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编写 张达
2月1日,自然资源部、国资公司、国家税务总局、金融业监管总局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从深入推进“全程网办”、创业创新项目基本建设项目生命周期备案服务项目、提升涉企备案服务质量等八方面提出具体办法。
在深入推进“全程网办”层面,《通知》规定,加快推动不动产权全业务种类在网上能办、在网上找邦企,提高转移登记、预告登记等高频率业务流程“全程网办”占比。在长三角地区打造出“全程网办”为主导、线下推广帮办为辅的一体化“跨省通办”示范样板,并逐渐向京津冀地区、川渝等区域拓展。全面推广电子版证书证实。完善资料快速查询服务项目。
在创业创新项目基本建设项目生命周期备案服务上,《通知》明确提出,“交地(房)即交证”,紧紧围绕各种新项目,积极往前延展不动产权服务项目,提早连接进行地籍调查,连通上下游有关业务环节,逐步推进土地出让、规划许可、不动产权等资源共享、并行处理申请办理。与此同时,有抵押融资市场需求的运营主体,可一并申办土地资源初始登记和土地预告登记,完成“质押即交证”。
在提升涉企备案服务质量层面,《通知》确立,激励开设公司做事会员专区或单位专窗,为企业申请不动产权给予“绿色通道政策”。对改制重组涉及到所有权迁移,合乎房产契税、合同印花税、土增税减免、免税或暂时不征缴制度的,根据综合窗口申请登记、网上办税,税务局办理有关税款事宜后,不动产登记机构立即依法处理备案,支持各类运营主体改革创新。免交中小企业不动产登记费。
除此之外,《通知》还指出,加强备案和税务、金融业高效协作,促进“一窗办理、集成服务”。提升网上交纳土地出让价款、相关费用付款方式,有效提高在线支付信用额度。为纳税人提供便利的代开票服务项目,完成省级层面税款征收和不动产权信息内容实时共享。与此同时,自然资源部、金融业监管总局探索开展“总对总”系统软件对接机制,推动部门协作、跨地域、跨层级业务流程高效协作。推进不动产权“带押过户”改革创新,加快推动“带押过户”业务流程跨金融机构能办,遮盖工业生产、商业服务等各种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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