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 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3-008
上海宝钢包装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届会议
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2月27日,上海宝钢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现场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已于2023年2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给所有董事。董事会会议应出席9名董事,实际出席9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过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和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宝钢包装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和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并形成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条件的议案》。
公司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即公司管理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事宜。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于2023年2月17日生效,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的条件,逐项检查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国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条件,并同意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提案发表了事先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计划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修订了发行计划,修订后的表决如下:
1. 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类型为国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注册文件有效期内发行。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对象不超过35名投资者,包括厦门双鸿元投资有限公司。
除厦门双宏源投资有限公司外,其他发行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种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在上述范围内,公司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并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注册文件后,董事会应在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根据招标结果与发起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厦门双宏源投资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或要求,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或要求进行调整。所有发行人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第一天。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交易价格的80%,也不得低于母公司所有人最近一年底审计的合并报表的每股净资产。
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如果公司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因股息分配、股份分配、资本公积转换为股本而引起股价调整,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相应的除权和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如果公司在定价基准日前最近一年末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日至定价基准日期间发生除息、配股、配股、资本公积转换为股本等除息事项,上述每股净资产值将相应调整。
如果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股息分配、配股、资本公积转换为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后,根据投资者的认购报价和价格优先的原则。厦门双宏源投资有限公司不参与本次发行的市场招标过程,承诺接受市场招标结果,并以与其他特定投资者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厦门双宏源投资有限公司将继续参与本次发行未通过竞价产生发行价格的认购,认购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交易价格的80%,也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公司最近一年底审计的合并报表属于母公司所有人的每股净资产。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 发行数量
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竞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154、505、341股(含本数),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如果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或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发行数量上限将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后,根据投资者的认购报价。
其中,厦门双宏远投资有限公司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本次发行后持有的股份比例不低于5.02%,其余股份由其他发行对象认购。厦门双宏远投资有限公司最终认购的股份数量由厦门双宏远投资有限公司和公司在确定发行价格后协商确定。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 筹集资金的数量和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果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拟投资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并最终确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和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先投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更换。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 锁定期
发行完成后,厦门双宏源投资有限公司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厦门双宏源投资有限公司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取得的公司在锁定期内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也应当遵守上述股票的限制安排。上述限制期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述锁定期安排有新的规定或要求,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或要求修改并执行上述锁定期安排。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8. 本次发行前,公司存在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动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9. 上市地点
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0.本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的有关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见《上海宝钢包装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方案的公告》(公告号:2023-011)。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提案发表了事先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修订了《上海宝钢包装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
具体内容见《上海宝钢包装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同日披露。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提案发表了事先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计划(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修订了《上海宝钢包装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计划》。
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上海宝钢包装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预案(修订稿)》。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提案发表了事先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发行计划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制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发行计划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见《上海宝钢包装有限公司同日披露的a股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提前就此提案发表了认可意见独立意见的意思。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稀释即期回报和填补措施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修订了具体的填写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可以有效履行公司填写回报措施的承诺。
具体内容见《上海宝钢包装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稀释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修订稿)》(公告号:2023-012)。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提案发表了事先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宝钢包装首次临时股东大会提出申请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工作安排,公司计划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2. 调整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上海宝钢包装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23-010)。
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 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3-009
上海宝钢包装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2月27日,上海宝钢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现场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已于2023年2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给所有监事。本次监事会议应出席3名监事,实际出席3名监事。监事会会议通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和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宝钢包装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和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讨论,审议并形成以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的条件,逐项检查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国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条件,并同意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发行计划,与会监事对修订后的计划表决如下:
1. 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类型为国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注册文件有效期内发行。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对象不超过35名投资者,包括厦门双鸿元投资有限公司。
除厦门双宏源投资有限公司外,其他发行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种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在上述范围内,公司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并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注册文件后,董事会应在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根据招标结果与发起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厦门双宏源投资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或要求,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或要求进行调整。所有发行人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第一天。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交易价格的80%,也不得低于母公司所有人最近一年底审计的合并报表的每股净资产。
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如果公司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因股息分配、股份分配、资本公积转换为股本而引起股价调整,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相应的除权和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如果公司在定价基准日前最近一年末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日至定价基准日期间发生除息、配股、配股、资本公积转换为股本等除息事项,上述每股净资产值将相应调整。
如果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股息分配、配股、资本公积转换为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后,根据投资者的认购报价和价格优先的原则。厦门双宏源投资有限公司不参与本次发行的市场招标过程,承诺接受市场招标结果,并以与其他特定投资者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厦门双宏源投资有限公司将继续参与本次发行未通过竞价产生发行价格的认购,认购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交易价格的80%,也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公司最近一年底审计的合并报表属于母公司所有人的每股净资产。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 发行数量
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竞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154、505、341股(含本数),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如果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或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发行数量上限将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后,根据投资者的认购报价。
其中,厦门双宏远投资有限公司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本次发行后持有的股份比例不低于5.02%,其余股份由其他发行对象认购。厦门双宏远投资有限公司最终认购的股份数量由厦门双宏远投资有限公司和公司在确定发行价格后协商确定。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 筹集资金的数量和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果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拟投资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并最终确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和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先投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更换。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 锁定期
发行完成后,厦门双宏源投资有限公司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厦门双宏源投资有限公司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取得的公司在锁定期内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也应当遵守上述股票的限制安排。上述限制期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述锁定期安排有新的规定或要求,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或要求修改并执行上述锁定期安排。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8. 本次发行前,公司存在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动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9. 上市地点
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0. 本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的有关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见《上海宝钢包装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方案的公告》(公告号:2023-011)。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修订了《上海宝钢包装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
具体内容见《上海宝钢包装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同日披露。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计划(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上海宝钢包装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计划》。
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上海宝钢包装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预案(修订稿)》。
五、会议同意3票,反对0票,反对0票弃权投票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发行计划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计划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见《上海宝钢包装有限公司同日披露的a股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稀释即期回报和填补措施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具体的填写回报措施、公司填写回报措施的承诺等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见《上海宝钢包装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稀释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修订稿)》(公告号:2023-012)。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3-010
上海宝钢包装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3月15日,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 股东大会采用的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及次次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的投票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日期:2023年3月15日 13点30分
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罗东路 1818 号会议室
(五)网上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自2023年3月15日起,网上投票的起止时间:
至2023年3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天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大会当天9日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15-15:00。
(6)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融资融券、转让融资、约定回购业务账户和投票程序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涉及融资融券、融资业务、约定回购业务相关账户、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投票 一 执行规范操作等有关规定。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投票股东的类型
■
1、所有提案披露的时间和媒体披露的时间
上述第一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分别于2023年2月28日和2023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http://www.sse.com.cn/)披露《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无关联股东回避投票的议案:
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5、参与优先股股东表决的议案:无表决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在线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投资者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时,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请参阅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的具体操作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表决权的总数是其名下所有股东账户持有的同类普通股和同品种优先股的总数。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网上投票系统参加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何股东账户参加。投票结束后,同一类别的普通股和同一品种的优先股被视为股东账户下的所有股东分别投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表决的,其所有股东账户下的同类普通股和同一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以各类股和品种股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投票超过选举票数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候选人数的,视为无效投票。
(4)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只有在表决完所有议案后才能提交。
(六)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投票方式采用累积投票制,详见附件2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股权登记日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见下表),并可委托代理人以书面形式出席会议和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式
为确保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提前书面登记确认:
1. 登记时间: 2022年3月10日(星期五) 16:30 前
2. 注册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罗东路 1818 号
3. 登记方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可以书面回复登记(传真或信函),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名称(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号码、联系地址、股权登记日持有的邮政编码(代理人必须附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罗东路 1818 号
邮编: 200949
电话: 021-56766307
传真: 021-56766338
邮箱: ir601968@baosteel.com
联系人:王逸凡、赵唯薇
(二)参加会议的注意事项
1. 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当天佩戴口罩,并配合公司疫情防控措施。
2.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携带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到达会场,并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配合会议登记。
(3)股东大会预计将持续半天,参与者将自行承担住宿和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采用累积投票制度进行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宝钢包装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贵公司2023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或本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有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
■
客户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客户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选择“反对”或“弃权”意向中的一个并打√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
1、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编号。投资者应在每个议案组下投票给每个候选人。
二、二。申报的股票数量代表选举的投票数量。对于每个提案小组,股东持有与提案小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投票总数。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的,股东大会选出董事10人,董事候选人12人,股东选出董事会提案小组选出1000股。
第三,股东应当以各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股东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投票,不仅可以将选举票数集中在候选人身上,还可以根据任何组合投票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每个提案分别累计计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计投票制度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人,董事候选人6人;独立董事2人,独立董事候选人3人;监事2人,监事候选人3人。需要投票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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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公司100股,采用累计投票制度。他(她)在议案4.00“选举董事议案”中有500票表决权,在议案5.00“选举独立董事议案”中有200票表决权,在议案6.00“选举监事议案”中有200票表决权。
投资者可以限制500票,并根据自己的意愿对提案4.00进行投票。他(她)不仅可以将500票集中在候选人身上,还可以根据任何组合分散给任何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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