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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宏伟控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2月7日举行了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有关提案;2023年10月19日举行了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细企业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的相关公告。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下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企业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本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名册在公司内部展开了公示公告,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展开了审查。有关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如下所示:
一、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企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职位。
2、公示期:2023年10月21日至2023年10月30日。
3、公示方式:企业内部OA系统软件。
4、意见反馈方法:在公示期间,公司职员可通过微信、电子邮件及当众意见反馈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进行反馈,公司监事会将会对相关反馈进行统计。
5、公示结果:截止到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质疑,无意见反馈纪录。
二、职工监事核查意见
依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职工监事审查了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证件、与企业(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在企业任职情况等,融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和核查结果,发布核查意见如下所示:
1、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要求,合乎《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政策规定的激励对象标准,它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理合法、合理。
2、激励对象均是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的时候在企业就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对企业稳定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员工。
3、激励对象不会有《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以下任一不可变成激励对象的情况:
(1)近期12个月被证交所定性为不恰当候选人;
(2)近期12个月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定性为不恰当候选人;
(3)近期12个月因重要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分或者采取市场禁入对策;
(4)具备《公司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管人员情况的;
(5)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参加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评定其他情形。
4、本激励计划涉及到的激励对象不包含独董、公司监事、直接或合计持有企业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控股股东及配偶、爸爸妈妈、儿女。
5、激励对象不会有禁止参加股权激励方案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企业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行政规章所规定的任职要求,符合相关规定的激励对象标准,它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理合法、合理。本激励计划的公示情况合乎《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所以。
广东省宏伟控投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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