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2 简称:迈威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4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临时补充营运资金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威生物”或“公司”)拟临时补充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1万元、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
●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25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筹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迈威(上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证监会许可证〔2021〕3859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9,900,000股,每股发行价34.80元,募集资金总额3.476、5.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03、432、172.40元。2022年1月10日,上述资金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了公司新股公开发行资金到位情况,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第61474717_B0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专门的募集资金账户。募集资金到达后,全部存入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已与发起人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信息(www.sse.com.cn)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迈威(上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第一次公开发行股票,在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招股说明书和公司部分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和使用超额资金补充投资抗体药物研发项目公告(编号:2022-036),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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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21、891.19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08、452.03万元(不含存款利息及扣除手续费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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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营运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建设进度,预计公司未来12个月将闲置部分募集资金。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南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规范经营、募集资金管理措施等相关规定,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照既定进度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1万元(含资本)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营运资金,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和需要,公司将随时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对公司的影响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营运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直接或间接安排新股配售、认购,或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不提供控股子公司以外的财务资金,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冲突,募集资金的使用和损害股东权益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会受到影响。
六、审议程序
2023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万元(含本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营运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实,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营运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需要进行调整,有利于解决公司临时营运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业务效益,符合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这部分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如公司业务发展、日常经营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冲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相关审查程序合法合规。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营运资金,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在确保募集项目所需资金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营运资金,有利于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不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损害股东利益。上述事项的内容和审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营运资金,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实,发起人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营运资金已经董事会、监事会批准,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营运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直接或间接安排新股配售、认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涉及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补充营运资金的时间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营运资金无异议。
八、网上公告附件
(1)迈威(上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二)《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关于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临时补充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62 简称:迈威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5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2月21日通过电子邮件送达全体监事,并于2023年2月27日通过通讯表决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楚键先生主持,会议由监事3人,监事3人。召开会议的程序和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迈威(上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在确保募集项目所需资金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营运资金,有利于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不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损害股东利益。上述事项的内容和审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营运资金,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以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营运资金的公告》。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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