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转22版)
证券代码:688100 简称证券: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3-015
威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通知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3月21日,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 股东大会采用的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及次次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的投票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2023年3月21日召开日期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威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湖南长沙高新区桐梓坡西路468号。
(五)网上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自2023年3月21日起,网上投票的起止时间:
至2023年3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天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大会当天9日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15-15:00。
(6)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融资融券、转让融资、约定回购业务账户和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融资业务、约定回购业务相关账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投票,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第1号 一 执行规范操作等有关规定。
(七)涉及股东投票权的公开征集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投票股东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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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每个提案披露的时间和媒体披露的时间
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议案1、3-8、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0-15次会议、4-7、9-11、第十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布(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
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登录《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3、议案14、议案1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提案:提案6、议案7、议案8、议案10、议案11、议案12
4、涉及相关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议案10
应避免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1)提案8应避免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李鸿、王学信、李先怀、范律、张振华。
(2)提案10应避免表决的相关股东名称:威胜集团有限公司、威佳创建有限公司、吉伟、吉哲、李鸿、王学信、陶春丽、易美莎。
5、参与优先股股东表决的议案:无表决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在线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投资者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时,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请参阅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的具体操作说明。
(2)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只有在表决完所有议案后才能提交。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盘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见下表),并可委托代理人以书面形式出席会议和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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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式
(一)出席回复
2023年3月17日,拟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请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方式所需文件)将于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tzzgx@willfar.com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检查登记材料原件)。
(二)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持有下列文件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当出示身份证/护照原件和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原件。
2、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人委托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身份证/护照原件、营业执照/注册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的股票账户卡原件;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护照原件、加盖企业印章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复印件,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应当由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应当加盖企业公章。
4、公司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可以直接到公司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登记,以信函、传真到达时间为准。股东或者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应当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时间、地点
1、注册时间:2023年3月17日(上午) 9:00-11:30,下午13:30-17:00)
2、注册地点:桐梓坡西路468号行政楼9号会议室:湖南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应自行承担交通和住宿费。
(2)与会股东应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录手续。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桐梓坡西路468号,湖南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邮编:410205
电话:0731-88619798
邮箱:tzzgx@willfar.com
联系人:钟喜玉、余萱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威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3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或本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有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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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客户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选择“反对”或“弃权”意向中的一个并打√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证券代码:688100 简称证券: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3-012
威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2年,募集资金存储存储
专项报告与实际使用情况相关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筹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威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证券监督管理许可证)〔2019〕2921号)同意注册,威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公众公开发行面值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价格为13.78元/股,筹集资金总额为689.000股,5万股,扣除发行费用78元、166元、110.8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10元、833元、889.19元,上述资金全部到位,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实并出具天健[2020]2-5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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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威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
2020年1月14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行业务部、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详细约定了公司、保荐机构和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模型)》没有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2020年4月20日,湖南威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明能源”)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大河西试验区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2020年7月22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珠海中汇微电子有限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交通银行有限公司湖南分行及保荐机构。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2022年3月1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珠海中汇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行业务部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详细信息(www.sse.com.cn)《威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号:2022-019)。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模型)》无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有8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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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二号第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第一号规范经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本报告期募集项目的资金使用见“募集资金使用控制表”(见附件1)。
(二)筹资项目的前期投资和置换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替换募集项目的自筹资金。
(3)暂时补充闲置募集资金的营运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
(4)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或返还银行贷款
2022年2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营运资金1.730元、322.20元。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对此事发表了明确的验证意见。2022年3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详细信息(www.sse.com.cn)《威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的公告》(公告号:2022-013)。
(五) 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
2022年2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产品,资金可在上述限额内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授权期限(2022年2月24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中金公司对此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表的详细信息(www.sse.com.cn)《威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关于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号:2022-006)。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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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通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金融机构存款余额8000万元。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使用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变更募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行为。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认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募集资金年度存储使用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公告 (2022) 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一号一一规范操作》(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 (2022) 14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2022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存储和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实,发起人认为: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发起人业务管理措施、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募集资金存储和专项使用,不损害股东利益,不非法使用募集资金。
八、网上公告附件
(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储存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使用鉴定报告》
(三)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2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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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00 简称证券: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3-013
威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的使用
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2月27日,威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营运资金1.730、322.20元。公司承诺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不会影响投资项目建设的资本需求,在永久补充营运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并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补贴。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对此事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威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证券监督管理许可证)〔2019〕2921号)同意注册,公司公开发行面值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5万股,发行价格为13.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8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8.166元110.8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10、833、889.19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总额的部分(以下简称“超额募集资金”)为5、777、389.19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验资报告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实并出具[2020]2-5号。上述资金全部到位,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实,并出具天健[2020]2-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入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和存入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存入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见2020年1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www.sse.com.cn)威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告。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610、833、889.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05、056、500.00元,超额募集资金5、777、389.19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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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公司2023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募集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www.sse.com.cn)《威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储存使用专项报告》(公告号:2023-012)。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计划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生产经营的营运资金。
公司超额募集资金总额为5、777、389.19元,拟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总额为1、730、322.20元,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29.95%。公司近12个月累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的金额不得超过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30%,也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公司的影响、相关说明和承诺
使用部分超级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要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使用部分超级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可以满足公司营运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承诺,每12个月累计使用金额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部分超额募集资金的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影响募集项目建设的资本需求。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为他人提供财政补贴。
五、本次拟使用部分超筹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营运资金1.730元、322.20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该提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上投票。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730、322.20元用于永久补充营运资金,内容和审查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1号规范经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筹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730、322.20元永久补充营运资金,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730、322.20元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同意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永久补充营运资金730元,322.20元。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发起人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必要的程序,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如《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公司计划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威胜信息计划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没有异议。
七、网上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2、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对威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00 简称证券: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3-010
威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威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公司计划在2023年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该提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提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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