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3日发布公告日期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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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筹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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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与本基金有关的法律信息披露费。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基金总份额的数量范围超过100万份。
(3)基金经理持有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976、610.47份。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销售机构接受认购申请并不意味着申请成功,而只意味着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认购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基金经理的网站查询交易确认情况(www.qgfund.com)、APP或客户服务电话(400-158-6599)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管理人正式经营基金。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基金开始申请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处理时间应当在申请开始公告中规定。
自认购股份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即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前一个自然日)起,基金管理人开始赎回,具体业务处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在确定认购和赎回的开始时间后,应当在认购和赎回开放日前,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媒体上公布认购和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信、勤勉、负责任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基金过去的业绩并不代表未来的业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和投资者过去的业绩也不构成基金业绩的保证。基金经理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的“买方自负”原则。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后,投资者应承担基金经营状况和基金净值变化引起的投资风险。投资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和基金产品信息披露文件,充分了解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独立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判断基金是否适合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基金要谨慎,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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