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2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4人,参加会议董事14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规划、投资项目、基建技改等资金需求,2023年度,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710.84亿元。授信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新的授信额度为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盘活现有资产,公司拟于2023年度与具备融资租赁业务资质的相关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方式为售后回租或直租,融资金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实际融资租赁金额根据公司实际生产需要确定。
为保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顺利进行,拟提请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士全权负责办理与2023年度融资租赁业务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融资租赁交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
2、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融资资金在上述融资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3、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办理与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其他事宜;
5、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发生的融资租赁业务。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资金需求,2023年,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包钢金石选矿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1.53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公司为其融资提供担保时,金石选矿公司将提供固定资产抵(质)押方式的反担保措施。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算的议案》
2023年计划生产生铁1477万吨、粗钢1600万吨、商品坯材1514万吨、稀土精矿32万吨、萤石50万吨。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预算目标859亿元。
2023年公司基建技改投资计划安排项目156项,计划投资442240万元。其中结转工程安排131项,计划投资381860万元;新开工程安排25项,计划投资60380万元。
2023年度公司股权投资计划项目共计3项,其中结转2项,新增1项;计划投资额约44384.95万元,其中以资产出资约41884.95万元(最终以审计、评估结果为准),以现金出资2500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资本市场变化,以及自身实际情况、发展战略和库存股时间限制等因素,拟对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的全部股份180,090,400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5,585,032,648股变更为45,404,942,248股。回购的股份注销后,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将回购的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的全部股份180,090,400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5,585,032,648股变更为45,404,942,248股,注册资本将由45,585,032,648元变更为45,404,942,248元。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前述事项的条款进行修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23年3月14日在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713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4日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3-005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2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参加会议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算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10 证券简称:包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3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3月14日 15点
召开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713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3月14日
至2023年3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3、4、5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2月2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4、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3月13日和2023年3月14日
(二)登记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204证券融资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
联系人:何丽
联系电话:0472-2669529 2669527
传真:0472-2669528
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3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3-006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内蒙古包钢金石选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石选矿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拟为金石选矿公司提供不超过1.53亿元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金石选矿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资金需求,2023年,公司拟为金石选矿公司提供不超过1.53亿元的担保额度。
2023年公司担保计划
公司2023年2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对金石选矿公司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新的担保额度止。
二、被担保人金石选矿公司基本情况
(一)成立日期:2021年4月2日
(二)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包钢集团宝山矿业有限公司办公楼322室
(三)法定代表人:陈宏超
(四)经营范围:萤石矿及其他非金属矿、铁及其他金属矿、铜及其他有色金属矿的投资、技术开发;矿产品开采、加工、检测的技术咨询;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矿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五)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六)股东及持股比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将视公司及金石选矿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确定,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提供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公司为金石选矿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时,金石选矿公司将提供固定资产抵(质)押方式的反担保措施。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金石选矿公司提供担保能够保证其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金石选矿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经营和财务决策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公司为其融资提供担保时,金石选矿公司将提供固定资产抵(质)押方式的反担保措施,可有效防范公司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2023年,公司拟为金石选矿公司提供不超过1.53亿元的担保额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降低其融资成本,满足其发展所需资金,提高其运营质量和效益,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5%。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上述担保总额尚未实际使用。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亦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包钢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包钢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包钢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金石选矿公司的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4日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3-007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回购的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拟将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全部股份180,090,400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5,585,032,648股变更为45,404,942,248股。
2023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拟将回购的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变更及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元/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2020年3月23日首次回购,回购数量为9,31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总金额为1,053.22万元。截至2020年5月28日,公司完成股份回购,共计回购公司股份180,09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5%,总金额19,993.6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公司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至2020年5月30日期间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主要原因及注销的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
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资本市场变化,以及自身实际情况、发展战略和库存股时间限制等因素,拟对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的全部股份180,090,400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5,585,032,648股变更为45,404,942,248股。回购的股份注销后,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
三、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5,585,032,648股变更为45,404,942,248股。具体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述股权结构变动以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结构表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注销的股份数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95%。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是根据资本市场变化,以及自身实际情况、发展战略和库存股时间限制等因素,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一致同意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4日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3-008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拟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全部股份180,090,400股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董事会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5,585,032,648股变更为45,404,942,248股,注册资本将由45,585,032,648元变更为45,404,942,248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其他未涉及处均按照原章程规定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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