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编写 刘敬元
近日,金融业监管总局向保险经纪公司等利益相关方下达《关于推进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推动新能源车险降低成本,提高保障水平。
我国新能源汽车于2021年12月拥有专享商业险商品,但是仍一定程度存有“司机喊贵、车险公司亏本”问题,一部分运营类的网约车车商业险还存在着购买保险艰难。
本次意见稿对于新能源技术车辆商业险一部分,有多条要求与车险价格紧密相关。比如,扩张新能源技术车险商业险自主定价指数范畴。推动新能源技术车险商业险的自主定价指数范畴依照0.5~1.5实行,提高市场经营主体的定价能力,充分运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自主定价系数危害车险费用的关键因素,指数越大,保险费用越高。通常而言,车险价格根据车子风险性、驾驶人的风险性及其费等要素综合性来定,车险公司有一定自主定价权,与此同时持续不出现车子会到保险费用上面有优惠待遇。扩张新能源技术车险商业险自主定价指数范畴,代表着新能源技术车险商业险的保费上限和下限进一步打开。
意见稿还提供了领域提升新能源技术车险商业险保障责任,井然有序提升产品供给。迎合市场的需求,科学研究发布“基本+变化”组合保险商品,为做兼职经营网约车新能源车给予更全面的意外保障。
意见稿同时提出,优化提升新能源技术车险商业险标准利率,创建新能源车险兜底保障体制。促进行业研究建立高危车子兜底保障体制,从根本上解决一部分车辆投保难的问题,完成愿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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