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安徽新集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集煤电”)持有本公司股份185,902,8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18%。本次新增质押股份数量21,2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1.40%,占公司总股本的0.82%。本次质押完成后,新集煤电累计质押股份92,94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49.99%,占公司总股本的3.59%。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获悉公司股东新集煤电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无限售流通股在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集煤电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风险应对措施
新集煤电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质押风险可控,公司将根据股份质押情况以及新集煤电股份质押风险情况持续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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