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步森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分别在2023年9月12日、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2月2日、2023年12月6日在规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刊登《关于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55)、《关于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69)、《关于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74)、《关于部分银行账户新增资金冻结事项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75),公布了企业很多银行账户冻结的相关事项。
公司在2024年2月28日获知,早期冻结中的两个金融机构账户余额已解冻,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此次金融机构账户余额解冻状况
企业通过查询银行开户银行信息并和开户行联络审查确定,获知以下银行帐户已解冻: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其它风险防范
1、此次公司部分银行帐户解冻,将有利于资金调拨与使用,有益于公司经营工作中的正常使用。
2、企业除此次一部分银行帐户解冻外,还有别的银行帐户未解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银行账户并未解冻的余额为11,881,745.60元,占公司总2022年度经审计流动资产的27.01%、占公司总2022年度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7.46%。除已披露的银行卡冻结情形外,公司其他银行帐户都可正常启动,有关账户冻结事宜不会对公司流动资金和正常运营主题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也未碰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情况。企业将尽快清除账户被冻结风险,使被冻结银行账户尽快恢复正常。
3、企业特定信息披露媒介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相关企业全部信息均在以上新闻媒体刊登的通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步森服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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