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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芯能光伏发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股东会于2024年3月3日接到公司独立董事赵雪媛女性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独董持续就职不能超过六年,赵雪媛女性因任期届满向董事会明确提出离职申请,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委、股东会候选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位,离职实施后将没有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因赵雪媛小姐的离职可能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中缺乏会计学专业人员,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赵雪媛小姐的离职将于公司股东大会投票选举新一任会计学专业独董后起效。在股东会投票选举新一任独董前,赵雪媛女性将继续履行合同公司独立董事以及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有关岗位职责。企业将按有关规定,及时完成独董的改选工作中。
赵雪媛女性自2018年3月起出任公司独立董事,在任期间尽职尽责、尽职履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而且在其任职的专门委员会中切实发挥个人经验和专业特色,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董事会对赵雪媛女士在任职期为企业发展所作出的奉献诚挚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省芯能光伏发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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