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企业”)于2023年10月24日举办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职工监事第十七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届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经在2023年10月13日期满。截止到此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期满之时,激励对象总共独立行权9,639,440份,期满未行权88,000份。企业依照规定将期满未行权的88,000份个股期权给予销户。此次销户结束后,《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个股期权数量由27,884,832份调整至27,796,832份,激励对象为562人。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6日企业刊登在特定披露信息主流媒体《证券时报》及其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届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58)。
企业以上注销股票股指期货数量调节,合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依法履行必需程序。
2023年10月31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后,以上88,000份个股期权的销户事项已办理完成。
特此公告。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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