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3-002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11月3日,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号:2022-067)。其中,公司副总经理王伟先生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6个月内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789股(占公司总股本0.38%);公司副总经理何春先生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6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
近日,公司收到王伟先生、何春先生发布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通知书》。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减持股份若干规定》,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已超过一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
1、股东减持股份
截至2023年2月2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盘,公司股东王伟先生和何春先生在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2、减持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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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王伟先生和何春先生持有的有限销售条件股为高管锁定股。何春先生有限销售条件股的数量变化是由于高管锁定股每年年初根据其上一年底的持股数量重新计算造成的。
注2:若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一致,则为四舍五入。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经营、《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减持计划已按有关规定预披露。减持进展与之前披露的意向和减持计划一致,无违规行为。
3、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流通限制和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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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伟先生、何春先生均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违反承诺。
4、王伟先生和何春先生都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改变公司的控制权,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可持续经营。
5、公司将继续关注王伟先生和何春先生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进展,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王伟先生、何春先生签署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通知书》。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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