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3-003
湖南景峰医药有限公司
与常德德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自愿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合作的意向协议,仅作为指导文件和签订其他相关具体合同的依据,后续具体合作事项、实施内容和进度仍不确定。公司将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按照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披露相关信息。
2、本协议不涉及具体项目和金额,对公司今年的经营成果有影响, 这取决于双方正式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
3、近三年公司披露的框架协议具体情况见本公告“六、其他说明”。
一、概述
湖南景丰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近日与常德德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源集团”或“乙方”)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充分利用公司的技术、人才、市场和资源配置优势,在原料药研发、成果转化、药品注册生产、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形成战略合作关系。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框架协议,不涉及实质性交易,不构成相关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战略框架协议的签署不需要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二。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对方的概况
企业名称:常德德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61,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胡建新
注册地址:桃林路661号(双创大厦19楼),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00791073
成立日期:2007 年 03 月 13 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资本投资服务、投资资产管理、投资项目管理活动、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水利土方工程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服务、货运港口、装卸、一般仓储、土地使用权租赁服务、现场准备活动、企业总部管理、土地管理服务、国有资产管理、城市更新、工业园区开发配套建设、经济适用房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德源集团是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的企业,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100%的股权。
(三)与公司关系:德源集团与公司无关联。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湖南景丰医药有限公司
乙方:常德德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合作的主要内容
1、双方计划充分利用甲方的技术、人才、市场和资源配置优势,在原料药研发、成果转化、药品注册生产、人才培训等方面进行全面、多层次的合作。
2、甲方计划在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药品研发生产项目;乙方应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以适当的方式投资甲方或项目,并积极帮助甲方或项目申请政策支持。
3、双方将根据本协议确定的合作原则,对双方的合作内容另行签订协议,以双方后续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
(二)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双方内部审议程序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的,双方可进一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协议可以通过双方的书面同意终止。
4、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引起的任何争议都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在争议发生后30天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不涉及具体的合作项目,也不会对公司今年的业务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如果后续的具体业务能够按计划顺利进行,将对公司未来的业务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明确了公司与德源集团的战略合作关系,有利于实现互利共赢、协调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竞争力。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也不依赖协议的另一方,也不排除公司与其他合作伙伴的合作。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只是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双方合作事项的原则协议,主要是为了充分发挥双方在各自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资源优势,通过建立平等尊重和双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协议涉及的合作事项需要签订具体的业务合同,具体的合作和业务进度是否最终可以达成。实际业务合作以双方签订的具体业务合作协议为准。请注意投资风险。
2、本公司未来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下的具体合作事项进行合作、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应当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说明
1、过去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
■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持股变动
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持公司股份均未变更。
3、在接下来的三个月里,公司的控股股东和持股 超过5%的股东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解除限制和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未来三个月减持股份的计划。有关人员未来拟实施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湖南景丰医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