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3月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注:根据2015年4月24日修订后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是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高管任职资格”及“证监会核准高管任职资格的日期”不再适用。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变更事项经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备。自2023年2月28日起,总经理赵建兴先生不再代为履行督察长职务。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3月1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