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3股票简称:立昂技术序号:2023-007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立昂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立昂云技术(四川)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四川云数据信息”)与银行业、承销商签署了募资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资基本概况
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开具的《关于同意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批准〔2022〕2808号)允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售人民币普通股107,380,499股,发行价为8.82元/股,募资总额为rmb947,096,001.18元,扣减此次公开增发承销保荐费、律师代理费、会计费及其它发行费总计rmb38,096,623.81元(没有企业增值税),具体募资净收益为人民币908,999,377.37元,以上融资资产已经在2023年2月20日划至企业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募资到帐事宜出具了《验资报告》(信大会师报字[2023]第ZA10115号),确定募资到帐。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情况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状况
为加强募资管理方法,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利,依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需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在2021年6月1日召开第三届股东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本次,企业、四川云数据及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行、新疆天山农商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沙依巴克区分行、兴业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支行、我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支行、中信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支行各自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此次募资重点账户设立和存储状况详细如下(截止到2023年2月20日):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招标方:立昂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立昂云技术(四川)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方:我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行、新疆天山农商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沙依巴克区分行、兴业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支行、我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支行、中信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支行
丙方: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一)招标方已经在承包方设立募资重点帐户(下称“资金”),该资金仅限于甲方的立昂云技术(成都简阳)一号产业基地工程项目(I期)、立昂云技术(成都简阳)一号产业基地工程项目(II期)、补充流动资金新项目募资的存储和应用,不可以作为别的主要用途。
在募集资金专户内,招标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将资金里的部分资金以存款单或其它有效理财方式储放。招标方应先存款单或其它有效理财方式储放账款的实际额度、储放方法、储放时限等相关信息及时联系丙方。以上存款单或其它有效理财方式储存的账款不可设置质押贷款、不能转让。招标方不可从以上存款单或其它有效理财方式储存的账款立即取出资产。
(二)招标方、承包方应一同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规章制度。
(三)丙方做为甲方的承销商/税务顾问,应依据相关规定特定保荐代表人/主办人或其它工作人员对招标方募集资金使用状况进行监管。丙方应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招标方制订的募资资金管理制度执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利采用现场勘察、书面形式咨询等形式履行其决定权。甲方和乙方应紧密配合丙方调查分析和查看。丙方每个季度对招标方现场勘察时要与此同时查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状况。
(四)招标方受权丙方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人宋华杨、王晓随时都可以到承包方查看、复制招标方资金的相关资料;承包方应当立即、精确、全面地向给予所需要的相关资金的相关资料。
保荐代表人/主办人向乙方查看招标方资金相关情况时应该出示个人的合理合法身份证件;丙方指定别的工作员向乙方查看招标方资金相关情况时应该出示个人的合理合法身份证件和介绍信。
(五)承包方分月(每个月10日以前)向甲方出示清单银行对账单,并密送丙方。承包方理应确保清单银行对账单具体内容真正、精确、详细。
(六)业主一次或十二个月之内总计从资金中取出的金额超过5000万余元(依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或募资净收益的20%中间明确)的,甲方公司及承包方需及时以发传真及/或电子邮件形式通告丙方,并提供资金的开支明细。
(七)承包方若发现招标方存有违规使用募资或其它重大风险时,应及时告知丙方,并协助丙方展开调查和核查。
(八)丙方有权利根据有关要求拆换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丙方拆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理应将这些证明材料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与此同时向乙方通告拆换后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联系电话。拆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不受影响本协议法律效力,本协议第四条合同约定的招标方对丙方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受权由拆换后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继受具有。
(九)承包方连续三次未能及时向丙方出示清单银行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告资金超大金额取出状况,及其存有未相互配合丙方调研资金情况的,业主或丙方有权要求招标方单方停止本协议并销户募集资金专户。
(十)本协议一切一方当事人违反本协议书,需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而所遭遇的损害。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人代表(责任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签定加盖分别公司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起效,至相匹配管控资金注销且丙方督查期结束后无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持壹份,向深圳交易所、证监会新疆省监管局各上报一份,其他留招标方预留。
四、备查簿文档
立昂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立昂云技术(四川)有限公司与银行业、承销商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300603股票简称:立昂技术序号:2023-008
立昂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发售状况报告
公布的提示性公告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及有关文件已经在2023年2月24日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股票信息公开网址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布,烦请投资人查看。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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