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销商(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提醒
南京市茂莱电子光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茂莱电子光学”、“外国投资者”或“企业”)依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出台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中国证监会公示〔2019〕2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44号〕)(下称“《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国证监会令〔第174号〕),上海交易所(下称“上海交易所”)出台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指数发〔2021〕76号)(下称“《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证指数发〔2021〕77号)(下称“《承销指引》”)、《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指数发〔2018〕40号)(下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指数发〔2018〕41号)(下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台的《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1〕213号)(下称“《承销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2018年修订)》(中证协发〔2018〕142号)及其《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1〕212号)等有关规定,及其上海交易所相关股票发行上市制度和全新操作指南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且在新三板转板。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金证券”或“承销商(主承销商)”)出任本次发行的承销商(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选用向战略投资定项配股(下称“战略配售”)、线下向对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采购配股(下称“网下发行”)与在网上向拥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权与非限购存托总市值的社会里公众投资者标价发售(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在网上、网下发行由承销商(主承销商)承担实施。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中金证券部位进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IPO网下询价认购)(下称“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开展,网上发行根据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请投资人仔细阅读本公告。有关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数字化的具体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投资人可以通过下列网站地址(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listing/、http://www.sse.com.cn/ipo/home/)查看公示全篇。
烦请投资者关注下列重要内容:
1、网下投资者询价采购资质审查:本公告所指“网下投资者”就是指参加网下发行的投资者,“配售对象”就是指网下投资者或者其管理的股票投资商品。网下投资者应当于2023年2月20日(T-4日)下午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进行配售对象的申请注册工作任务,并通过中金证券股票注册制IPO网下投资者智能管理系统(网站地址:http://zczipo.cicc.com.cn/)在线申请承诺书以及相关审查原材料。
承销商(主承销商)已根据国家规章制度规则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要求。实际标准和分配请见本公告“三、(一)网下投资者参与其中条件和价格规定”。仅有合乎外国投资者及承销商(主承销商)确立的网下投资者规范标准的投资人方可参加本次发行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规范而参加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须自己承担一切由该行为所引发的不良影响,承销商(主承销商)将于业务流程管理系统平台(发售包销业务流程)(下称“业务流程管理系统平台”)里将其价格设为失效,并且在《发行公告》中公布相关情况。
2、网下投资者递交定价依据与建议价格或价格定位规定:网下投资者须于招股意向书发表日(2023年2月16日,T-6日)13:00后到初步询价日(2023年2月21日,T-3日)9:30前,根据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递交定价依据和内部的调查报告给的提议价格或价格定位。网下投资者应当按照内部结构调查报告给的提议价格或价格定位开展价格,正常情况下不可超过调查报告提议价格定位。未能询价采购开始之前递交定价依据与建议价格或价格定位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加询价采购。网下投资者未提交定价依据与建议价格或价格定位的,承销商(主承销商)将评定该网下投资者的报价失效。
3、网下投资者总资产审查规定:投资人自筹资金或管理的每个产品参加网下询价的申购金额不能超过其向承销商(主承销商)所提供的总资产(资产总额)或资金规模的财产证明材料中标明的总资产或资金规模:在其中,证券基金、基金专户、资管计划、私募投资基金(含期货交易所以及投资管理分公司资管计划)等商品需提供初步询价此前第五个交易时间(2023年2月14日,T-8日)的商品资产总额合理证明文件;直营投资账户需提供企业开具的直营账户资金经营规模说明材料(资金规模截止到2023年2月14日,T-8日)。以上总资产或资金规模证明文件都应盖上公司印章或外界证实组织公司章。
特别提示网下投资者留意,为推动网下投资者谨慎价格,有利于审查科创板上市网下投资者总资产,上海交易所规定网下投资者在网络交易网站上对总资产开展服务承诺,请网下投资者按“三、(五)初步询价”中有关步骤进行实际操作。承销商(主承销商)发觉投资人不执行行业管理规定,超出相对应总资产或资金规模认购的,则其配售对象的认购失效;投资人在网络交易网站填报的总资产或资金规模与提交给承销商(主承销商)的配售对象资金证明材料中的总资产或资金规模不相匹配的,承销商(主承销商)有权利评定该配售对象的报价失效。
4、网下投资者谨慎价格规定:为进一步规范科创板新股发售包销纪律,规定网下投资者严格执行科学合理、单独、客观性、谨慎的基本原则参加网下询价,详细如下:
(1)就同一次科创板上市IPO发售,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最多纪录同一网下投资者递交的2次基本询价报价纪录。网下投资者为拟参加报价的所有配售对象上传所有价格纪录后,理应一次性递交。递交2次价格记载的,以第2次递交的报价纪录为标准。
(2)网下投资者初次递交价格纪录后,正常情况下不可改动,确实有必需改动的,应再次执行价格决策制定,于第2次递交页面填好减价原因、减价力度的逻辑性测算根据及其以前价格存不存在定价依据不全面、价格决策制定不完善等状况,并把相关材料归档备查簿。递交内容包括归档备查簿原材料将成为后续监管组织审查网下投资者价格管理决策以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指标。
5、网下申购限制:此次网下发行每一个配售对象的认购股票数上限为440.0000亿港元,占线下原始发行数量的50.13%。网下投资者以及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执行行业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风险管控和合规,谨慎适时调整拟认购价格与拟申购数量。
6、高价位去除体制:发行新股和承销商(主承销商)依据去除不符合规定投资人价格后初步询价结论,对每一个对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依照拟认购价钱从高到低、同一拟认购价格方面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从小到大、同一拟认购价钱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报日期(申报日期以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纪录为标准)由后至先、同一拟认购价钱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报日期上按业务流程管理系统平台一键生成的配售对象次序过去到后顺序排序,去除价格最大一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去除的拟申购量不少于对符合条件的全部网下投资者拟认购总数的1%。当拟去除的最高级申报价格一部分里的最少价格和确立的发行价相同的情况下,对于该价钱的申请可不会再去除。去除一部分不得参加网下申购。
7、明确发行价:在去除最大一部分价格后,发行新股和承销商(主承销商)将依据网下发行询价报价状况,综合评定企业有效升值空间、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行业类别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多个方面,综合考虑网下投资者合理认购倍率、市场状况、募资需求及包销风险性等多种因素,审慎评估标价是不是超过网下投资者去除最大价格一部分后剩下报价的中位值和加权平均数,及其公布募资方法设立证券基金和其它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下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下称“社会保险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下称“养老保险金”)剩下报价的中位值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及超过力度。如超过的,超过力度不超过30%。
8、经营风险尤其公示:初步询价完成后,外国投资者和主承销商确立的发行价超出网下投资者去除最大价格一部分后剩下报价的中位值和加权平均数,及其公募产品、社会保险基金和养老保险金剩下报价的中位值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的,将于认购前公布的《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下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中表明相关情况。
9、新股配售经纪佣金:承销商(主承销商)将为根据战略配售、网下配售获配个股的投资人扣除新股配售经纪佣金,承销商(主承销商)因担负外国投资者保荐业务获配个股(承销商有关分公司投股一部分的个股)或是执行承销责任获得个股的除外。本次发行向网下投资者支付的新股配售经纪人佣金率为0.5%,投资人在交纳申购资产时要一并划付相对应的配股经纪佣金。
10、限售期分配: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个股无商品流通限定及限售期分配,自此次公开发行个股在上交所上市生效日就可以商品流通。
网下发行一部分,公募产品、社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金、依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企业年金基金(下称“企业年金基金”)、合乎《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的险资(下称“险资”)和达标境外企业投资人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最后的获配帐户(向上取整测算),理应服务承诺得到此次配股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外国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发售生效日6月。上述情况配售对象帐户将于网下投资者进行交款后(2023年3月1日,T+3日)根据摇号申请抽签方式明确(下称“线下限购摇号申请摇签”)。网下投资者参加基本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一旦价格即视为接纳本次发行的线下限售期分配。
发展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分配详细本公告“二、战略配售”。
11、风险防范:此次新股发行后拟在新三板转板,该市场具有很高的经营风险。科创板公司具备科研投入大、运营风险高、销售业绩不稳、退市风险警示高等特点,投资人遭遇比较大的经营风险。投资人应深入了解科创板市场的项目风险及我们公司《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下称“《招股意向书》”)中公布的潜在风险,谨慎做出项目投资确定。
投资人需深入了解相关新股上市的最新法律法规,仔细阅读本公告的各种具体内容,知晓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股标准,在提交价格前应确保并不属于严禁参加网下询价的情况,并保证其拟申购数量与未来持仓状况合乎最新法律法规及主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投资人一旦递交价格,承销商(主承销商)视作该投资人服务承诺:投资人参加此次价格合乎法律法规及本公告的相关规定,所产生的一切违规行为及相关后果由投资人自己承担。
相关本公告和本次发行的一些问题由承销商(主承销商)保存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情况
(一)发行方式
1、茂莱电子光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A股)(下称“本次发行”)申请早已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联合会表决通过,并已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允许申请注册(证监批准〔2023〕84号)。本次发行的承销商(主承销商)为中金证券。外国投资者股票简称为“茂莱电子光学”,扩位称之为“茂莱电子光学”,股票号为“688502”,该编码与此同时适用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摇号编码为“787502”。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定),集团公司所在领域为仪表设备加工制造业(C40)。
2、本次发行选用战略配售、网下发行与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在网上、网下发行由承销商(主承销商)具体负责;战略配售在中金证券部位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根据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执行;网上发行根据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
3、北京海问法律事务所将会对本次发行与包销过程进行全过程印证,并提交重点法律意见书。
(二)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及老股转让分配
此次拟公开发行股权13,200,000股,占此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本次发行后企业总市值为52,800,000股。本次发行均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置老股转让。
(三)战略配售、线下、网上发行总数分配
本次发行原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660,00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5.00%,最后战略配售数量与原始战略配售数量差值将依据“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的基本原则开展回拔。回拨机制运行前,线下原始发行数量为8,778,000股,占扣减原始战略配售总数后发行数量70.00%,在网上原始发行数量为3,762,000股,占扣减原始战略配售总数后发行数量的30.00%。最后线下、网上发行总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扣减最后战略配售总数,在网上及线下最后发行数量将依据回拔情况确定。
(四)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可向对符合条件的投资人开展初步询价立即明确发行价,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标价时外国投资者和承销商(主承销商)将充分考虑去除最大价格一部分后初步询价数据信息、企业基本面状况、将来成长型及可比公司估值水平等多种因素。计划方案详细本公告“四、明确发行价及合理价格投资人”。
(五)限售期分配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个股无商品流通限定及限售期分配,自此次公开发行个股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就可以商品流通。
网下发行一部分,公募产品、社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金、企业年金基金、险资和达标境外企业投资人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最后的获配帐户(向上取整测算)理应服务承诺得到此次配股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外国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发售之日起6个月。上述情况配售对象帐户将采取线下限购摇号申请摇签明确。线下限购摇号申请摇签将按照配售对象为部门进行新股配号,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序号。单独投资人管理方法好几个配股新产品的,将分别为不同配售对象开展新股配号。线下限购摇号申请摇签没被摇里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帐户获配的个股无商品流通限定及限购分配,自此次发行新股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就可以商品流通。网下投资者参加基本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一旦价格即视为接纳本次发行的线下限售期分配。
发展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分配详细本公告“二、战略配售”。
(六)本次发行关键日程安排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售认购日;
2、以上日期是买卖日,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危害本次发行,承销商(主承销商)将及时公示,改动本次发行日程;
3、若因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系统异常或者非可控性造成网下投资者不能正常使用其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开展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中,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承销商(主承销商)联络。
(七)项目路演推荐分配
发行新股和承销商(主承销商)定于2023年2月16日(T-6日)至2023年2月20日(T-4日),向满足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开展线下推荐,项目路演推荐具体内容不超过《招股意向书》以及他已经公开数据范畴,错误股票二级市场成交价做出预测分析。推荐的日程安排如下所示:
线下项目路演推荐环节除外国投资者、承销商(主承销商)、投资人及印证侓师之外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线下项目路演,对面对俩家及两个之上投资人的推介活动全过程音频。
外国投资者及承销商(主承销商)定于2023年2月23日(T-1日)统筹安排本次发行网上路演,项目路演推荐具体内容不超过《招股意向书》以及他已经公开数据范畴。有关网上路演的详细信息客户程序2023年2月22日(T-2日)发表的《网上路演公告》。
二、战略配售
(一)此次战略配售的整体分配
1、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人的考虑在考虑到《承销指引》、投资人资质证书及其市场状况后综合性明确,只有承销商有关分公司投股,投股组织为我国中金财富证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金财富”),无高管组骨干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它战略投资分配。
2、本次发行原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660,000股,占原始发行数量的5.00%。最后战略配售数量和额度将于2023年2月22日(T-2日)明确发行价后确定。最后战略配售数量与原始战略配售数量差值将依据回拨机制要求的基本原则开展回拔。
(二)承销商有关分公司投股
1、投股行为主体
本次发行的承销商(主承销商)依照《实施办法》和《承销指引》的有关规定参加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股主体为中金财富。
2、投股总数
依据《承销指引》规定,投股数量和额度将依据外国投资者此次公开发行股票规模划档明确:
(1)发行规模不够10亿的,投股比例是5%,但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余元;
(2)发行规模10亿元以上、不够20亿的,投股比例是4%,但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余元;
(3)发行规模20亿元以上、不够50亿的,投股比例是3%,但不超过人民币1亿人民币;
(4)发行规模50亿元以上的,投股比例是2%,但不超过人民币10亿人民币。
实际投股额度将于2023年2月22日(T-2日)发行价确认后确立。
原始投股比例是此次发行数量5.00%,即660,000股。因承销商有关分公司最后具体申购数量与最后具体发行规模有关,承销商(主承销商)将于明确发行价之后对承销商有关分公司最后具体申购总数作出调整。
(三)配股标准
参加此次战略配售的承销商有关分公司已经与外国投资者签定战略配售协议书,没有参加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承诺依照外国投资者和承销商(主承销商)确立的发行价申购其服务承诺申购的股票数。
2023年2月23日(T-1日)发布的《发行公告》将公布战略投资名字、战略配售回拔、获配股票数及其限售期分配等。2023年2月28日(T+2日)发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将公布最后获配的战略投资名字、股票数及其限售期分配等。
(四)限售期限
承销商有关分公司此次投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外国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发售之日起24个月。
限售期期满后,战略投资对获配股份的高管增持可用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有关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五)审查状况
承销商(主承销商)及与聘用的北京海问法律事务所对此战略投资的选择标准规定、配股资质及存不存在《承销指引》第九条所规定的严令禁止情况进行核实,同时要求外国投资者就审查事宜出示承诺书。有关审查文件及法律意见书将在2023年2月23日(T-1日)开展公布。
(六)认购账款交纳及验资报告分配
2023年2月21日(T-3日)前,战略投资理应全额交纳新股认购资产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参加投股的承销商有关分公司不用交纳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中天运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在2023年3月2日(T+4日)对战略投资和网下投资者交纳的申购资产及相关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到账问题进行检审,并提交汇算清缴报告。
(七)有关服务承诺
根据《承销规范》,中金财富已签定《关于参与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战略配售承诺函》,对《承销规范》所规定的相关事宜展开了服务承诺。
参加配股的承销商有关分公司服务承诺,不可运用获配股权获得股东影响力危害外国投资者正常的生产运营,禁止在获配股权限售期内谋取外国投资者管控权。
三、线下初步询价分配
(一)网下投资者参与其中条件和价格规定
1、此次网下发行对象是经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注册的证劵公司、私募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代理记账公司、车险公司、达标境外企业投资人及合乎一定要求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关投资者。投资者不可参加此次线下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
2、参加此次网下发行的投资人必须符合《管理办法》《实施办法》《承销指引》《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承销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2018年修订)》及其《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1〕212号)所规定的网下投资者规范。
3、本次发行初步询价通过网络交易网站开展,网下投资者理应申请办理进行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网下投资者CA资格证书后才可参加本次发行(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网下投资者CA资格证书即原线下IPO认购服务平台CA资格证书)。
4、以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日逐渐第四个买卖日2023年2月17日(T-5日)为依据日,除开参加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科技创新主题风格封闭式运行股票基金与封闭式运行战略配售基金在这个标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标准日)所拥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权与非限购存托日均总市值应是1,000万余元(含)之上之外,别的参加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以及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这个标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标准日)所拥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权与非限购存托日均总市值应是6,000万余元(含)之上。市值计算标准依照《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实行。
5、拟参加此次网下发行的所有网下投资者,应当2023年2月16日(T-6日)至2023年2月20日(T-4日)下午12:00前根据中金证券股票注册制IPO网下投资者审查系统软件(网站地址:http://zczipo.cicc.com.cn/)递交审查材料及资金证明原材料。如系统软件出现异常、没法正常运转时,网下投资者可以从2023年2月20日(T-4日)12:00前应用应急通道提交资料。以上文档需要经过承销商(主承销商)审查验证。如有问题请致电热线电话010-89620585。
合乎以上条件并且在2023年2月20日(T-4日)12:00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且开通了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个人数字证书的网下投资者和股票配售目标方可参加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
6、若配售对象归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化的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为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中基协进行备案;
(2)具备一定的股票投资工作经验。依照法律规定开设并长期运营时长做到2年(含)之上,从业股票交易时长做到2年(含)之上;
(3)具有较好的个人信用记录。近期12个月未遭受有关监督机构的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及相关自律组织的政纪处分;
(4)具有必须的定价能力。取得相应的探索能量、合理的估值capm模型、科学合理的定价决策制度和优化的合规风控规章制度;
(5)具备一定的投资管理整体实力。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方法在中国证券投资中基协备案商品总规模近期2个一季度均是10亿人民币(含)之上,且近三年管理方法的产品中最少有一只持有期2年(含)以上商品;申请办理的私募基金产品经营规模应是6,000万余元(含)之上、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中基协进行办理备案,且授权委托第三方托管人独立代管基金财产。在其中,私募基金产品经营规模就是指资管产品净资产总额;
(6)合乎监督机构、研究会标准的其他要求;
(7)于2023年2月20日(T-4日)下午12:00前递交在监管部门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及其私募基金商品设立的备案程序等有关审查原材料。
7、严禁参加此次网下询价和网下发行投资人的范畴
网下投资者归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参加此次网下发行:
(1)外国投资者以及公司股东、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和其它职工;外国投资者以及公司股东、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可以直接和间接执行操纵、共同控制或增加深远影响的企业,及其该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和大股东操纵的许多分公司;
(2)主承销商以及占股比例5%之上股东,主承销商的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和其它职工;主承销商以及占股比例5%之上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可以直接和间接执行操纵、共同控制或增加深远影响的企业,及其该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和大股东操纵的许多分公司;
(3)主承销以及大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和其它职工;
(4)以上第(1)、(2)、(3)项上述者的密切相关的家庭主要成员,包含另一半、儿女及配偶、爸爸妈妈及其配偶的爸妈、兄妹及配偶、伴侣的兄妹、儿女伴侣的爸爸妈妈;
(5)以往6个月与主承销商存有证券承销、包销业务往来的企业以及持仓5%之上股东、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或已经与主承销商签定证券承销、包销业务合同或达到有关意愿的企业以及持仓5%之上股东、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
(6)根据配股可能造成错误行为或不当得利的许多普通合伙人、法人代表和管理;
(7)列为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信用黑名单、出现异常名册和限制名单里的组织;
(8)纯债证券基金或集合信托,或者在募集说明书、投资合同等相关资料是以直接和间接方法注明以博得一、二级市场价格比为主要目的认购先发个股的投资理财产品等股票投资商品;
(9)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
以上第(2)、(3)项规定的严禁配售对象管理的根据公布募资方法设立证券基金以外,但必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以上第(9)项里的证券基金管理员管理的未参加战略配售的证券基金以外。
8、此次网下发行每一个配售对象的认购股票数上限为440.0000亿港元,占线下原始发行数量的50.13%。网下投资者以及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执行行业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风险管控和合规,谨慎适时调整拟认购价格与拟申购数量。参加初步询价时,请尤其注意拟认购价格与拟申购数量相对应的拟申购金额是不是超出其发放给承销商(主承销商)以及在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填写的2023年2月14日(T-8日)的资产总额或资金规模。承销商(主承销商)发觉配售对象不执行行业管理规定,超出其向承销商(主承销商)递交资金证明材料上相对应总资产或资金规模认购的,则其配售对象的认购失效。
9、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网下发行或是网上发行一种方式开展认购。凡参加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不论是否合理价格,均不能参加网上发行。
10、参加此次战略配售的投资人不可参加此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但以上战略配售投资人做为证券基金管理员管理的未参加战略配售的证券基金以外。
11、承销商(主承销商)将于初步询价及配股时对网下投资者存不存在严令禁止情况进行核实,投资人应按照承销商(主承销商)的需求进行一定的相互配合(包含但是不限于给予企业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分配控股股东采访、属实提供一些普通合伙人社会关系名册、相互配合其他关联性调研等),如网下投资者回绝相互配合审查或者其提交的材料不能清除其存在严令禁止情况的,或经核实不符配股资质的,承销商(主承销商)有权利拒不接受其初步询价或是向开展配股。
(二)网下投资者审查原材料的递交方法
网下投资者以及管理的配售对象应当2023年2月16日(T-6日)至2023年2月20日(T-4日)下午12:00前根据中金证券股票注册制IPO网下投资者审查系统软件(网站地址:http://zczipo.cicc.com.cn/)根据要求填好同时提交有关审查原材料。如未按照要求递交,承销商(主承销商)有权利评定该配售对象的认购失效。
1、要递交的相关资料:网下投资者承诺书(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关联企业情况表(投资者);配售对象资金证明原材料。除此之外,除公募产品、养老保险金、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险资、达标境外企业投资人资产、组织直营投资账户以外的其他配售对象还需提供《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应当向中国证券投资中基协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员或私募投资基金还需提供产品备案证明材料。
《网下投资者承诺函》规定,网下投资者一旦价格即视为接纳本次发行的线下限售期分配。参加本次发行初步询价进而得到网下配售的公募产品、养老保险金、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险资和达标境外企业投资人资产,服务承诺之而管理的配售对象帐户若在网下限购摇号申请摇签环节被抽中,该配售对象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外国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发售生效日6月。
2、系统软件提交方法
(1)申请注册及信息内容上报
登陆中金证券股票注册制IPO网下投资者智能管理系统(网站地址:zczipo.cicc.com.cn),点一下“科创板上市”连接进到科创板上市专享网页页面,并依据网页页面右上方《操作指引下载》的操作指南(如无法打开,请升级更换新电脑浏览器),在2023年2月20日(T-4日)下午12:00前进行客户动态性账号登录及信息内容上报。账号登录环节中需提供有效的手机号,一个手机号码只能用于一个询价对象登陆。因为主承销商将在投资人原材料审查环节中第一时间以手机短信或是手机意见反馈进度,请尽快在本次发行环节中全过程保持手机畅通。
客户在提供有效手机号,接受到短信验证码,并登录成功后,按照如下所示流程在2023年2月20日(T-4日)下午12:00时进行投资人信息内容上报;
第一步:点一下“项目列表一一茂莱电子光学一一提交资料”连接进到投资人信息填写网页页面;
第二步:递交投资人基本资料,包含键入并选择适合的投资人全名,键入正确营业执照号码和正确研究会编号,及其手机联系人名字,电子邮箱和办公室电话。点一下“储存及下一步”;
第三步:挑选拟参加询价采购的配售对象,并点一下“储存及下一步”;
第四步:阅读文章《网下投资者承诺函》,点一下“确定”进到下一步。一旦点一下确定,视作为允许并承诺《网下投资者承诺函》的原文具体内容;
第五步:针对不同配售对象具体要求,递交对应的原材料(需要提供的材料模版皆在网页页面右边的“模版下载”处)。
(2)递交投资人上报原材料
①有心参加此次初步询价并符合本次发行网下投资者标准化的投资人均要递交《网下投资者承诺函》。递交的方式为点一下确定一键生成的电子档《网下投资者承诺函》,一旦点一下确定,视作为允许并承诺《网下投资者承诺函》的原文具体内容,并承诺属实带来了此次网下发行所需要的全部文件,并确保对所提供的全部文件材料信息真实性、精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承担,确定没有漏掉或欺诈。
②全部投资人均需向主承销商递交企业营业执照。
③全部投资人均需向主承销商递交《关联方基本信息表》。投资人需要在“模版下载”中下载模板,填好详细并上传。递交《关联方基本信息表》时要提交EXCEL版及盖公章版PDF。
④若配售对象归属于证券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社会保险基金组成、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投资帐户、QFII投资账户、组织直营投资账户,也无需递交《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
此外的许多配售对象都应在“模版下载”中免费下载《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填好详细并上传。递交《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时要提交EXCEL版及盖公章版PDF。
⑤给予产品备案证明材料(包含但是不限于办理备案函、备案查询系统截图)。应当向中国证券投资中基协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员或私募投资基金,还需提供由中国证券投资中基协公布的高效的办理备案确认书的盖公章扫描文件或备案查询系统截图等其它证明文件。
⑥给予配售对象的资金证明原材料,详细如下:
1、配售对象总资产明细表Excel电子档:投资者需在投资人资料上传页面中传其拟参加此次认购所有配售对象的Excel电子档《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模版下载途径:http://zczipo.cicc.com.cn/一一茂莱电子光学一一模版下载。
2、投资者自筹资金或管理的每个产品参加网下询价的拟申购金额不得超过其总资产(资产总额)或资金规模的财产证明材料扫描文件中列报额度:在其中,证券基金、基金专户、资管计划、私募投资基金(含期货交易所以及投资管理分公司资管计划)等商品需提供初步询价此前第五个交易时间(2023年2月14日,T-8日)的商品资产总额合理证明文件;直营投资账户需提供企业开具的直营账户资金经营规模说明材料(资金规模截止到2023年2月14日,T-8日)。以上总资产或资金规模证明文件都应盖上公司印章或外界证实组织公司章。
如投资人回绝相互配合审查、无法详细递交材料证明或是提供的材料不能清除其存在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严禁参加网下发行情况的,外国投资者和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加此次网下发行、把它价格做为失效价格处理不予以配股,并且在《发行公告》中予以公布。网下投资者违规参加此次新股上市网下发行的,应自己承担所产生的主要责任。
⑦之上流程结束后,点一下递交并等候审核通过后短信提醒(请保持手机畅通)。
3、提交时间:2023年2月20日(T-4日)下午12:00以前,投资人可改动已提交的IPO工程项目的申请资料;在2023年2月20日(T-4日)下午12:00以后,投资人将不能对已提交的信息进行调整。
4、投资人常见问题
每一个电子文档(《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以外)提交后还需要自行打印,并在规定时间内盖章后扫描上传方可进行此次办理备案。需免费下载盖章后并上传的文件包含:《网下投资者关联方信息表》》、《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若有)。
投资人须并对填报的信息内容的准确真实有效、提交材料的准确完好性承担。投资人未按要求在2023年2月20日(T-4日)下午12:00以前进行原材料递交,或虽进行原材料递交但存在与事实不符、有误、不全面情况的,则将不能参与询价采购配股或是基本价格被定义为失效价格。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上报页面上的填报常见问题。主承销商将安排专人在2023年2月16日(T-6日)、2023年2月17日(T-5日)的9:00-12:00与13:00-17:00及2023年2月20日(T-4日)的9:00-12:00接通热线电话,号为010-89620585。
(三)网下投资者资质审查
发行新股和承销商(主承销商)将会同印证侓师对投资者资质证书进行核实且有很有可能同时要求进一步给予证明材料,投资人应予以紧密配合。如投资人满足条件、投资人或者其管理的私募基金新产品的出资人归属于《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所定义的关联企业、投资人回绝相互配合审查、无法详细递交材料证明或是提供的材料不能清除其存在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和本公告所规定的严禁参加网下发行情况的,发行新股和承销商(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加此次网下发行、把它价格做为失效价格处理不予以配股,并且在《发行公告》中予以公布。网下投资者违规参加此次新股上市网下发行的,应自己承担所产生的主要责任。
网下投资者需自主审批核对关联企业,保证没有参加与承销商(主承销商)和外国投资者存有一切直接和间接关联性的新股网下询价。投资人参加询价采购即视为与承销商(主承销商)和外国投资者不存在什么直接和间接关联性。若因投资人的缘故,造成关联企业参加询价采购或出现关联企业配股等状况,投资人需承担从而所形成的主要责任。
(四)递交定价依据与建议价格或价格定位
1、网下投资者须于招股意向书发表日(2023年2月16日,T-6日)13:00后到初步询价日(2023年2月21日,T-3日)9:30前通过网络交易网站递交定价依据和内部的调查报告给的提议价格或价格定位。未能询价采购开始之前递交定价依据与建议价格或价格定位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加询价采购。网下投资者未提交定价依据与建议价格或价格定位的,承销商(主承销商)将评定该网下投资者的报价失效。
2、定价依据应当包括网下投资者单独编写的调查报告,及调查报告申请流程证明材料(若有)。调查报告应包含有关基本参数的详细描述、认真细致详细的思路推论全过程及其实际价格提议。价格提议为价格定位的,最大价格和最少价钱的差值不能超过最少价钱的20%。网下投资者应当按照内部结构调查报告给的提议价格或价格定位开展价格,正常情况下不可超过调查报告提议价格定位。
网下投资者上传内部结构调查报告及其调查报告申请流程证明材料(若有)正常情况下应盖公章,相关要求请网下投资者依照中国证券业协会相关通知实行。网下投资者所上传定价依据等相关资料,将成为后面监督管理的重要指标。
网下投资者解决每一次报价的定价依据、标价管理过程材料证明归档备查簿。网下投资者归档备查簿的定价依据、标价管理过程材料证明的软件留迹时长、保存期或最终修改时间应是询价采购结束之前,否则视为无定价依据或没有标价管理过程材料证明。
(五)初步询价
1、此次初步询价通过网络交易网站开展网下投资者应当2023年2月20日(T-4日)下午12:00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进行科创板上市网下投资者配售对象的申请注册工作任务,且开通了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个人数字证书,变成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的消费者后才可参加初步询价。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买卖平台网址为:https://iitp.uap.sse.com.cn/otcipo/。对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能通过以上网站地址参加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
2、此次初步询价期为2023年2月21日(T-3日)9:30-15:00。在相关期限内,投资人可以通过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填好、递交拟认购价格与拟申购数量。
特别提醒:特别提示网下投资者特别注意的是,为进一步催促网下投资者充分发挥技术专业的市场化定价能力,遵照单独、客观性、诚实守信标准,在全面、深入分析的前提下适时调整申报价格,上海交易所规定网下投资者在网络交易网站上对总资产和谨慎价格开展服务承诺。网下投资者按下列规定实际操作:
初步询价前,投资人需在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https://iitp.uap.sse.com.cn/otcipo/)内填写截止到2023年2月14日(T-8日)的资产总额或资金规模,投资人填报的总资产或资金规模理应与其说向承销商(主承销商)递交的总资产或资金规模证实材料中的额度保持一致。
投资人在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填好总资产或资金规模的具体流程是:
(1)投资人在提交初询价格前,需对谨慎价格开展服务承诺,不然无法进入初步询价上传环节。承诺内容为“参加此次股票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及相关人员已遵照单独、客观性、诚实守信标准,认真履行价格评估和决策制定,在全面科学研究的前提下客观谨慎价格,在外国投资者运行发行后、询价采购完毕前不泄漏此次价格、探听别人价格,不有意放低或提高价钱,不会有同参加询价采购的许多网下投资者及相关人员、外国投资者及其主承销开展勾结价格、商议价格等所有违规操作”。
(2)投资人在提交初询价格前,理应服务承诺总资产状况,不然无法进入初询上传环节。承诺内容为“参加此次股票申购的网下投资者以及管理的配售对象已完全悉知,将会对初询公示标准的标准日相对应的总资产是不是超出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限制(拟认购价钱×初询公示里的网下申购总数限制)进行核对,该确定与事实相符合。以上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拟认购价钱×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过其总资产,并已依据承销商(主承销商)规定递交总资产数据信息,该数据真正、精确、合理。以上网下投资者及配售对象自己承担因违反上述情况服务承诺而引起的所有不良影响”。
(3)投资人需在初询报价表格中填好“总资产是不是超出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限制”和“总资产(万余元)”。
(下转C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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