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0证券简称:翱捷科技公示序号:2023-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案子所处诉讼阶段:原告撤诉
●上市企业所处被告方影响力:被告人
●涉案人员金额:上诉人诉请变动前,要求赔偿费用为人民币3,055万余元;上诉人诉请变更后,要求赔偿费用为人民币1万余元
●会不会对上市公司损益表产生负面影响:此次起诉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运营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将来的损益表产生负面影响。
近日,翱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被告人”)收到湖南省长沙中级人民法院开具的《民事裁定书》(案号:(2021)湘01知民初64号)。根据该判决书,就上诉人展讯通信(上海市)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展讯企业”)与被告翱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宜章县威名通讯部(下称“威名通讯部”)损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准予上诉人撤回起诉。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起诉基本概况
2020年12月,展讯公司为上诉人以损害创造发明专利权纠纷为理由起诉公司及威名通讯部,实际诉请包含:(1)要求栽定威名通讯部马上停止侵害上诉人第ZL201180004859.4号发明专利权的举动,即终止许诺销售、售卖被测侵权行为商品的举动并销毁库存被测侵权行为商品;(2)要求栽定企业马上停止侵害上诉人第ZL201180004859.4号发明专利权的举动,即终止生产制造、许诺销售、售卖被测侵权行为商品的举动,销毁库存被测侵权行为商品并消毁专利技术专用型生产线设备;(3)栽定威名通讯部赔付因侵权给上诉人导致的经济损失5万余元;栽定公司赔偿上诉人因侵权给上诉人导致的经济损失3,000万余元;栽定企业担负上诉人为法律维权收取的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用、调研费、评定检查等有效成本费用50万余元;(4)诉请两被告人承担长沙市案的所有起诉、保护花费。
有关起诉基本概况已经在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别的重大事项”之“四、重大诉讼或诉讼状况”和《翱捷科技2021年年度报告》“第六节重大事项”中公布。
二、起诉判决状况
近日,公司收到湖南省长沙中级人民法院开具的《民事裁定书》(案号:(2021)湘01知民初64号),关键内容如下:
受理后,上诉人展讯企业向法院申请将诉请第三项的诉讼标的额调整为一万元,该院给予准予。自此,上诉人展讯企业向本院明确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上诉人展讯企业撤诉申请合乎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应予以准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判决如下所示:准予上诉人展讯企业撤案。诉讼费用由上诉人展讯企业压力。
三、此次起诉事宜对企业的危害
依据湖南省长沙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此次起诉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运营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将来的损益表产生负面影响。
除开此次公示的诉讼案件以外,公司目前还有几起未了断诉讼案件,实际情况请详细企业已经在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翱捷科技2021年年度报告》和有关临时性公示。后面企业将会继续十分重视,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策积极主动诉讼,依规认为本身合法权利,切实保障公司与公司股东利益。与此同时,企业也会根据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相关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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