1+k1+k2+k3+k4)=175.41元/股(按四舍五入标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依据上述,“科沃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从原来的175.34元/股调整至175.41元/股。变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0月26日起起效。“科沃可转债”自2023年10月25日终止股权转让,2023年10月26日起修复股权转让。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10月25日
股票号:603486 股票简称:科沃斯地宝
债卷编码:113633 债卷通称:科沃可转债
科沃斯机器人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A股可转债
第六次临时性受托管理事务管理汇报
(2023本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月
关键申明
本报告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修定)、《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下称“《受托管理协议》”)、《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募集说明书》”)等有关公布信息公开文档、第三方中介公司部门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今天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金证券”)编写。中金证券对该声明中所包含的从以上文档中引用具体内容与信息未进行独立认证,都不就得等引用内容与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任何确保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属于对投资者进行或没有进行某种违法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人解决相关的事宜作出独立思考,而不应将该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此做为中金证券所作出的服务承诺或申明。在任何时候,投资人根据本报告而进行的一切做为或不当作,中金证券不承担责任。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金证券”)做为科沃斯机器人有限责任公司发行A股可转债(债卷通称:科沃可转债,债卷编码:113633,下称“本期债券”)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不断高度关注对债券投资者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宜。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修定)《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承诺及其外国投资者于2023年10月21日公布的《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科沃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现将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所示:
一、本期债券审批概述
这次发行A股可转债发售计划方案于2021年4月23日经科沃斯机器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科沃斯地宝”、“企业”或“外国投资者”)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且经过2021年5月18日举行的2020年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中国证监会(下称“证监会”)《关于核准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批准[2021]3493号)文审批,科沃斯地宝批准发行颜值最高不超过104,000万余元可转债(下称“本期债券”、“科沃可转债”)。
科沃斯地宝于2021年11月30日发行1,040万多张可转债,每个颜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4,000万余元,扣减发行费(未税)总计1,035.98万元后,具体募集资金净额为102,964.02万余元。以上募资及时状况早已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报告并提交了XYZH/2021XAAA20259号《验证报告》。
经上海交易所自律监管认定书[2021]488号文允许,企业104,000万余元可转债于2021年12月29日起在上交所挂牌出售,债卷通称“科沃可转债”,债卷编码“113633”。
二、“科沃可转债”基本概况
(一)债卷名字:科沃斯机器人有限责任公司发行A股可转债
(二)债卷通称:科沃可转债
(三)债卷编码:113633
(四)债卷种类:可转债
(五)融资规模:rmb104,000万余元
(六)发行量:10,400,000张
(七)票面价值和发行价: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每一张颜值金额为100元,按面额发售。
(八)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期为发售之日起6年,即自2021年11月30日至2027年11月29日
(九)债券的收益率: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十)还息期限和方法
此次可转换债券选用每一年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期满偿还本金利息付款最终一年利息。
1、年利率计算
计算利息本年度利息(下称“年息”)指此次可转换债券持有者按所持有的此次可转换债券票上总额自此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有的本期贷款利息。
年息的计算公式: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此次可转换债券持有人在计算利息本年度(下称“当初”或“每一年”)付息债权备案日所持有的此次可转换债券票上总额;
i:指此次可转换债券当初息票率。
2、付息方式
此次可转换债券选用每一年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算利息开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2021年11月30日,T日)。
还息日:每一年的还息日为自此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国定假期日或歇息日,则顺延到下一个买卖日,延期期内不另行还息。每相邻的两大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算利息本年度。
付息债权备案日:每一年的付息债权备案日为每一年还息日的前一买卖日,一定会在每一年还息日以后的五个买卖日内付款当初贷款利息。在付息债权备案日前(包含付息债权备案日)申请办理转化成企业A股个股的此次可转换债券,企业不会再向持有者付款本计算利息本年度及以后计算利息本年度利息。
此次可转换债券持有者所得到的利息费用的应对税费由持有者担负。
(十一)股权转让时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此次可转债发行完毕之日(2021年12月6日,T+4日)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买卖日(2022年6月6日)起止可转债到期日(2027年11月29日)止(遇有国定假期日或歇息日延到之后第1个工作日日;延期期内还息账款不另行计算利息)。
(十二)转股价格的确定以及调节
1、初始转股价格的明确方法
此次可转换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78.44元/股,不少于《募集说明书》公示日前二十个买卖日企业A股股票买卖交易平均价(如在该二十个买卖日内发生了因除权除息、除权除息等引起股票价格调节的情况,则是对调整前买卖日的交易价格按通过相对应除权除息、除权除息变更后的购买价)与前一个买卖日企业A股股票买卖交易平均价。
前二十个买卖日企业A股股票买卖交易平均价=前二十个买卖日企业A股股票买卖交易总金额/该二十个买卖日企业A股股票买卖交易总产量;前一买卖日企业A股股票买卖交易平均价=前一买卖日企业A股股票买卖交易总金额/该日企业A股股票买卖交易总产量。
2、转股价格的变化方法及计算方法
在此次可转债发行以后,当企业因配送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含因此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总股本)、配资使公司股权产生变化及配送股利等情况时,将按照以下表达式开展转股价格的变化(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配送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资:P1=(P0+A×k)/(1+k);
以上二项同步进行:P1=(P0+A×k)/(1+n+k);
配送股利:P1=P0-D;
以上三项同步进行:P1=(P0-D+A×k)/(1+n+k)
在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资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一股配送股利,P1为调整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所有者权益转变状况时,将分别进行转股价格调节,并且在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新闻媒体上刊登公示,并且于声明中注明转股价格调节日、更改方法及停止股权转让期内(如果需要)。当转股价格调节日为本次可转换债券持有者股权转让申请办理日或以后、变换个股备案日以前,则其持有人的股权转让申请办理按公司变更后的转股价格实行。
当公司可能会发生股份回购、合拼、公司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况使公司股权类型、数量及/或股东权利产生变化进而可能会影响此次可转换债券持有人的债务权益或股权转让衍化利益时,企业将视具体情况依照公平公正、公平、公允价值的基本原则及其充分保护此次可转换债券持有者权利的标准调节转股价格。相关转股价格调节内容包括操作办法将按照那时候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劵监督机构的有关规定来制定。
(十三)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
1、调整管理权限与调整力度
在此次可转换债券存续期限,当公司A股个股在随意持续三十个买卖日含有十五个买卖日的收盘价格小于本期转股价格的85%时,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往下调整方法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议。若在前述三十个买卖日内发生了转股价格调节的情况,即在转股价格调节日前买卖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测算,在转股价格调节日及以后的买卖日按变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测算。
以上计划方案需经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即可执行。公司股东进行表决时,拥有此次可转换债券股东需要逃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面的根据调整策略的股东会举办日前二十个买卖日企业A股股票买卖交易平均价与前一买卖日企业A股股票买卖交易平均价。
2、调整程序流程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往下调整转股价格,一定会在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新闻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示调整力度、证券登记日及停止股权转让期内(如果需要)。从证券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买卖日(即转股价格调整日)起,开始恢复股权转让申请办理并实施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调整日为股权转让申请办理日或以后,变换股份登记日以前,此类股权转让申请办理应按照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实行。
(十四)股权转让总数明确方法
此次可转换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办理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数量计算公式为:Q=V/P,并且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
在其中:Q:指可转换债券的股权转让总数;V为可转换债券持有者申请办理股权转让的可转债票上总额;P为申请办理股权转让当日高效的转股价格。
此次可转换债券持有者申请办理转化成的股权须为整数金额股。股权转让时不够转换成一股的此次可转换债券账户余额,企业将根据上海交易所、证券登记组织等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在此次可转换债券持有者股权转让当日之后的五个买卖日内支付现金兑现该不够转换成一股的此次可转换债券账户余额。该不够转换成一股的此次可转换债券账户余额相对应的本期应收利息(本期应收利息的计算方法参照第十五条赎回条款的相关介绍)的支付将依据证券登记组织等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办理。
(十五)赎回条款
1、期满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期满五个买卖日内,公司将以此次可转换债券的票上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本年度贷款利息)的价钱向此次可转换债券持有者赎出所有未转股此次可转换债券。
2、如果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此次可转债转股期限内,当以下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的时候,公司有权依照此次可转换债券颜值加本期应收利息的价钱赎出或者部分未转股此次可转换债券:
①在此次可转债转股期限内,如果企业A股股市持续三十个买卖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买卖日的收盘价不少于本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此次可转换债券未股权转让额度不够rmb3,000万余元时。
此次可转换债券的赎回期与转股期同样,即发售完毕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买卖日起止此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本期应收利息的计算公式:IA=B×i×t/365
IA:指本期应收利息;
B:指此次可转换债券持有者所持有的此次可转换债券票上总额;
i:指此次可转换债券当初息票率;
t:指计息天数,也就是从上一个计算利息日起至本计息本年度赎出日止的具体日历日数(算头算不上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买卖日内发生了转股价格调节的情况,即在调节日前买卖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测算,调节日及以后的买卖日按变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测算。
(十六)回售条款
1、额外回售条款
若此次可转换债券募资使用的执行情况与企业在《募集说明书》里的服务承诺对比出现重大转变,所以该转变被证监会定性为更改募集资金用途的,此次可转换债券持有者具有一次以颜值再加上本期应收利息的价钱向领导回售所持有的部分或者全部此次可转换债券的权力。在上述情形下,此次可转换债券持有者还可以在公司新闻之后的回售申请期限内开展回售,此次回售申请期限内不执行回售的,全自动缺失该回售权。
2、如果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此次可转换债券最后两个计算利息自然年度,如果企业A股收盘价在所有的持续三十个买卖日小于本期转股价格的70%时,此次可转换债券持有者有权利将其持有的此次可转换债券或者部分以颜值再加上本期应收利息回售给企业。如在以上买卖日内发生了转股价格因产生配送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含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总股本)、配资及其派发现金股利分配等状况而调整的情况,即在调节日前买卖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测算,在优化日及以后的买卖日按变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测算。如果出现了转股价格往下修正的状况,则以上“持续三十个买卖日”须从转股价格调节之后的第一个买卖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算。
本期应收利息的计算方法参照第十五条赎回条款的相关介绍。
最后两个计算利息本年度可转换债券持有人在每一年回售标准初次达到后能按照上述承诺标准履行回售权一次,如在初次达到回售标准而可转换债券持有者未能企业到时候公示的回售申请期限内申请并执行回售的,该计算利息本年度无法再履行回售权。可转换债券持有者不可以数次履行一部分回售权。
(十七)股权转让本年度相关股利分配的所属
因此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企业A股个股享有与原股票相同的利益,在股利支付率证券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普通股股东(含因此次可转债转股产生股东)均享有本期股利分配,具有同样利益。
(十八)资信评级状况: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此次可转换债券展开了资信评级,此次可转换债券主体信用评级为AA级,债券信用评级为AA级。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已经在2023年6月21日出示债卷追踪评级报告(信评审团函字[2023]追踪0699号),保持企业主体信誉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保持“科沃可转债”的信用评级为AA。
(十九)担保事项:此次可转换债券不做担保。
(二十)备案、代管、授权委托债卷分红派息、兑现组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三、本期债券重大事情详细情况
中金证券做为本期债券的承销商、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现就此次《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科沃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的实际情况报告如下:
(一)可转债转股调价状况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承诺,企业本次发行的“科沃可转债”自2022年6月6日起可交换为公司发展A股优先股。公司本次可转换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78.44元/股,全新转股价格为175.34元/股。
1、“科沃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78.44元/股。因为公司执行2021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现了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股票过户,“科沃可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1月14日起从178.44元/股调整至178.2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2年1月13日公布的《关于“科沃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示序号:2022-003)。
2、“科沃可转债”因为公司执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现了限制性股票的预埋授于股票过户,“科沃可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2月11日起从178.28元/股调整至178.1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2年2月10日公布的《关于“科沃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示序号:2022-012)。
3、“科沃可转债”因为公司执行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注册登记的总市值为基准测算,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0元(价税合计),没有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没有进行派股。“科沃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从原来的178.13元/股调整至177.03元/股。变更后的“科沃可转债”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2日(此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起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2年5月27日公布的《关于2021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48)。
4、“科沃可转债”因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埋授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初次授予、2021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00,130股限制性股票的销户事项已办理完毕。因为公司股本产生变化,需要对“科沃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节。“科沃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从原来的177.03元/股调整至177.08元/股。变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26日起起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2年7月21日公布的《关于“科沃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示序号:2022-060)和2022年7月23日公布的《关于“科沃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61)。
5、“科沃可转债”因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埋授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埋授于、2021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2名激励对象因辞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回购注销以上激励对象所有未解锁员工持股计划总计222,660股。公司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了以上限制性股票的复购产权过户,并且于2022年10月24日实现了股权注销登记。“科沃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从原来的177.08元/股调整至177.13元/股。变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10月27日起起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2年10月26日公布的《关于“科沃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80)。
6、“科沃可转债”因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埋授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埋授予总计6名激励对象因辞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企业对所持有的已获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总计182,080股员工持股计划给予回购注销。公司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了以上限制性股票的复购产权过户,并且于2023年1月17日实现了股权注销登记。“科沃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从原来的177.13元/股调整至177.17元/股。变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月20日起起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3年1月19日公布的《关于“科沃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04)。
7、“科沃可转债”因公司终止执行2021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此同时一并终止与本激励计划配套企业《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资料。因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16,700股,辞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400股,总计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20,100股。与此同时撤销向2021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埋授于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公司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了以上限制性股票的复购产权过户,并且于2023年2月15日实现了股权注销登记。“科沃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从原来的177.17元/股调整至177.32元/股。变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2月20日起起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3年2月17日公布的《关于“科沃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10)。
8、“科沃可转债”因为公司执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科沃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节。以实施权益分派除权日注册登记的总市值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元(价税合计)。年度没有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没有进行派股。“科沃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从原来的177.32元/股调整至176.42元/股。该转股价格自公司执行2022年本年度股东分红的除权除息(息)日即2023年6月15日起起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3年6月9日披露的《关于因实施权益分派调整“科沃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53)。
9、“科沃可转债”因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埋授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埋授予钟舒乐等25名激励对象因辞职已经不再符激励条件。企业对所持有的已获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总计140,640股员工持股计划给予回购注销。公司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了以上限制性股票的复购产权过户,并且于2023年6月30日实现了股权注销登记。“科沃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从原来的176.42元/股调整至176.45元/股。变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5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3年7月4日披露的《关于“科沃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61)。
10、“科沃可转债”因2023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现了460.68亿港元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股票过户,“科沃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从原来的176.45元/股调整至175.34元/股。变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21日起起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3年7月20日公布的《关于“科沃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66)。
(二)转股价格开启调整标准
依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在此次可转换债券存续期限,当公司A股个股在随意持续三十个交易时间含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小于本期转股价格的85%时,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往下调整方法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议。
(三)此次不往下调整“科沃可转债”转股价格具体内容
截止到2023年10月20日,“科沃可转债”转股价格已开启往下修正条款。由于“科沃可转债”间距存续期期满期尚远(存续期的日期:2021年11月30日至2027年11月29日)且最近股价受宏观经济、市场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变化较大,无法恰当反映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实际价值。董事会和管理层充分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股票走势、市场情况等多种因素,及其对企业长期稳健发展和实际价值的自信,为了维护整体投资者的利益,确定投资人预估,降低对应的审议程序,公司在2023年10月20日举办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大会,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科沃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确定此次不往下调整“科沃可转债”转股价格,与此同时不久的将来六个月内(即2023年10月21日至2024年4月20日),如再度开启“科沃可转债”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明确提出往下调整计划方案。在这段时间以后(从2024年4月22日起测算),若再度开启“科沃可转债”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到时候董事会会再次召开工作会议再决定是否履行“科沃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往下调整支配权。
“科沃可转债”股权转让期为2022年6月6日到2027年11月29日,目前已进入转股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影响因素分析
外国投资者此次《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科沃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合乎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承诺,未对发行人日常运营及偿债能力指标组成危害。
中金证券做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全面保障债券投资人利益,执行债券受托管理人岗位职责,在获知相关事宜后,及时向外国投资者进行了沟通,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修定)《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相关规定出示本临时性受托管理事务管理汇报。中金证券后面将密切关注外国投资者对本期债券的利息偿还情况及别的对债券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宜,并把认真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岗位职责。
专此报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思考。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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