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编写 刘艺文
证券日报编写从业内全新获知,为了配合贯彻落实《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中证协机构制定了《程序化交易委托协议(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确立证券公司与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并且于近日征询建议。
依据上述征求意见,证券公司有权利对投资者的量化交易个人行为实时监测鉴别,对投资者的量化交易汇报数据进行充足审查。依照监管要求,证券公司应当对量化交易顾客的买卖交易执行高效管理,对高频交易执行多元化、全面从严。
确定双方权利与义务
2024年4月,证监会发布实施《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依照管理方法规定的要求,中证协就量化交易制订不断更新授权委托协议范本,供证劵公司参考应用。
中证协表明,此次起草文件综合考虑了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自我约束标准规定,并尊重行业惯例和行业实践活动,秉着“自我约束优先”的发展理念,希望通过示范文本的形式正确引导标准合同主体的签约履行合同个人行为,进一步明确各方主体权利义务与责任范畴,确保各方面的合法权利,推动量化交易发展创新。
《示范文本》文章正文共六章25条,主要包含释意、量化交易汇报、买卖交易管理方法、高频交易管理方法、合同违约责任、附录等相关信息,对券商和量化交易投资人权利义务与责任范畴进行了承诺。
初次买卖应向券商报告
《示范文本》对量化交易投资人的报告时间、汇报信息内容、重大变动及其券商的保密责任展开了承诺。在其中,投资人首次开展量化交易前,应向券商报告,在证券公司并对提交的信息进行深入审查并核对无误,即可进行量化交易。
投资人汇报信息内容产生重大变动的,必须在变动产生之后一个自然月的第五个买卖日以前向证券公司进行修改汇报。投资人为公募基金管理人下属公司、从业资管业务的券商、达标境外机构及证交所评定的别的投资人时,如账户余额经营规模、融资杠杆由来、融资杠杆经营规模产生重大变动的,需在下一个季度的第五个买卖日以前向乙方进行修改汇报。
除此之外,证券公司有权利对投资者的量化交易个人行为实时监测鉴别,对投资者的量化交易汇报数据进行充足审查,包含但是不限于对投资真实身份开展穿透核查,对账户余额信息内容、账户交易信息及行情软件信息内容进行核实。
差异化管理高频交易
《示范文本》确定了顾客的严禁买卖交易,及其证劵公司依照监管要求应当对量化交易顾客的买卖交易执行高效管理,对高频交易执行多元化、全面从严。
具体而言,投资人存有以下违法行为的,证券公司有权利采用回绝投资人量化交易授权委托、撤消有关申请等举措,同时向监管部门和证交所汇报:
一是投资人拒不执行或者没有真正、精确、详细、立即执行报告及变动汇报责任;二是投资人拒绝配合证券公司就量化交易进行财务尽职调查,或是拒不接受券商公司审查和检测;三是投资人用以量化交易的专业技术系统发生重要技术故障或是量化交易授权委托出现重大出现异常;四是投资人量化交易可能会影响买卖系统优化或是正常交易纪律;五是投资人具体用以量化交易的技术架构与证券公司验证测试、风险评价的软件不一致;六是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
非强制应用文字
《示范文本》还明确了证劵公司和量化交易顾客任何一方违背协议书而给另一方导致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发生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根本无法解决的不可抗拒情况,或因为发生控制不了和不可预测的系统异常、机械故障、通讯故障、线路故障等不良安全事故,或因为本协定实施后新施行、执行和修改法律、政策法规、规章制度、标准或现行政策等多种因素,造成协议书任何一方无法及时或完全执行本协定的,其有关责任应予以免去。
需注意,《示范文本》属于非强制应用文字。证券公司为经纪人用户提供量化交易服务项目可以结合详细情况,参照《示范文本》签订协议书。协议书被告方理应按相关规定和约定书行使权力、行使权力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示范文本》对高频交易展开了界定,即投资人买卖交易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归属于高频交易:
一是单独帐户在单个证交所每秒钟申请、撒单的最高级订单数做到300笔之上;二是单独帐户在单个证交所每日申请、撒单的最高级订单数做到20000笔之上;三是证交所评定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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