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新疆宝地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地矿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不超过2万股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会[2023]305号文件批准。本次发行采用合格投资者线下查询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和上海市场非限制性a股和非限制性存托凭证(以下简称“线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发起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发起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起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股份数为2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量为1.4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量为6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0.00%。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的基本面、市场状况、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4.38元/股。
2023年2月27日(T日),宝地矿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步发行了6000万股“宝地矿业”A股。
请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线上线下认购、支付、弃购股份处理等。,并于2023年3月1日(T+2日)及时履行付款义务。
1、线下投资者应于2023年3月1日根据《新疆宝地矿业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线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标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线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标结果公告》)(T+2日)16:00前,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和配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标后,应按照《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标结果公告》履行支付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于2023年3月1日(T+2日)日终新股认购资金充足,投资者资金转移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
2、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暂停新股发行,并披露暂停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
3、未参与认购或取得初步配售的线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支付认购款的,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累计三次未全额支付,自结算参与者最后一次放弃认购之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认购。
一、 网上认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标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网上发行的有效认购户数为10、614、221户,有效认购股数为179、821、296、000股,网上发行初步中标率为0.033646%,配号总数为179、821、296个,编号范围为1万、万、万、万。 -100,179,821,295。
二、 回拨机制的实施、发行结构和网上发行的最终中奖率
根据《新疆宝地矿业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认购倍数为2、997.02倍,高于150倍,将发行股票的60%从线下回拨到网上。回拨后,线下最终发行量为2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量为1.8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最终中奖率为0.100938%。
三、 网上抽签抽签
2023年2月28日,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T+1日上午,在上海浦东东路778号紫金山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进行网上认购抽签,2023年3月1日(T+2日)网上彩票中奖结果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网上公布。
发行人:新疆宝地矿业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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