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3 证券简称:三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三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
以及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三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担保企业名称:内蒙古三维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三维”)。
● 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三维与部分合作银行银团签订贷款金额不超过2.6万元贷款合同,内蒙古三维BDO一体化项目建设贷款,内蒙古三维向银团申请贷款不超过2.6万元担保。为保证上述贷款合同的履行,内蒙古三维利用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资产提供抵押。
●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实际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三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万元(不包括在担保金额内)。
● 本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外部担保余额为157万元、576.22万元(不含本担保),占公司最新审计净资产的51.6%,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四川三维为合营企业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为5321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43%。公司无逾期担保。请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概述
(1)本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三维BDO一体化项目一期的资金需求,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三维与部分合作银行签订贷款金额不超过2.6万元的贷款合同,其中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是银团的领导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账户银行)公司作为担保人,为内蒙古三维向银团申请贷款提供不超过2.6万元的等额担保。贷款金额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最终融资金额以内蒙古三维与银团签订的相关协议和实际发生金额为准。贷款资金专门用于BDO一体化项目一期建设。贷款期限为7年,从第一笔贷款资金的提款日/生效日起至[满7(7)周年](包括当日)。为确保内蒙古三维与银团签订的贷款合同的履行,内蒙古三维自愿根据贷款合同与债务人形成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内蒙古三维利用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资产提供抵押。为保证内蒙古三维与银团签订的贷款合同的履行,内蒙古三维自愿按照贷款合同与债务人形成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内蒙古三维利用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资产提供抵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贷款合同的银行组成银团,与内蒙古三维签订银团贷款抵押合同。为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三维贷款融资担保金额不超过2.6万元,公司将根据内蒙古三维实际需求和批量提款金额提供等额担保,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三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三维未提供反担保,内蒙古三维其他股东姚振德也为内蒙古三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整体担保风险可控。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4日和2022年5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担保总额的议案》授权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见2022年4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担保总额的公告》(公告号:2022-021)。具体内容见2022年4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述发布的《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担保总额的公告》(公告号:2022-021)。在公司年度担保金额预计范围内,无需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实际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三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万元(不包括在担保金额内),可用担保金额为2.7万元。
二是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内蒙古三维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300MA7yPQ3J2K
注册资本:一拾七亿陆千陆百万元(人民币元)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6月28日
法定代表人:陈晓宇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低碳产业园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化工产品);销售化工产品(不含许可化工产品);固体废物处理;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服务;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化学品制造);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生化产品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翻译服务;货物进出口;热生产供应。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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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担保人内蒙古三维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姚振德持有其10%的股权。
(4)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重大事项:无。
(五)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内蒙古三维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银团基本情况和贷款基本情况
借款人:内蒙古三维新材料有限公司
领导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
参与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乌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
代理行(账户行):乌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人:三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贷款总额:不超过2.6万元。
贷款期间:
贷款期限为7年,从第一笔贷款资金的提款日/生效日起至[满7(7)周年](包括当日)。
贷款用途:内蒙古三维新材料有限公司BDO一体化项目一期建设。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人内蒙古三维三维
1、担保人:三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担保人在本担保合同项下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范围:贷款合同项下本金[人民币][2,600,000,000.00](金额大写[2拾陆亿元])和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手续费、电信费、杂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4、担保期间:
(1)本担保合同的担保期自本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贷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2)保证人同意延长债务的,保证期应当自延长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贷款人按照贷款合同约定提前宣布债务到期的,保证期应当自贷款人宣布的债务到期之日起三年。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的,保证期应当自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3)上述保证期规定不相互排斥,而是补充适用。
五、担保的原因和必要性
本担保是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三维乌海BDO项目建设融资需求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有利于乌海BDO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内蒙古具有良好的三维偿债能力,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重大事项。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内蒙古3D90%的股份。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3D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控股子公司内蒙古3D未提供反担保。内蒙古3D的其他股东姚振德也为内蒙古3D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5日和2022年5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担保总额的议案》授权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年度担保金额预期范围内,无需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七、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和逾期担保累计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外部担保余额为157、576.22万元(不含本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6%,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四川三维为合营企业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为5321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43%。公司无逾期担保。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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