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12月21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江西省南昌朝阳洲中单367号赣粤商务大厦一楼大型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集结,经过半数董事举荐,由执行董事、经理韩峰老先生组织。大会表决方式为现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合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8人,参加5人,独董邹荣老先生,执行董事蒋晓密老先生、聂建春老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5人,参加3人,公司监事彭爱红先生、刘文豪老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企业董事长助理列席会议,其余部分高管人员出席此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公司决定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组织,协助负责及所属分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中,花费最高不超过150万余元(在其中:审计花费不得超过100万,内控审计花费不得超过50万,包含但是不限于年报财务审计及其中国证监会或交易中心标准的与定期报告有关的公证等服务)。
2、提案名字:《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3、提案名字:《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无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侓师:白帆、汤彬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企业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的集结、举办程序流程、参会工作人员资质、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流程、表决结果等事项,均达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根据的决议真实有效。
四、备查簿文件名称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2、经公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赣粤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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