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某些及连带责任。
广州韦尔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3月20日公布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无偿捐赠部分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12)。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温州市韦豪股权基金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绍兴市韦豪”)拟将其持有的1,500亿港元无限售标准流通股本无偿捐赠给宁波市东方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下称“中国东方理工学院慈善基金会”)。现就此次捐助事宜填补公告如下:
一、赠送方是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中国东方理工学院慈善基金会为经负责人民政部门评定的慈善机构,基金会联合会做为慈善基金会经营决定组织,现阶段慈善基金会由7名理事长构成联合会。中国东方理工学院慈善基金会依据其规章独立运作,公司控股股东、执行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都未于东方理工学院慈善基金会就职,对于该慈善基金会的经营无深远影响,该慈善基金会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执行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于东方理工学院基金会成立以前,由湖州市虞仁荣教育基金(下称“虞仁荣教育基金”)筹划前期准备工作,虞仁荣教育基金为经负责人民政部门评定的慈善机构,基金会联合会做为慈善基金会经营决定组织,现阶段慈善基金会由7名理事长构成联合会。虞仁荣教育基金依据其规章独立运作,公司控股股东、执行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均未能虞仁荣教育基金就职,对于该慈善基金会的经营无深远影响,该慈善基金会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执行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赠送方服务承诺
按照教育部与全国高校建设评定委员会关于普通本科高校和新型研究型学院设定的相关指标规定,向国家教育部申请宣布办校时需提供足够适用学校发展规划及稳定发展的资金证明,中国东方理工学院慈善基金会及虞仁荣教育基金获得的虞仁荣老先生的个股捐助就是用来证实院校财产的重要构成,都是确保院校设立后可持续性发展关键资产确保。中国东方理工学院慈善基金会及虞仁荣教育基金十分重视韦尔股份的高速发展以及股价平稳,尤其是韦尔股份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特作出如下服务承诺:
本慈善基金会获得的韦尔股份的个股将和韦尔股份大股东分类汇总高管增持信用额度,并且于高管增持前依照韦尔股份大股东减持股票的信息披露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韦尔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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