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创智(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创智”)、“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800万股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许可[2023]7号文件批准。
本次发行的发起人(主承销商)为国金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发行人与发起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起人(主承销商)”,发行数量为28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转让旧股。本次发行将于2023年3月1日(T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线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
发行人、发起人(主承销商)特别要求投资者注意以下内容:
1、请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线上线下认购及支付、弃购股份处理、发行中止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的基本面、行业、市场状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有效认购倍数和承销风险,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25.13元/股,线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2023年3月1日(T日),投资者应按25.13元/股进行线上线下认购,认购时无需缴纳认购资金。线下发行认购日和线上认购日同为2023年3月1日(T日),其中线下认购时间为9。:30-15:网上认购时间为900:15-11:30,13:00-15:00。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根据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从高到低排序所有合格的线下投资者配售对象;同一申报价格,从小到大排序;同一申报价格相同,提交时间相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委托序号,从大到小排列。排名结束后,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剔除拟认购总额中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不低于所有合格线下投资者拟认购总额的10%。排名结束后,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剔除拟认购总额中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不低于所有合格线下投资者拟认购总额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不再排除该价格的申报,排除比例可低于10%。排除部分不得参与线下认购。
(三)网上投资者应当独立表达认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表其申购新股。
(4)2023年3月3日,线下投资者应根据《通达创智(厦门)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T+2日)16:00前,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和配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同一配售对象如同日获得多只新股,请务必分别全额支付每只新股,并按规范填写备注。如果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配售对象当日全部配置新股无效,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标后,应按照《通达创智(厦门)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上中标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付义务,确保2023年3月3日资金账户(T+2日)日终新股认购资金充足,投资者资金转移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
(5)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低于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暂停新股发行,并披露暂停原因和后续安排。
(6)提供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未参与认购或取得初步配售的线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支付认购款的,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3次获胜但未全额支付,自结算参与者最近放弃认购之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认购。根据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计算放弃认购的次数。
2、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政府部门对发行的任何决定或意见都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入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相反的声明都是虚假的、虚假的。请注意投资风险,仔细研究和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并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3、拟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投资者,必须认真阅读2023年2月20日(T-7日)在巨潮信息网披露)(www.cninfo.com.cn)《通达创智(厦门)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风险因素,判断其经营状况和投资价值,认真做出投资决策。受政治、经济、行业和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可能发生变化,可能造成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4、线下发行的股票没有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流通。投资者必须注意上市第一天股票流通增加造成的投资风险。
5、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5.13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在行业为橡胶塑料制品行业(分类代码:C29)。截至2023年2月23日(T-4日)上个月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4.36倍。
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稀释后,本次发行价格为25.13元/股的市盈率为22.99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3年2月23日(T-4)上个月发布的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但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仍有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要求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仔细研究和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并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2)请注意发行价格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差异。线下投资者报价详见2023年2月28日(T-1日,发表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信息网》上(www.cninfo.com.cn)通达创智(厦门)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3)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在初步查询阶段,线下投资者根据实际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查询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的基本面、行业、市场状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有效认购倍数和承销风险,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参与认购的,视为已接受发行价格;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异议的,建议不参与发行。
(4)本次发行上市后可能有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中包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有效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不能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6、本次募集项目发行人的计划资金需求为62400.85万元。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70,364.00万元,按发行价格25.13元/股和发行新股2.800万股计算。扣除预期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963.15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62400.85万元。发行人存在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利润水平和股东长期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7、任何投资者只能选择离线或在线认购,所有参与离线报价、认购、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再参与在线认购;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合格账户认购,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认购均无效。
8、发行结束后,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方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未经批准的,发行股份不得上市,发行人将按发行价格和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
9、发行人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份。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期,有关限制承诺和限制期安排见招股说明书。上述股份限制安排是有关股东根据发行人的治理需要和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的自愿承诺。
10、请注意投资风险,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下列情况下,将协商采取暂停发行措施:
(1)线下认购后,线下实际认购总量小于线下初始发行数量;
(2)网上认购不足,认购不足部分回拨线下后,线下投资者未能全额认购;
(3)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四)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发行的;
(五)中国证监会事中事后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进行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 或者有异常情况的,可以责令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暂停或者暂停发行,并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上述情况,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宣布暂停原因和恢复发行安排。暂停发行后,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在发行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选择重启发行的机会。
11、发行人、赞助商(主承销商)郑重提交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投资的概念,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我们希望认识到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分享发行人的增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认购。
12、本特殊风险公告不保证披露本次发行的所有投资风险。建议投资者充分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和风险,合理评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发行和认购。
发行人:通达创智(厦门)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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