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57版)
成都康佳电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担保人:海南康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7月10日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西河路红树林创新创业服务中心1001房
法定代表人:张磊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国内贸易;进出口贸易;国内外货运代理;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贵金属制品、工艺品、农产品、水产品、林产品、矿产品(不含专营、专控、专控商品)、电池新能源、汽车和汽车配件、电子产品批发零售;软件开发;技术推广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与销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康佳材料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康佳材料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和2022年1-11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康佳材料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七)被担保人:四川康佳通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3月26日
注册地址: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北路西段附三段17号企业服务中心327室附3号
法定代表人:周剑宏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技术、通信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不含投、融资信息咨询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不含危险化学品);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货物报关代理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医疗器械;销售医疗器材;销售医疗用品;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矿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酒、饮料及茶叶零售;销售日用杂品;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互联网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化妆品;橡胶制品业;销售电气设备;物流与采购管理咨询;销售通讯设备;互联网平台;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网络运营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新通信网络、三网融合、新型平板显示、高性能集成电路和高端软件等技术的开发、咨询、转让和应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通信网络支撑系统技术服务;沿海货物运输;航空运输业;销售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康佳通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康佳通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和2022年1-11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康佳通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被担保人:四川康佳智能终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月15日
注册地址:宜宾市临港经开区国兴大道港园路西段12号
法定代表人:周剑宏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安防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安防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虚拟现实设备制造;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教学专用仪器制造;园区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创业空间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产权及控制关系:四川康佳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四川康佳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和2022年1-11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四川康佳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九)被担保人:深圳市康佳移动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0月26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光华街社区汕头街7号华侨城康佳职工食堂101
法定代表人:周剑宏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通讯产品、数码产品、移动通信终端设备、视听设备、电脑及周边配套产品的开发及售后维修服务;销售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自主开发的软件、并从事相关产品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从事以上所述产品(含零配件)及电视机及其他家用视听设备、空调及其他家用电力器具、数字调制器、新型显示器件的批发、零售、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许可经营项目是:从事通讯产品、数码产品、移动通信终端设备、视听设备、电脑及周边配套产品的生产。
产权及控制关系:移动互联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移动互联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和2022年1-11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移动互联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被担保人:西安康鸿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8月1日
注册地址:西安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99号中西部陆港金融小镇C座1604室
法定代表人:张连成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广告设计、代理;规划设计管理;专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产权及控制关系:西安康鸿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西安康鸿公司2022年1-11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西安康鸿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被担保人:遂宁康佳鸿业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5月7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场南路16号
法定代表人:张俊博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康佳鸿业电子公司为本公司持股97.5%的控股孙公司。
康佳鸿业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和2022年1-11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康佳鸿业电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二)被担保人:康佳创投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7月6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7层B区
法定代表人:杨波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管理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高新技术企业的孵化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企业营销策划;展览展示策划;会议服务;市场调查;互联网领域内的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设计、集成、技术维护;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会务策划;经营电子商务;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经营电子产品、礼品、通信数码产品、办公用品、美妆个护产品、日用百货、五金制品、汽车用品、户外用品、乐器、服装服饰、母婴用品、箱包、家具家居用品、玩具的销售。(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家用电器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二类普通诊察器械,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的批发、零售,医疗器械销售;餐饮服务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及餐饮配送服务;咖啡、饮品、面包、糕点、预包装食品的销售;从事旅游业务;旅游信息咨询。
产权及控制关系:康佳创投公司为本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
康佳创投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和2022年1-11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康佳创投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三)被担保人:滁州康佳精密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6月28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镇江路186号
法定代表人:钟文馗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产权及控制关系:滁州康佳公司为本公司持股94.9 %的控股子公司。
滁州康佳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和2022年1-11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滁州康佳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四)被担保人:康佳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10月9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候圣街99号财智顺丰创新中心1幢480室(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朱忠庆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池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标准化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康佳光伏公司为本公司持股60%的控股子公司。
康佳光伏公司2022年尚未开展业务
康佳光伏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五)被担保人:重庆康佳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9月30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钨山路69号(1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李宏韬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半导体、光电子器件、模组、显示产品及其相关产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企业管理服务;半导体、光电子器件、模组、显示产品及其相关产品、材料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重庆光电研究院公司为本公司间接持股75%的控股公司。
重庆光电研究院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和2022年1-11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重庆光电研究院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六)被担保人:江苏康佳智能电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9月11日
注册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新科西路9号
法定代表人:张中俊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日用电器修理;五金产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模具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江苏康佳智能公司为本公司通过安徽同创公司间接持股51%的控股公司。
江苏康佳智能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和2022年1-11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江苏康佳智能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七)被担保人:康佳产业发展(武汉)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15日
注册地址:武汉市青山区99号武汉国际钢铁物流服务中心15栋/单元1-3层仓库2号
法定代表人:霍志鸿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网络文化经营;消毒器械销售;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科技中介服务;工业设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国内贸易代理;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居用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停车场服务;餐饮管理;外卖递送服务;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卫生洁具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洗车服务;洗车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轮胎销售;二手车经纪;二手车经销;二手车鉴定评估(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产权及控制关系:武汉产业发展公司为本公司通过康佳创投公司持股49%的参股公司。
武汉产业发展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和2022年1-11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武汉产业发展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八)被担保人:安徽康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15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苏滁大道399号
法定代表人:王献美
注册资本:3,685.7143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装卸搬运;粮油仓储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港口理货;从事内地与港澳间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航空运输货物打包服务;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集装箱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保税仓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安徽康塔公司为本公司通过安徽康佳公司持股49%的参股公司。
安徽康塔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和2022年1-11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安徽康塔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满足博康精密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本公司拟为博康精密公司增加金额为0.5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三年。此信用担保额度将用于博康精密公司办理银行综合授信融资、项目贷款融资、贸易融资、融资租赁、保险债权融资等。本公司为博康精密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额度将增加至1.25亿元。
(二)为满足安徽同创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本公司拟为安徽同创公司提供金额为5.5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三年。此信用担保额度将用于安徽同创公司办理银行综合授信融资、项目贷款融资、贸易融资、融资租赁、保险债权融资等。
(三)为满足电子科技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本公司拟为电子科技公司提供金额为10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三年。此信用担保额度将用于电子科技公司向银行办理银行综合授信融资、项目贷款融资、贸易融资、融资租赁、保险债权融资等。
(四)为满足东莞康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本公司拟为东莞康佳公司增加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三年。此信用担保额度将用于东莞康佳公司办理银行综合授信融资、项目贷款融资、贸易融资、融资租赁、保险债权融资等。本公司为东莞康佳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额度将增加至9亿元。
(五)为满足成都康佳电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本公司拟为成都康佳电子公司提供金额为0.8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三年。此信用担保额度将用于成都康佳电子公司办理银行综合授信融资、项目贷款融资、贸易融资、融资租赁、保险债权融资等。
(六)为满足康佳材料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本公司拟为康佳材料公司提供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三年。此信用担保额度将用于康佳材料公司办理银行综合授信融资、项目贷款融资、贸易融资、融资租赁、保险债权融资等。
(七)为满足康佳通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本公司拟为康佳通公司提供金额为0.3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三年。此信用担保额度将用于康佳通公司办理银行综合授信融资、项目贷款融资、贸易融资、融资租赁、保险债权融资等。
(八)为满足四川康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本公司拟为四川康佳公司增加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三年。此信用担保额度将用于四川康佳公司办理银行综合授信融资、项目贷款融资、贸易融资、融资租赁、保险债权融资等。本公司为四川康佳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额度将增加至2亿元。
(九)为满足移动互联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本公司拟为移动互联公司增加金额为0.5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三年。此信用担保额度将用于移动互联公司办理银行综合授信融资、项目贷款融资、贸易融资、融资租赁、保险债权融资等。本公司为移动互联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额度将增加至1.5亿元。
(十)为满足西安康鸿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本公司拟为西安康鸿公司提供金额为3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三年。此信用担保额度将用于西安康鸿公司办理银行综合授信融资、项目贷款融资、贸易融资、融资租赁、保险债权融资等。
(十一)为满足康佳鸿业电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本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康佳鸿业电子公司增加金额为1.05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三年。此信用担保额度将用于康佳鸿业电子公司办理银行综合授信融资、项目贷款融资、贸易融资、融资租赁、保险债权融资等。康佳鸿业电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将按其持股比例与本公司一起为康佳鸿业电子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为康佳鸿业电子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额度将增加至2.75亿元。
(十二)为满足康佳创投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本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康佳创投公司提供金额为0.102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一年。此信用担保额度将用于康佳创投公司办理银行综合授信融资、项目贷款融资、贸易融资、融资租赁、保险债权融资等。康佳创投公司的其他股东将按其持股比例与本公司一起为康佳创投公司提供担保。
(十三)为满足滁州康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本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滁州康佳公司提供金额为0.5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一年。此信用担保额度将用于滁州康佳公司办理银行综合授信融资、项目贷款融资、贸易融资、融资租赁、保险债权融资等。滁州康佳公司的其他股东将按其持股比例与本公司一起为滁州康佳公司提供担保。
(十四)为满足康佳光伏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本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康佳光伏公司提供金额为0.6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一年。此信用担保额度将用于康佳光伏公司办理银行综合授信融资、项目贷款融资、贸易融资、融资租赁、保险债权融资等。康佳光伏公司的其他股东将按其持股比例与本公司一起为康佳光伏公司提供担保。
(十五)为满足重庆光电研究院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本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重庆光电研究院公司提供金额为1.7325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两年。此信用担保额度将用于重庆光电研究院公司办理银行综合授信融资、项目贷款融资、贸易融资、融资租赁、保险债权融资等。
(十六)为满足江苏康佳智能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安徽同创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江苏康佳智能公司提供金额为0.153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一年。此信用担保额度将用于江苏康佳智能公司办理银行综合授信融资、项目贷款融资、贸易融资、融资租赁、保险债权融资等。江苏康佳智能公司的其他股东将按其持股比例与安徽同创公司一起对江苏康佳智能公司提供担保。
(十七)为满足武汉产业发展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康佳创投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武汉产业发展公司提供金额为0.09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三年。此信用担保额度将用于武汉产业发展公司办理银行综合授信融资、项目贷款融资、贸易融资、融资租赁、保险债权融资等。武汉产业发展公司的其他股东将按其持股比例与康佳创投公司一起对武汉产业发展公司提供担保。
(十八)为满足安徽康塔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安徽康佳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安徽康塔公司提供金额为0.49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一年。此信用担保额度将用于安徽康塔公司办理银行综合授信融资、项目贷款融资、贸易融资、融资租赁、保险债权融资等。安徽康塔公司的其他股东将按其持股比例与安徽康佳公司一起对安徽康塔公司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本公司将根据其融资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截止目前,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本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提高本公司资金流动性,同时为了满足相关全资、控股及参股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相关全资、控股及参股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拟为上述公司申请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
本公司董事局认为,上述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和控股公司或者有较强影响力的参股公司,本公司对上述全资及控股公司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对参股公司的经营有一定的影响力,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额度将用于上述公司申请融资业务,对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的利益。
董事局会议审核通过后,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有武汉产业发展公司49%的股权,持有安徽康塔公司49%的股权,本公司对上述参股公司经营有一定的影响力。上述参股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信用状况良好,上述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将按持股比例与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一起为上述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上述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影响本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时,该事项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并将报股东大会审议。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公司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本公司为博罗康佳精密公司等全资公司提供担保无需反担保。康佳鸿业电子公司等其他控股及参股公司,其他股东均将按其持股比例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一起提供担保,因此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时,无需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417,026.28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506,114.11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181,690.82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十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决议等。
特此公告。
董事局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3-13
债券代码:114894、133003 债券简称:21康佳01、21康佳02
133040、149987 21康佳03、22康佳01
133306、133333 22康佳03、22康佳05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拟按持股比例向毅康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毅康科技公司”,为本公司持股24.98%的参股公司)提供不超过4亿元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借款的年化利率不低于5.5%且不超过6%。
2、本公司董事局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按持股比例向毅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公司共有7名董事,实到董事7名,董事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目前,本公司对外实际提供借款金额为149,899.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48%。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烟台康悦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约1.29亿元财务资助出现逾期,本公司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由专人负责督促烟台康悦投资有限公司偿还财务资助本金及利息,并通过寻找第三方收购烟台康悦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等方式解决财务资助逾期的问题,该事项的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于2022年7月23日披露的《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67)。除此以外,本公司没有逾期未收回借款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毅康科技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其中本公司持有毅康科技公司24.98%的股权,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毅康科技公司51%的股权,烟台百江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烟台清润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烟台清江川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烟台丰清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4家有限合伙企业合计持有毅康科技公司24.02%的股权。
因业务发展需要,毅康科技公司拟向股东申请不超过16亿元借款。经协商,本公司拟按持股比例向毅康科技公司提供不超过4亿元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借款的年化利率不低于5.5%且不超过6%。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及毅康科技公司的其他股东将一起按持股比例以相同条件向毅康科技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本公司将根据毅康科技公司实际业务需求在借款额度内按持股比例分批次提供财务资助。
(二)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向毅康科技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推动毅康科技公司快速发展,不会影响本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三)本公司董事局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按持股比例向毅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公司共有7名董事,实到董事7名,董事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毅康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9年6月16日。注册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300号业达智谷大厦15层。法定代表人:曲毅。注册资本:25,798.4962万元。控股股东: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环保工程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工程施工;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地基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水处理工程、水源及供水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建筑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河流与湖泊治理及防洪工程、市政供排水、污水处理、城市防洪公共事业工程的设计、施工;光伏发电、太阳能、风力发电项目的设计、施工、技术推广服务及技术咨询;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劳务分包;环保工程及工程项目管理咨询;环保与新能源项目相关的技术咨询;以自有资金对水务行业的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电子产品、工业自动化产品的研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工业电子产品、给排水管材管件、塑料制品、建筑材料(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机械产品、园林植物;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毅康科技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烟台百江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烟台丰清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烟台清润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烟台清江川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四家企业为毅康科技公司员工及其他小股东的持股平台。上述毅康科技公司的股东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及毅康科技公司的其他股东将一起按持股比例以相同条件向毅康科技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向毅康科技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
(二)财务情况
毅康科技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和2022年1-11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三)关联关系及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毅康科技公司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毅康科技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资助对象:毅康科技公司。
(二)财务资助金额:本公司拟按持股比例向毅康科技公司提供不超过4亿元财务资助,本公司将根据毅康科技公司实际业务需求在借款额度内按持股比例分批次提供财务资助。
(三)资金用途: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对毅康科技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解决毅康科技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促进毅康科技公司快速发展。
(四)财务资助的期限:不超过3年。
(五)财务资助利率:年化利率不低于5.5%且不超过6%。
(六)其他重要条款: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及毅康科技公司的其他股东将一起按持股比例以相同条件向毅康科技公司提供股东借款。
四、风险防范措施
首先,毅康科技公司的资产状况良好,其运营的环保项目预计可产生较好的收益,因此毅康科技公司具备相应的还款能力。其次,本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的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本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且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及毅康科技公司的其他股东将一起按持股比例以相同条件向毅康科技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综上所述,本次按持股比例向毅康科技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按持股比例向毅康科技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推动毅康科技公司快速发展。本公司对毅康科技公司的资产状况、债务偿还能力等进行了全面评估,毅康科技公司具备偿还财务资助的能力,该笔财务资助风险可控。同时,本公司将根据毅康科技公司实际业务需求在借款额度内按持股比例分批次提供财务资助,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及毅康科技公司的其他股东将一起按持股比例以相同条件向毅康科技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局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向毅康科技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基于本公司对毅康科技公司的资产状况、债务偿还能力等进行了全面评估后确定的,毅康科技公司具备偿还财务资助的能力。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向其提供财务资助的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时,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借款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目前,本公司对外实际提供借款金额为149,899.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48%。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烟台康悦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约1.29亿元财务资助出现逾期,本公司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由专人负责督促烟台康悦投资有限公司偿还财务资助本金及利息,并通过寻找第三方收购烟台康悦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等方式解决财务资助逾期的问题,该事项的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于2022年7月23日披露的《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67)。除此以外,本公司没有逾期未收回借款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3-09
债券代码:114894、133003 债券简称:21康佳01、21康佳02
133040、149987 21康佳03、22康佳01
133306、133333 22康佳03、22康佳05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简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2]230号)(简称《决定书》)。收到《决定书》后,公司董事局和管理层对《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并召集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决定书》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针对性的分析研讨和全面自查,深刻反思了公司在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整改,以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现将公司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问题一: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忠实勤勉、谨慎履职,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整改措施:
(一)公司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续开展《证券法》、《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强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
(二)全面加强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核算水平和财务信息质量。为加强自身业务水平建设,公司相关业务单元和职能部门通过加强对《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和实践,以及与国内一流水平的中介机构展开深层次的合作等方式,全面提高财务工作水平和财务信息质量。
(三)加强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建设。公司将持续对相关人员开展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在资料数据信息的正确性和严谨性上下功夫,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另外,公司将通过公司线上学堂等方式开展相关公司内控制度及警示案例的宣贯活动,持续督促内控制度有效执行,树立全体员工的“红线意识”,汲取教训,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问题二:你公司应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对下属公司贸易业务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整改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改进,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一)自查整改工作的组织安排
公司成立了由总裁担任组长的专项自查整改工作小组(简称“专项小组”),全面部署整改工作,公司管理层负责自查整改工作的开展及具体执行事项,最后由专项小组对整改结果进行验收。专项小组的组织安排具体如下:
组长:总裁
成员:董事局秘书、财务总监、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公司贸易业务主要负责人
(二)自查整改方案的制定
公司对下属公司贸易业务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自查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专项小组根据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
(三)梳理发现的问题
通过本次开展的专项自查工作,公司发现以下问题:
1、个别下属公司存在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对上游供应商及下游客户准入不够严谨,未能按规定详细、深入、全面地评估业务。
2、个别下属公司对新会计准则的理解存在偏差,对收入确认最新标准的理解存在偏差,导致对相关业务的收入确认标准的判断出现问题。
3、在个别业务的开展过程中,公司对下属公司的监管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下属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潜在问题和风险,对业务薄弱环节未能有效监管。
(四)整改措施
公司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提出以及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后续的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将持续优化管控细节,健全风险决策管理体系,加强经营工作前期的可行性论证和合法合规性审查,以审慎稳健为原则,强化全流程的业务跟踪。公司采取的主要整改措施如下:
1、加强客户评价和管理
公司要求下属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供应商分级的准入机制及动态跟踪机制,对合作伙伴的选择进行严格要求,加强供应商、客户评价及业务背景的真实性审查,确保业务真实、合规。
整改时间:长期有效、持续规范
整改负责人:专项小组
整改部门:公司贸易业务单元、公司相关职能部门
2、规范合同内容和跟踪管理
公司要求下属公司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签订审批流程,突出加强合同的法律审核,多手段相结合,加强在手合同的跟踪和分析,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对于执行情况有偏差的合同及时进行重新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继续合作。
整改时间:长期有效、持续规范
整改负责人:专项小组
整改部门:公司贸易业务单元、公司相关职能部门
3、完善组织人员和信息化建设
公司通过完善的组织架构,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能,加强业务开展过程中的审批管理,通过各部门共同把关、共同决策,降低业务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组织各类培训,提高业务人员对于业务流程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除此之外,公司将积极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互联网技术构建信息化平台,提升其信息化程度,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业务的实际操作和风险管控。
整改时间:长期有效、持续规范
整改负责人:专项小组
整改部门:公司相关职能部门
4、加强资金单据管控和仓储运输管理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资金管控、单据审核和仓储运输管理,进一步健全合同流、资金流、货物流、发票流的全流程管理。
(1)资金管控方面:公司将严格检查合作方资信情况,规范合作方的资金信用背景调查手段,以防范资金信用方面的风险;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公司将加强资金集中归集和监管,结合企业实际,合理制定资金归集与使用管理制度,优化资金监控流程,实时监控资金去向和收支情况。
(2)加强单据审核:公司将严格审查合同、发票、物流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分析各项资料之间的逻辑合理性,发现异常情况,则加强追踪和调查,防范出现单据伪造、变造风险。
(3)加强货权控制:公司将进一步严密监控出库和货权转移过程,确保交易的实物流转可控,最终去处有据可查。
整改时间:长期有效、持续规范
整改负责人:专项小组
整改部门:公司贸易业务单元、公司相关职能部门
5、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和监督机制
从业务运作过程中,公司将持续完善动态风险管控机制和市场变化预警机制,安排专职人员分析跟踪市场状态和业务各流程的实时状态,防止信息不对称的情形产生,发现异常时及时提出解决措施。
另外,公司将继续完善业务监督机制,将法务、财务等职能部门整合到业务实施监管环节中,通过定期开展风险排查,使客户管理、合同管理、付款单据审核、物流等一系列环节都实现有监督、有控制。
整改时间:长期有效、持续规范
整改负责人:专项小组
整改部门:公司贸易业务单元、公司相关职能部门
6、提高危机应对能力和效果
在分析、总结行业风险事件的成因、处理、效果的基础上,公司将充分借鉴同行的优秀应对经验,结合公司自身风险防范的制度措施,系统编制风险处置预案。
对处于不同风险阶段的合作方,公司各部门将通力合作,结合其实际经营情况、历史运作情况、增信措施落地情况制定应对方案。
整改时间:长期有效、持续规范
整改负责人:专项小组
整改部门:公司贸易业务单元、公司相关职能部门
7、加强对下属公司的监管
(1)公司将要求下属公司进一步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在职培训管理,不断提升专业能力水平,树立底线意识,严格执行公司业务操作规范。
(2)公司将要求下属公司在客户评价、合同流程跟踪管理、组织人员和信息化建设、单据管控、物流管理、风险预警机制完善等方面要严格规范,优化提升上下游准入环节风险尽调和风险管控工作,加强供应商和客户审核;对于现有业务项目,要重新梳理、评估,及时排除风险,做到对业务的动态监督管理,积极规避和应对经营风险,强化下属公司合规管理;严格要求下属公司定期组织开展深入、细致的业务合规性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预警并处理,将风险管理始终贯穿业务全过程。
(3)公司将持续通过内部审计、纪检巡察等方式加强对下属公司的经营合规管理;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持续优化管控细节,落实风险决策管理。同时,持续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宣贯培训,要求下属公司开展的业务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坚决杜绝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发生。
(4)对可能会影响财务数据的事项,公司将不断强化内部沟通机制,清晰准确的反映业务实质,对相关业务进行规范会计处理,以提高会计核算的准确性。
整改时间:长期有效、持续规范
整改负责人:专项小组
整改部门:公司贸易业务单元、公司相关职能部门
8、内部控制方面
(1)公司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重要人员对部门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强化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针对《决定书》指出的问题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在各项工作的职责权限,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流程。
(2)公司将持续改进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使内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确保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使得财务信息的生成和传递准确、及时,保证财务报表列报的准确性。
(3)公司将安排相关人员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及学习,强化相关人员风控意识,持续督促内控制度有效执行,切实提高公司合规运作水平。公司还将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监督与检查,跟进内控制度的执行效果。
整改时间:长期有效、持续规范
整改负责人:专项小组
整改部门:公司相关职能部门
9、财务会计核算方面
(1)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强专业知识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提高基础会计核算水平:第一,公司将加强对财务人员专业能力的培训,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会计准则和法规,提高基础会计核算水平,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第二,公司将通过定期召开例会、专题培训会、外部机构培训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增强财务人员专业水平;第三,公司将加强对财务报告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全过程的内部控制管理,明确相关工作流程和要求,落实责任制,确保定期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第四,公司将加强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对财务数据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及时与业务部门取得充分沟通,清晰准确反映业务实质,以提高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公司将通过以下措施加强内部审计对于财务信息的审核,强化公司内部审计监督职能:第一,公司将提高内部审计对财务信息进行审核的要求,责成内部审计重点审查重大事项会计处理的依据和合理性,加大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沟通力度,充分提升对财务信息的审计效果;第二,公司将建立健全财务信息复核机制,完善财务信息多级复核流程,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的监督职能,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以保证财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3)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联系,对于存在不确定性的重要事项提前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寻求专业意见以提高财务信息的准确性。
(4)公司将不断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及时了解政策信息与监管要点,规范公司信息披露等,对于在实务操作中存在的不确定性问题,及时向监管部门咨询并认真听取监管部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将持续完善信息披露管理,进一步加大对信息披露规则的培训与宣贯力度,提高信息披露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尤其是涉及财务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要对相关责任人重点培训和监督。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学习,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与规范意识。公司将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下属公司负责人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公司制度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贯彻落实相关制度,提升经营管理规范性,降低经营风险。
整改时间:长期有效、持续规范
整改负责人:专项小组
整改部门:公司贸易业务单元、公司相关职能部门
问题三:你公司应及时启动内部追责程序,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予以严肃问责。
整改措施:公司已根据《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启动内部追责程序,具体追责方案为:对涉事企业的业务和财务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批评。
公司责令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落实整改,积极汲取教训,持续加强管理,以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公司将端正态度,汲取经验教训,强化内部控制体系,构建强有力的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在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学习,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业务规范文件的规定,以此次整改为契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深入推动公司合规建设常态化,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健全风险决策管理体系,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3-08
债券代码:114894、133003 债券简称:21康佳01、21康佳02
133040、149987 21康佳03、22康佳01
133306、133333 22康佳03、22康佳05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2月24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4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长蔡伟斌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充分讨论,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监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2〕230号)的要求,经会议研究,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3-16
债券代码:114894、133003 债券简称:21康佳01、21康佳02
133040、149987 21康佳03、22康佳01
133306、133333 22康佳03、22康佳05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417,026.28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506,114.11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181,690.82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满足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康佳同创电器有限公司(简称“安徽同创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南谯区支行(简称“农业银行滁州南谯区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农业银行滁州南谯区支行与康佳同创公司签署的《最高额授信合同》项下发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1亿元,担保期限为《最高额授信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及2018年10月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安徽康佳同创电器有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康佳同创公司增加担保额度2亿元人民币,公司为康佳同创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额度增加至5.5亿元。此次增加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五年。
(二)为满足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康佳电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康佳电路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简称“东莞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东莞银行深圳分行与康佳电路公司签署的《银行承兑协议》项下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0.5亿元,担保期限为《银行承兑协议》项下约定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次会议及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深圳市康佳电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康佳电路公司提供担保额度5亿元人民币。此次提供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五年。
(三)为满足本公司全资孙公司博罗康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博康精密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支行(简称“建设银行博罗支行”)签署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建设银行博罗支行与博康精密公司签署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4,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约定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七次会议及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博罗康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博罗精密公司增加金额为0.75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三年。本公司为博罗精密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额度将增加至1.25亿元。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安徽康佳同创电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7月28日
注册地点:安徽省滁州市花园东路789号
法定代表人:张中俊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日用电器修理;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模具制造;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模具销售;五金产品研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企业管理;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广告制作;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康佳同创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安徽同创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和2022年1-11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安徽同创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深圳市康佳电路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22层B区
法定代表人:张俊博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印刷线路板、电子元器件、模块模组、精密组件、线路板原材料及其他相关电子产品的研发、销售和进出口业务;钢材、铜材、铝材及其他金属材料,有色金属及其压延产品,塑胶新材料,塑胶制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外)的零售及批发;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印刷线路板、电子元器件、模块模组、精密组件、线路板原材料及其他相关电子产品的生产。
产权及控制关系:康佳电路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康佳电路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和2022年1-11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康佳电路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博罗康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3月13日
注册地点:博罗县泰美板桥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张俊博
注册资本:9,5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
产权及控制关系:博康精密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博康精密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和2022年1-11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博康精密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安徽同创公司与农业银行滁州南谯区支行
1、合同双方:本公司(保证人)、农业银行滁州南谯区支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1亿元,保证范围是《最高额授信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安徽同创公司和本公司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农业银行滁州南谯区支行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最高额授信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5、合同生效: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康佳电路公司与东莞银行深圳分行
1、合同双方:本公司(立约人)、东莞银行深圳分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保证范围是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含一般利息及加倍部分利息)、迟延履行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及担保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公证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之和。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银行承兑协议》项下约定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合同生效: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三)博康精密公司与建设银行博罗支行
1、合同双方:本公司(保证人)、建设银行博罗支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4,000万元,担保范围是《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发生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博康精密公司应向建设银行博罗支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银行博罗支行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有关银行费用)、建设银行博罗支行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约定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合同生效: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提高本公司资金流动性,同时为了满足安徽同创公司、康佳电路公司、博康精密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上述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本公司决定为上述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
本公司董事局认为,安徽同创公司、康佳电路公司、博康精密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公司,本公司对上述公司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对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安徽同创公司、康佳电路公司、博康精密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公司,因此本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事宜,无需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417,026.28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506,114.11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181,690.82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
六、备查文件目录
《最高额保证合同》等。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