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3-009
浙江东南网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2月22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专人发出,会议于2023年2月2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参加9名董事和9名实际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郭明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票上签字后,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计划的论证分析报告》,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已正式颁布生效,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针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浙江东南网架有限公司向非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见同日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述披露的《浙江东南网架有限公司向非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可转换公司债券向不特定对象的发行,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全面处理与发行有关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计划,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和发行计划,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计划,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和对象、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初始股价、股价修正、赎回、债券利率、债券持有人会议权利及其有效条件、发行时间、增加募集资金账户、签署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与发行计划有关的事项;
2、批准、签署、修改、补充、提交、报告、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协议、申请文件等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审批、登记、备案手续;
3、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并与之签订相关协议,处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提交本次发行和上市的相关申请材料,全权回复证券监管部门的反馈,并按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市场情况、政策调整和监管部门的意见,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协议;
5、完成本次发行的实施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登记和上市;
6、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转换情况,及时修改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相关备案手续;
7、在遵守当时适用的中国法律的前提下,如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向非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的新规定和市场形势的变化,除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外,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不得授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包括发行申请的审计反馈)和市场情况,调整发行计划、募集资金投资,继续处理发行事宜;
8、当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者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或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发生变化时,应当酌情决定延期或者提前终止发行计划;
9、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框架和原则下,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关监管部门的批准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面处理与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转换、回售有关的一切事项;
10、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必要、适当、适当的事项。
在上述授权事项中,除第五项外、6、9项授权有效期至相关事项完成之日, 授权其他事项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董事会要求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指定人员为授权人,并代表公司在发行过程中处理与发行有关的事务,根据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和董事会授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浙江东南网架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证券时报》2023年2月27日公司刊登的详细内容、《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23-011)。
三、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东南网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3-010
浙江东南网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2月24日下午,浙江东南网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由3名监事和3名实际监事出席。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何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的形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已正式颁布生效,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浙江东南网络有限公司向非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计划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见同日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述披露的《浙江东南网架有限公司向非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浙江东南网架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3-011
浙江东南网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通知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次数: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决定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2023年3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日召开现场会议:30
(2)网上投票时间:2023年3月15日
2023年3月15日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2023年3月15日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15:在任何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在线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在线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中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8日
7、出席会议的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2023年3月8日下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以书面形式出席会议和表决(委托书见附件)。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东南网架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1: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具体内容、《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提案是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问题,需要持有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长高、单独或总体上市公司) 超过5%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将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一)法定代表人出席法定股东会议的,应当持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当持有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有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上述相关证件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2023年3月14日下午17日):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出席现场会议时必须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浙江东南网架有限公司证券部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
邮编:311209
3、2023年3月9日和2023年3月10日上午 :00一11: 00,下午14 :00一17: 00
四、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地址)://wltp.cninfo.com.cn)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浙江东南网络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 邮政编码:311209
会议联系人: 蒋建华 张燕
联系电话:05718278358 传真:0571一82783358
2、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应自行承担住宿和交通费用。
六、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7日
附件一:
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35。
2、投票简称“东南投票”。
3、填写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股东大会不涉及累计投票提案。
填写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其他提案表达同样的意见。
当股东重复投票总提案和具体提案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再对总提案投票的,以已投票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投票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先投票总提案,再投票具体提案的,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登录证券公司的交易客户端进行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2023年3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日,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2023年3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日)下午3月15日结束: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上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上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南》(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查阅cn规则指导栏。
3.股东可以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投票。
附件二:
浙江东南网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3年3月15日浙江东南网架有限公司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并代表本次会议签署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之日。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客户签字(盖章):
客户身份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代理人)签字:
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 年 月 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特别说明:1、以“同意”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反对”、在“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以单项为准,多项选择无效。
2、委托书的剪报、复印或者按照上述格式自制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公章。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3-012
浙江东南网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1)本担保的基本情况
1、浙江东南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全资子公司浙江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钢结构”)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最近与招商银行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杭州分行”)签署了“最高不可撤销担保”,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东南钢结构与债权人招商银行杭州分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发生的债权债务提供担保。本担保的债权本金余额不得超过5000万元。
2、由于全资孙公司浙江东南绿色建筑钢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建筑钢制品”)的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最近与杭州银行有限公司官巷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官巷支行”)签订了最高担保合同,同意为绿色建筑钢制品和债权人杭州银行官巷支行各种融资业务债权债务提供担保,担保债权的最高融资余额为人民币2200万元。
(2)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2月3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对外担保额度预期的议案》其中,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含)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不得超过2.25万元,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不得超过1.5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信用、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担保、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类型包括担保、抵押、质押等。
上述担保金额可在子(孙)公司之间调整;但在调整过程中,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只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金额;上述担保金额包括新担保、原担保延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限额范围内,公司和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的业务,无需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
详见《证券时报》2023年1月12日刊登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公告》(公告号:2023-004)。
二、保证进度
该公司预计将在2023年为其子公司(孙)提供不超过3.75万元的担保金额。本担保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金额范围内。
本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367800万元的担保可用额度,公司为东南钢结构提供2万元的剩余担保可用额度,为绿色建筑钢制品提供7800万元的剩余担保可用额度。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本担保涉及的被担保主体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浙江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浙江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17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
法定代表人:沙学勇
经营范围:钢结构、板材设计、制造、安装及工程承接、建筑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
2、与公司的关系:东南钢结构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东南钢结构100%的股权。
3、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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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查询,东南钢结构不属于不诚实被执行人。
(二)浙江东南绿建钢制品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浙江东南绿建钢制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5月24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河庄街青西三路5799号2号楼
法定代表人:项振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建筑材料销售(营业执照除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外)。
2、与公司的关系:公司间接持有100%的绿色建筑钢制品股权,通过浙江东南绿色建筑综合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3、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经查询,绿色建筑钢制品不属于不诚实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招商银行杭州分行签署的《最高不可撤销担保书》
担保人:浙江东南网络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债务人:浙江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
最高担保额: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范围:贷款和其他信用本金余额(最高限额为500万元),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延期履行、保理费、担保权和债权实现等相关费用。
保证期: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转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预付款的预付款日再增加三年。任何具体的信用延期,保证期将延长至延期届满后再增加三年。
(二)公司与杭州银行官巷支行签订的最高担保合同
担保人:浙江东南网络有限公司
债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
债务人:浙江东南绿色建筑钢制品有限公司
最高担保金额:最高融资余额为22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所有本金(包括主合同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在执行程序中延迟执行期间的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保证期:主合同项下各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分别计算,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1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和2023年2月3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金额范围内。
东南钢结构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绿色建筑钢制品是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公司为其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经营稳定,偿债能力好,担保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被担保人的主要资格、信用状况和对外担保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一主板上市公司标准化经营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总额为4535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126、206.81万元,占2021年底审计净资产的20.98%,均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没有累计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和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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