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莱光学”、“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在科技创新板上市的申请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委员会批准,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注册(证监会许可证)〔2023〕84号)。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由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
本次发行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对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进行线下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网上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与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相结合。
发行人与发起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13、2万股。本次发行均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行股份。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52、8万股。
初始战略配售发行量为6.6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00%。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在规定时间内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根据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573、723股,约占发行总数的4.35%。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为86、277股,回拨至线下发行。
战略配售发行股数回拨后,线下线上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量为8、864、277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后发行量的70.20%。网上初始发行量为3、762、000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发行量的29.80%。
本次发行价格为69.72元/股。
根据《南京茂莱光学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在科技创新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查询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查询公告》)、由于网上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约为3、282.42倍,《南京茂莱光学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技创新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超过100倍,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从线下回拨至网上,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1.263、000股)。
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后,线下最终发行量为7、601、277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公开发行量的60.20%,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7.59%;网上最终发行量为502500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发行量的39.80%,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8.07%。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奖率约为0.04069329%。
2023年2月28日,请关注本次发行的支付环节(T+2日)及时履行支付义务:
1、2023年2月28日,线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T+2日)16:00前,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按最终发行价格69.72元/股及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应于2023年2月28日缴纳(T+2日)16:00前到账。如果线下投资者每天获得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单独支付。在同一天获得多只新股的情况下,如果只汇总金额,合并支付将导致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参与本次发行的线下投资者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率为0.5%(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因承担发行人保荐业务而获得配股(即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后续投资部分的股份)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履行包销义务取得股份的除外)。配售对象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配售对象最终配售金额×0.5%(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网上投资者中标后,应按照本公告履行资金交付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于2023年2月28日(T+2日)新股认购资金充足,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的资金转移应当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线下和线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发起人(主承销商)承销。
2、本次线下发行部分,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是通过公募方式设立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简称“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在符合《保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配置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和上市之日起6个月,上述配售对象账户将于2023年3月1日(T+3日)通过抽签确定(以下简称“线下限售抽签”)。未抽取的线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得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和限制安排,自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流通。未被选中的线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得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和限制安排,自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可以流通。线下限制彩票抽签采用根据被分配对象的数量进行分配的方法,根据线下投资者最终分配的账户数量进行分配,每个被分配对象分配一个数量。根据中金公司注册制IPO线下投资者验证系统提交的《线下投资者承诺书》,线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将被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线下限售期安排。参与公开发行产品、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的海外机构投资者基金的初步查询,最终获得线下配售,承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在线下限制彩票抽签阶段,配售对象的股票持有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
3、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以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的70%时,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暂停新股发行,并披露暂停原因和后续安排。
4、网下和网上投资者取得配售后,应当按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有效报价线下投资者未参与认购、未全额认购或取得初步配售的线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其他违反《注册制度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注册制度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线下投资者分类评价与管理指引》(中国证券交易所协会发行〔2021〕212)投资者的行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3次获胜但未全额支付,自结算参与者最近放弃认购之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认购。根据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次数,计算放弃认购的次数。
5、本公告一经发布,视为向所有参与网上认购并中标的网上投资者和线下发行配售的配售对象送达配售付款通知。
第一,战略配售的最终结果
(一)参与者
在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是考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发行和承销规则适用指南》第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2021〕77号)(以下简称“承销指南”)、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参与后续投资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财富”)经投资者资质和市场情况综合确定后,没有其他战略投资者的安排。
中金财富已与发行人、发起人(主承销商)签订战略配售协议。本次战略投资者的核查详见2023年2月23日(T-1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茂莱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战略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技创新板上市的专项核查报告》和《北京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茂莱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战略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上市的专项核查意见书》。
(二)获配结果
2023年2月22日(T-2日)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69.72元/股,总规模约为92030.40万元。
根据《承销指引》,发行规模不足10亿元,参与配售的发起人相关子公司比例为5%,但不超过4000万元。中金财富已全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获得573723股。
截至2023年2月21日(T-3日)中金财富已按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23年3月2日(T+4日)战略投资者初始支付金额超过最终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退还。
根据战略投资者签署协议的有关协议,发行人与发起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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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上彩票中奖结果
2023年2月27日,根据发行公告,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T+1日上午,在上海浦东新区东路778号紫金山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举行了网上认购抽签仪式。抽签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抽签过程和结果已经上海东方公证处公证。网上抽签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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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网上发行认购茂莱光学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认购号码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为中标号码。有10050个中标号,每个中标号只能认购500只茂莱光学股。
三、线下发行认购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线下发行认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与承销)〔2021〕76号)、《承销指南》、《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中国证券协会发行〔2021〕213号)、《注册制度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注册制度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线下投资者分类评价管理指南》(中国证券协会发行〔2021〕212号)要求,发起人(主承销商)对参与线下认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验证和确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发行承销业务)最终收到的有效认购结果,做出以下统计:
线下认购已于2023年2月24日(T日)结束。经核实,《发行公告》披露的256家线下投资者管理的7、129家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均按《发行公告》要求进行线下认购,线下有效认购数量为2、645、090万股。
(二)线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发行安排和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线下配售原则,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对线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初步配售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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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果总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且尾数有差异,则由四舍五入引起。
上述初步配售安排和结果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配售原则。详见附表。
四、线下限售彩票抽签
2023年3月1日,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T+3日上午,上海浦东新区东路778号紫金山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抽签发行线下限售账户,2023年3月2日(T+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披露的《南京茂莱光学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技创新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中公布线下限售账户彩票中奖结果。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如果投资者对本公告公布的线下配售结果和在线中标结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发起人(主承销商)。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89620585
发行人:南京茂莱光科技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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