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浙江省庆丰致冷有限责任公司持仓5%以上股东浙江省星皓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1,000,000股,总股本的5.52%。
● 浙江省星皓集团有限公司此次新增加质押股份5,5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6.19%,总股本的1.45%。此次质押贷款结束后,浙江省星皓集团有限公司总计质押股份10,5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00%,总股本的2.76%。
浙江省庆丰致冷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6月12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省星皓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浙江省星皓”)工作的通知,了解其将持有的企业部分股份办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企业股份质押
1.此次股份质押基本概况
企业:股
2.此次质押股份不需要做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宜的贷款担保或其它确保主要用途。
3.公司股东总计质押股份状况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浙江省星皓总计质押股份如下:
企业:股
二、其他情形表明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浙江省星皓资信情况优良,具有履约情况,质押贷款严控风险。企业将持续关注其质押贷款风险性状况,并立即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庆丰致冷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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