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2-012号公告。
2023年2月10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5,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详见公司临2023-002号公告;2023年2月24日,公司将剩余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