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董事会、全体董事以及相关公司股东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股东持股的相关情况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南京钢铁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南钢股份”)拥有浙江省五洲新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五洲新春”)无限售流通股2,02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截止到2024年1月12日,相同)的0.548%。
以上股权来自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以来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形式获取的股权。
●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南钢股份始行减持计划公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以后的三个月内,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所持有的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548%股权,合计不超过2,020,600股。
如此期内企业有分红派息、派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资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股份比例将相应作出调整。
一、高管增持行为主体的相关情况
以上高管增持行为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内,若企业股票产生股票停牌情况的,具体逐渐高管增持的时间也依据连续停牌相对应延期。
(一)有关公司股东是否有其他分配 □是 √否
(二)有关公司股东此前对占股比例、持股数、持仓时限、高管增持方法、高管增持总数、高管增持费用等是不是作出承诺 √是 □否
1、公司股东有关自行定位的服务承诺
自五洲新春股票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南钢股份不转让或者由他人管理方法南钢股份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五洲新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五洲新春复购南钢股份司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五洲新春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经发行的股份。
2、有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东持仓意愿、高管增持意愿及管束对策
南钢股份拥有五洲新春发售前已经所持有的五洲新春股权,在锁住到期并且不违反约束条件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本身财务预测的需求,进行科学高管增持。
南钢股份服务承诺将在高管增持前3个交易日按相关规定予以公告;若不履行公示程序流程,将按照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本承诺书为南钢股份真实意思表示,对南钢股份具备持续不断的约束力,不会因任何理由而终止执行,如违背给五洲新春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害的,南钢股份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次拟减持事宜与之前已披露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规定的其他事宜
无
三、有关风险防范
(一)此次减持计划是公司相关公司股东优化配置、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所进行的高管增持,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及长期运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在高管增持时间段内,公司股东根据市场情况、股价等多种因素决定是否执行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高管增持的时间也、总数价格有待观察。
(二)减持计划执行是不是可能造成发售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性 □是 √否
(三)别的风险防范
无
特此公告。
浙江省五洲新春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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