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真正、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京泉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2月18日举行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里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05)等相关公告。
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在2024年2月20日获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达的股份公司章程,现就董事会公示回购股份决定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2月19日)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标准股东名称和持股数、占比数据库的状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公示回购股份决定前一交易日(即2024年2月19日)前十名股东持股状况
二、股东会公示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交易日(即2024年2月19日)前十名无限售标准股东持股状况
三、备查簿文档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达的股份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深圳京泉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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