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6证券简称:ST时尚公示序号:2023-006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摩登大道时尚潮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及分公司持续十二个月的总计未决诉讼及诉讼事宜涉及金额总计rmb490,491,537.66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5.35%。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相关起诉、诉讼事宜公告如下:
一、有关早期已公布的起诉、诉讼事宜状况
企业分别于2019年8月23日、2019年9月10日、2019年9月16日、2019年10月16日、2020年1月10日、2020年2月20日、2020年3月24日、2020年6月24日、2020年7月11日、2020年7月30日、2020年9月1日、2020年10月9日、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1月2日、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1月17日、2020年11月18日、2020年11月23日、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2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5日、2021年1月29日、2021年2月5日、2021年2月26日、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31日、2021年6月30日、2021年7月30日、2021年8月10日、2021年8月31日、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1月9日、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7日、2022年1月27日、2022年1月28日、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8日、2022年4月26日、2022年4月28日、2022年5月17日、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23日、2022年6月30日、2022年7月29日、2022年8月5日、2022年8月31日、2022年9月7日、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12日、2022年11月2日、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1月30日、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31日公布了《关于公司涉及违规担保及账户冻结事项的公告》(公示序号:2019-051)、《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暨公司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示序号:2019-069)、《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示序号:2019-071)、《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示序号:2019-094)、《关于公司新增诉讼及新发现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公示序号:2020-002)、《关于公司新增仲裁及新发现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公示序号:2020-014)、《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0-025)、《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0-093)、《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0-100)、《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0-109)、《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0-121)、《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0-126)、《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0-129)、《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0-134)、《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示序号:2020-139)、《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0-140)、《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更正公告》(公示序号:2020-141)、《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0-142)、《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更正公告》(公示序号:2020-143)、《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0-147)、《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更正公告》(公示序号:2020-163)、《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1-001)、《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更正公告》(公示序号:2021-012)、《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1-016)、《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021)、《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025)、《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056)、《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070)、《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089)、《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105)、《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1-114)、《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118)、《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125)、《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134)、《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1-137)、《关于控股孙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涉及诉讼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138)、《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139)、《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1-144)、《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145)、《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2-003)、《关于控股孙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07)、《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08)、《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10)、《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20)、《关于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22)、《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2-027)、《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43)、《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2-046)、《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2-053)、《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54)、《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2-058)、《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60)、《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70)、《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2-072)、《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78)、《关于控股孙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2-080)、《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84)、《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2-088)、《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90)、《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提起股东代位诉讼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94)、《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2-096)、《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102)、《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106)、《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03)。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公司及子公司未决诉讼、诉讼事宜工作进展如下所示:
企业:人民币元
二、新增加起诉事宜
(一)集团公司前不久接到广州黄埔区法院送达法院传票,翁武游就危害股东利益义务纠纷案件向领导提出诉讼,案号为(2023)粤0112民初1588号,诉请如下所示:
1、要求诉请被告人赔付上诉人经济损失暂计200,000元;
2、要求栽定此案受理费由被告人负责。
三、新增加裁定事宜
(一)企业于近期接到广州黄埔区法院开具的(2021)粤0112民初21817号民事裁定书,广州市狮丹商贸有限公司与南通市泰豪商贸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做出判决,具体情况如下:
1、被告人南通市泰豪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产生法律认可生效日十日内向上诉人广州市狮丹商贸有限公司付货款3,232,530.42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分段计算:2021年10月25日前逾期付款利息为542,007.9元;自2021年10月26日起,以3,232,530.42元为基准,按那时候全国各地银行间同业拆借核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测算至现实偿还之日止);
2、被告人南通市泰豪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产生法律认可生效日十日内向上诉人广州市狮丹商贸有限公司付款也意思完成此案债务所产生的律师代理费及诉讼保全担保附加费总计87,470元;
3、被告人宋刚、王先勤对被告人南通市泰豪商贸有限公司的以上第一、二项债权债务连带清偿责任;
4、驳回申诉上诉人广州市狮丹商贸有限公司的许多诉请。
四、法院强制执行状况
(一)银行卡冻结状况
截止到2023年2月27日,公司及分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的情况如下:
企业:人民币元
(二)股权冻结状况
公司收到广州黄埔区法院(下称“黄浦人民法院”)开具的(2022)粤0112民初10104号《民事裁定书》,申请者东莞市长期创投行(有限合伙企业)向黄浦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黄浦法院判决冻洁被上诉人摩登大道时尚潮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永飞、翁武强、刘文焱名下存款36,868,898.67元或是被查封、扣留其相对应使用价值的资产。依据上述判决,黄浦人民法院出示(2022)粤0112执保813号《财产保全告知书》,对企业所持有的一部分股份资产采用保全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五、此次公示的起诉、诉讼事宜对企业今天盈利或过后盈利的可能会影响
由于一部分起诉及仲裁案件并未审结或者未开庭审判,以上起诉及诉讼事宜对企业今天盈利及过后盈利的危害具备可变性,企业将高度关注以上案子后面进度,依规认为本身合法权利,积极主动采用相关法律法规对策维护保养公司与股东利益,并立即对有关重大诉讼及诉讼事项工作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别的表明
企业特定的信息披露新闻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企业全部信息均在以上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烦请广大投资者关心企业后面有关公示,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潮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56证券简称:ST时尚公示序号:2023-007
摩登大道时尚潮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内所采取措施
及工作进展的通知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摩登大道时尚潮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摩登大道”、“企业”)大股东、控股股东违规程序流程以企业及分公司为名公司担保,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自2020年1月13日股市开市起,公司股票交易被推行其他风险警示,企业股票简称由“摩登大道”调整为“ST时尚”,股票号仍然是“002656”,股票买卖交易日涨跌停为5%。
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内所采取措施以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公司已经分别于2020年2月17日、2020年3月17日、2020年4月20日、2020年5月13日、2020年5月30日、2020年7月1日、2020年8月1日、2020年9月1日、2020年10月9日、2020年11月2日、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29日、2021年2月26日、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31日、2021年6月30日、2021年7月30日、2021年8月31日、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28日、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28日、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30日、2022年7月29日、2022年8月31日、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31日、2022年11月30日、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31日在规定信息公开新闻中发布《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0-013)、《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0-024)、《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0-037)、《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0-062)、《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0-084)、《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0-095)、《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0-110)、《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0-122)、《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0-127)、《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0-135)、《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0-144)、《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0-164)、《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013)、《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022)、《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026)、《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057)、《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071)、《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090)、《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106)、《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119)、《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126)、《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135)、《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140)、《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146)、《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09)、、《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11)、《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21)、《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44)、《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55)、《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61)、《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71)、《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79)、《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85)、《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91)、《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103)、《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107)、《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04)。
截止到本公告日,企业仍积极主动付诸行动,争取尽早澄清事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执行其他风险警示期内所采取措施及工作进展
1、对于大股东、控股股东违规程序流程公司担保事宜所引发的有关起诉、仲裁案件,公司及聘请律师团正在积极收集足够的证据资料以证明有关债权人主观恶意性及公司对于有关个人行为不会有过失或过错水平相较于债务人来讲比较轻,争取申诉成功或减轻过错责任,进而根据司法途径消除、缓解企业有关连带担保责任,最大程度清除不良影响。
目前为止,绝大多数违规担保案子已开庭审判,情况如下:
企业:人民币元
注:案号(2020)粤0305民初15622号合同诉讼与案号(2020)粤0391民初1157号是同一涉案人员理由,两案标的金额差别,为利率计算数量差异而引起的贷款利息金额差别而致。
案号(2020)粤0391民初1157号案因被告人幸福快乐智慧公司实者2019年10月25日(提起诉讼前)变更登记而停止,经审理企业法人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因法人代表停止而归入解决,诉讼主体资格亦随着缺失,不符合规定的起诉条件,于2020年3月17日裁定驳回周志聪的提起诉讼,此案审结,已经在2020年3月17日被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法院驳回起诉,周志聪舍弃起诉。
以上事宜实际情况详细分别于2019年8月23日、2019年10月16日、2019年11月22日、2020年1月10日、2020年2月20日、2020年3月24日、2020年6月24日、2020年7月30日、2020年9月1日、2020年10月9日、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1月2日、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1月17日、2020年11月23日、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2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5日、2021年1月29日、2021年2月26日、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31日、2021年6月30日、2021年7月30日、2021年8月31日、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1月9日、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28日、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3日、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26日、2022年4月28日、2022年5月17日、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23日、2022年6月30日、2022年7月29日、2022年8月5日、2022年8月31日、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12日、2022年10月31日、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1月30日、2022年12月30日在规定新闻媒体公布的《关于公司涉及违规担保及账户冻结事项的公告》(公示序号:2019-051)、《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示序号:2019-094)、《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及财产保全告知书的公告》(公示序号:2019-115)、《关于公司新增诉讼及新发现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公示序号:2020-002)、《关于公司新增仲裁及新发现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公示序号:2020-014)、《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0-025)、《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0-093)、《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0-109)、《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0-121)、《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0-126)、《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0-129)、《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0-134)、《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示序号:2020-139)、《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0-140)、《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示序号:2020-142)、《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0-143)、《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0-147)、《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0-163)、《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001)、《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012)、《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1-016)、《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021)、《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025)、《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056)、《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070)、《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089)、《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105)、《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2021-114)、《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118)、《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125)、《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134)、《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1-137)、《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139)、《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1-144)、《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145)、《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08)、《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10)、《关于公司收到担保责任豁免函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15)、《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20)、《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2-027)、《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43)、《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2-046)、《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2-053)、《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54)、《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2-058)、《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60)、《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70)、《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2-072)、《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78)、《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84)、《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2-088)、《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90)、《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2-096)、《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102)、《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106)。
2、2022年7月21日,企业公布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69),公司收到大股东瑞丰集团通告,2022年7月14日,申请者广州银行以瑞丰集团没法偿还到期债务且显著欠缺清偿能力为理由,向广州中院申请办理对瑞丰集团开展破产重整。
2022年9月19日,企业公布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83),公司收到瑞丰集团通告,瑞丰集团接到广州中院下达的《民事裁定书》((2022)粤01破申348号),判决审理广州银行对瑞丰集团的破产清算申请。企业通过公开渠道查到广州中院公布的(2022)粤01破230号公告,已特定广东省尚宽法律事务所出任瑞丰集团管理员。
2022年11月14日,企业公布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破产清算管理人申报债权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93),为了维护众多债权人权益,公司已经持申报资料向管理员展开了债权申报,包含与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费事宜、违规担保事宜有关的各种债务,申报债权总额为rmb321,063,002.08元。
2022年12月16日,企业公布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105),2022年11月17日,瑞丰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根据聪慧破产管理平台及广州市微法院网络视频会议举办。会议报告并表决通过了:一、广州市瑞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会议会议制度;二、广州市瑞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产管理计划方案;三、广州市瑞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调价计划方案。上述情况企业申报的债务,因管理员觉得需要进一步补充证据,并未做出核查结果,此笔债务被延缓评定。公司已经积极与管理员沟通交流,紧密配合补充证据等方面的工作,此笔债权最后评定以法院判决为标准。公司将继续关心以上事项工作进展,进行一定的账务处理,并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在2022年11月2日公布了《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提起股东代为诉讼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92),广州中院已受理中证中小股东服务站有限公司(下称“投服中心”)与广州瑞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瑞丰集团”)、林永飞、翁武强、刘文焱、摩登大道损害公司利益义务纠纷一案。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该案并未开庭审判。
4、企业认真执行并执行内控制度改进措施,持续完善财务会计、印章管理、对外担保体系等内部结构控制方法,强化执行力度,并切实增强财务部及内审部门的建立。公司持续对没经决议及未能及时公布的贷款担保事宜、非营利性资金占用费的风险事项进行内部结构排查和整理,及时与监督机构汇报及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防范
1、目前为止,因大股东、控股股东违规程序流程公司担保事宜所引发的有关起诉、仲裁案件最后判决结论及实施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企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宜的工作进展,依照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企业特定的信息披露新闻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企业有关信息均在以上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烦请广大投资者关心企业有关公示,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潮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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