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董事会、全体董事以及相关公司股东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增持股份行为主体:企业物流总监卢翠荣女性。
● 此次增持股份状况:2024年2月8日,卢翠荣女性根据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0,000股,总股本的0.0012%。
利群商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近期收到企业物流总监卢翠荣女性工作的通知,并通过上海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加持行为主体的相关情况
(一)加持行为主体:企业物流总监卢翠荣女性。
(二)这次加持目地:根据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念与对企业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
(三)此次加持前,卢翠荣女性持有公司股份1,344,766股,总股本的0.1583%。
(四)截至本公告公布前十二个月内,卢翠荣女性未披露过增持计划,也未提出后面增持计划。
二、此次加持的相关情况
企业:股
三、其他情形表明
(一)卢翠荣女性本次加持归属于行为,加持资产为自筹资金。卢翠荣女性承诺将严格执行《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将根据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关心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拥有企业股票状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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