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0 证券简称:金自天正 公告号:临2023-001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有限公司关于提起重大诉讼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提示:重要内容:
● 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 上市公司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金额:本金 9533.33万元及利息、违约金、诉讼费等。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的损益产生负面影响:诉讼案件尚未审理,也无法判断对公司当前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根据案件的审理过程和结果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请注意投资风险。
2023年2月24日,公司收到《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一、诉讼基本情况
2011年6月,公司与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威远钢铁有限公司)签订了《威远钢铁有限公司钒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含钒材料压力加工项目三电项目总承包合同协议》。2012年6月,双方签订了《补充协议》,合同总额为21295万元。2023年1月18日,公司向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23年2月20日立案受理,案件号:(2023)川10民初5号。
原告: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富丰路6号
法定代表人:杨光浩
被告: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威远县解放街连接镇
法定代表人:王劲
二、诉讼案件的背景、事实和请求。
2011年6月28日,公司与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威远钢铁有限公司钒资源综合利用工程钒材料压力加工工程三电工程总承包合同协议》,合同金额为20800万元,2012年6月27日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金额增加至21295万元。2014年7月28日,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在《钒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上盖章确认,最终结算合同总额为2113.33万元。
项目验收后,公司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催促,但被告未及时足额支付,理由是资金紧张和债务重组。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被告上述合同款11580万元,其余9533.33万元至今尚未支付。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公司依法提起诉讼,请求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剩余合同款9533.33万元及相应的违约金、逾期利息和诉讼费用。
截至本公告之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三、本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截至目前,公司已确认该合同的收入为10611.31万元,并已结转所有合同费用。根据上述案件的审理过程和结果,公司将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布案件进展情况。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金天正智能控制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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