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编写 苏可
管控严格把控IPO准入关。
证券日报编写从证券公司人士处获知,最近,北京交易所对一部分项目开工了现场督导。北京交易所向承销商下达的最新一期《发行上市审核动态》表明,本次现场督导过程中发现承销商存在一些存在的不足,包含交易流水审查不全面、收益真实有效审查不全面、市场推广费审查结果证据不足支撑点、对过后销售业绩大幅下降情况汇报不到位、检举事宜审查不全面等。
有投资银行人士向证券日报编写表明,北京交易所现场督导内容十分细腻,与沪深交易所对IPO审核趋势一样严格。据了解,近年来,北京交易所办理的公司IPO只有2单。
交易流水审查落实不到位
在这次现场督导中,交易流水审查不全面,是北京交易所对于承销商执业质量明确提出的第一个难题。具体表现是,承销商审查结果前后不一致;对控股股东家属为外国投资者代垫费用并且与外国投资者关联企业存有大额资金往来账户审查不全面;对关联企业是否属于外国投资者垫款成本审查不全面。
例如,在某项目中,承销商在初期咨询中回应,债务人出借外国投资者实际控制人的账款向其闲置自有资金,但后续审查表明,债务人所借资产来自第三方贷款。
在另一工程中,北京交易所留意到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外国投资者代垫费用,经调取承销商工作底稿发觉,代垫费用事实上由实际控制人的丈母娘银行帐户代付款,而该账户存有超大金额取款和大额资金收付款情况,并且与外国投资者关联企业存有大额资金往来账户,但承销商对该账户大额资金银行流水动向不提供支撑力直接证据。
真正收益审查形式化
在收入真实有效审查不全面层面,证券日报编写留意到,北京交易所在多个项目中流露出对承销商从业细节上的关心,一些承销商的核查工作形式化。
例如,某项目的承销商工作底稿表明,外国投资者部分客户就期末库存额度回应了承销商,但相关回应文档都未通过顾客的盖公章或签字,在其中第一大顾客还是用个人邮箱将回应文件发送给承销商,这就意味着工作人员的真实身份实效性没办法证明。除此之外,外国投资者向一部分大顾客索取统计数据,待顾客回应外国投资者后,由外国投资者发送给中介服务,因而统计数据的实际精确性,管控对于此事有疑问。
在和核心客户的采访中,北京交易所留意到,有承销商对部分客户的采访记录没经顾客签字盖章确定,采访记录实效性不够。与此同时,该承销商实地调查的范围较小,未对发行人第一大顾客在苏州、上海等地的服务处开展实地调查,针对一些中国顾客大多都根据短视频形式采访,但回应北京交易所的材料上,该承销商却申明已对我国存有分支机构的核心客户展开了实地调查。
除此之外,某项目的保荐机构和上报会计回复函占比均比较低,北京交易所调取承销商对核心客户的采访记录发觉,采访目标没有对收益、应收账款的额度进行确认,有关穿行测试总数、控制测试关键控制点数量以及公布具体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合。
推广费用审查结果欠缺直接证据
本次现场督导中,北京交易所也发现了一部分承销商在外国投资者市场推广费、外国投资者过后销售业绩大幅下降等多个方面审查落实不到位。
例如,某外国投资者当年度历期市场推广费金额较大、占营业收入比例较高。经北京交易所调取承销商工作底稿发觉,工作底稿中没有相对应证据支持咨询回复信息结果。
北京交易所称,该工作底稿里只有市场和市场推广主题活动相对应的汇总报告,无整合性直接证据,如工作开展相片、支出凭证等,没法确认相对应主题活动真实发生。与此同时,外国投资者控股股东报告期曾给某市场销售服务提供商控股股东转走大额资金,承销商没有对出现异常交易流水进出的状况作出合理解释。一部分出现异常市场销售服务提供商法人账户在接到外国投资者付款的市场推广服务费用后,在短期内转到其控股股东或关键管理人员的个人帐户,并没有用以支付相应的品牌推广活动费,出现异常服务提供商是不是组织开展了相对应的市场推广主题活动有疑问。
此外,某发行人在2023年8月至10月期内相继公布中报、三季报等,数据均表明外国投资者过后销售业绩发生大幅下降,但是直至11月底,发售优秀人才递交重大事项报告。
依据北京交易所有关规定,外国投资者发生“公布财务审计报告、重大事情临时性公示或者调整财务预测”“存在其他可能会影响外国投资者合乎发行条件、企业上市条件和相应信息披露要求,或者影响投资人分辨的重大事项”的,发行人和中介服务应当立即汇报。
北京交易所还强调,在现场督导时要注意到,有承销商存有关键信息公开不正确、未按照规定升级申报文件和漏答咨询难题、对举报事宜审查不全面等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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