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3-006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01优先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董事会决议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2023年2月25日,会议通知书面向各董事发出通知,表决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7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行章程的规定。会议应有13名董事(包括5名独立董事)、谢永林、胡跃飞、陈新颖、蔡芳芳、郭健、杨志群、郭世邦、项有志、杨军、艾春荣、郭田勇、杨如生、蔡洪斌等13人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办法》。
本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平安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优化方案及投产前验证报告》。
本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平安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谢永林董事长、陈心颖董事、蔡方方回避表决。
本行独立董事提前就本议案发表了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陆金控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9票,0票反对,0票弃权。
谢永林董事长、陈心颖董事、蔡方方、杨如生回避表决。
本行独立董事提前就本议案发表了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先股股息发行计划的议案》。
2023年股息发放方案同意优先股(以下简称“平银优先01”),具体如下:
1、发行金额:以优先股发行量2亿股(每股面值100元)为基础,按票面股息率4.37%计算,每股优先股发行股息4.37元(含税)。本行股息总额为8.74亿元(含税)。
2、计息期为2022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6日
3、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6日(周一)
4、除息日:2023年3月7日(星期二)
5、分配日:2023年3月7日(星期二)
6、发行对象:截至2023年3月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盘后,平银01股东全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注册
7、分配方式:本行优先股股东的现金股息由本行直接分配给优先股股东
本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3-007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01优先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平安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 或“银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平安国际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给予平安国际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65亿元的综合信用额度,期限为1年。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平安银行和平安租赁公司也是中国平安保险(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平安租赁公司构成本行关联方。本行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表决
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为3954.48亿元,本行最近一期净资本为4986.95亿元,关联交易金额为65亿元,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4%,占本行净资本的1.30%。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业务构成本行重大关联交易。
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平安国际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长谢永林、董事陈新英、蔡方回避表决。本行独立董事杨军、艾春荣、郭田勇、杨如生、蔡洪斌提前审查了上述相关交易,同意将上述相关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平安国际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27日注册成立。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湾、香港、澳门和国内合资企业)。注册地址: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37层,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法定代表人:王志良,注册资本:人民币1.45万元,税务登记证号:9131万元,5.5.7.2.62X,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从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残值的处理和维护;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底,平安租赁资产总额2739.54亿元,总负债2297.82亿元,所有者权益441.73亿元;2021年营业收入199.89亿元,净利润43.11亿元。平安租赁不是不诚实的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平安银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安国际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平安租赁综合信用额度同等65亿元,期限为1年。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按照商业原则进行,定价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
5.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作为上市商业银行,本行关联交易为本行正常业务,具体交易条款按商业原则协商,定价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不损害本行和股东利益,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六、与关联方累计发生的信用关联交易
在过去的12个月里,本行计划与平安租赁进行65.79亿元的关联交易(已披露除外)。
七、独立董事提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行独立董事杨军、艾春荣、郭田勇、杨如生、蔡洪斌事先批准了与平安国际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平安银行董事会关于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平安银行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商业原则协商制定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八、备查文件
(一)平安银行董事会决议;
(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3-008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01优先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平安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陆金控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与陆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控”)签订产品和服务提供协议、产品及服务采购协议、金融服务合作协议和物业租赁协议,预计2023-2025年四项协议关联交易总额为42.05亿元、0.52亿元、102.55亿元、0.31亿元,预计三年累计上限为145.43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平安银行是中国平安保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集团”)的控股子公司,陆控是平安集团的合资公司;陆控董事冀光恒先生也是平安集团副总经理。根据《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陆地控制构成本行关联方。本行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表决
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为3954.48亿元,关联交易总额为145.43亿元,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8%。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以上,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业务构成本行重大关联交易。
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陆金控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长谢永林、董事陈新英、蔡芳芳、杨如生回避表决。本行独立董事杨军、艾春荣、郭田勇、杨如生、蔡洪斌事先审查了上述关联交易,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陆金控股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注册成立。截至2022年2月年度申报,法定股本为1万美元,已发行12035.05757美元。注册地: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Cayman Islands。首席执行官: Yong Suk Cho 、Gregory Dean Gibb。
主营业务或经营范围:陆控作为平安集团的合资企业,是中国领先的小微企业主金融服务授权机构。通过为小微企业主提供获取包容性产品和服务的便捷渠道,授权机构合作伙伴高效接触和服务小微企业主,提高小微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陆控总资产36,043,349万元,总负债26,587,428万元,所有者权益9,455,920万元,总收入6,183,491万元,净利润1,670,906万元。陆地控制不是不诚实的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陆金控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金融服务合作协议《产品及服务采购协议》、物业租赁协议,预计2023-2025年四项协议关联交易总额为42.05亿元、0.52亿元、102.55亿元、0.31亿元,预计三年累计上限为145.43亿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按照商业原则进行,定价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易条件进行。
5.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作为上市商业银行,本行关联交易为本行正常业务,具体交易条款按商业原则协商,定价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不损害本行和股东利益,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六、与关联方累计的关联交易
本行近12个月及拟与陆控相关的交易金额累计达到149.54亿元(已披露除外)。
七、独立董事提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行独立董事杨军、艾春荣、郭田勇、杨如生、蔡洪斌事先批准了与陆金控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平安银行董事会关于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平安银行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商业原则协商制定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八、备查文件
(一)平安银行董事会决议;
(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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