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23-016
转债代码:128100 转债简称:搜特转债
搜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诉讼(仲裁)阶段:最终裁决
2、上市公司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3、涉案/执行标的金额:约136.35万元
4、东莞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公司”)对公司的影响、“第一被申请人”和搜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搜索集团”)、“公司”、(2021)穗仲案第8729号)裁决未能如期履行,申请人东莞银行道郊支行(以下简称“东莞银行道郊支行”)、“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处置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
东莞银行道教支行起诉供应链公司,搜索集团金融贷款合同纠纷涉及贷款合同,公司根据贷款合同提取利息和罚款利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预计利息和罚款利息约329.5万元。根据裁决的内容,公司将案件涉及的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和受理费约6.85万元计入当期损益。
2021年7月3日,公司披露了东莞银行道教支行诉供应链公司、搜于特集团金融贷款合同纠纷案[案号(2021)穗仲案第8729号]。详见《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056》、《证券时报》等媒体:关于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
1.公司上述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
2023年2月24日,公司收到广东仲裁委员会对上述案件的裁决[(2021)穗仲案第8729号],主要裁决如下:
1、首先,被申请人在信用证下偿还贷款本金1000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截至2021年5月10日,逾期利息为0元;后续逾期利息按东银(1700)2020年证书第005063号)的《信用证开证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
2、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赔偿律师费2.5万元,财产保全费5万元;
3、本案受理费33671元(申请人已预付33768元,退还97元),处理费4862元(申请人已预付5065元,退还203元)。本案仲裁费38533元,由第一被申请人承担(费用已由申请人预付,广东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不予退还,第一被申请人直接支付);
4、第二、第三,被申请人在债权本金3.5万元及相应逾期利息、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范围内,对上述第一至第三项裁决第一被申请人应付的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5、不支持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上述裁决第一、第二、第三人应当自本裁决送达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全部支付申请人的款项。逾期支付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处理。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2、上述诉讼和仲裁案件对公司的影响
如果供应链公司和搜索集团未能按时执行裁决[[(2021)第8729号]的裁决,申请人东莞银行道教支行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处置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
东莞银行道教支行起诉供应链公司,搜索集团金融贷款合同纠纷涉及贷款合同,公司根据贷款合同提取利息和罚款利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预计利息和罚款利息约329.5万元。根据裁决的内容,公司将案件涉及的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和受理费约6.85万元计入当期损益。
三、备查文件
[(2021)穗仲案第8729号]东莞银行道郊支行诉供应链公司、搜于特集团金融贷款合同纠纷一案裁决书。
特此公告。
搜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23-017
转债代码:128100 转债简称:搜特转债
搜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组的进展情况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11月2日,搜索于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2022-104》: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组和预重组的提示公告,公司债权人中山瑞成展示有限公司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重组和预重组,理由是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明显缺乏偿还能力,但具有重组价值。2022年10月31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案号:(2022)粤19破申137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第14号破产重组》的要求,公司将每月披露重组进展情况。相关进展现公告如下:
一、破产重组进展情况
2022年11月24日,公司披露了2022-11: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和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预重整管理人,预重整期限为六个月。有正当理由的,经管理人申请后可以延长三个月。
2022年11月25日,公司披露了《2022-112》:2022年12月26日前,通知公司债权人通过邮寄或现场申报向公司预重组管理人申报债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预重组经理正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债权申报和审查;评估机构正在评估公司资产。
公司将继续配合法院和预重组管理人依法开展相关重组工作,积极推进重组进展,密切关注相关情况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重组程序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法院接受债权人对公司的预重组申请并不意味着公司正式进入重组程序。公司能否进入重组程序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公司进入重组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件。
2、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存在退市风险警告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4.第一条(七)项规定,公司被法院受理重组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将被退市风险警告(股票前称为“”*ST”字样)。
3、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有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接受申请人对公司的重组申请并顺利实施,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促进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即使法院正式接受重组申请,仍有因重组失败而宣布破产和破产清算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4.第十七条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将终止上市交易。
4、鉴于重组的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关注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日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日报》和潮流信息网络(http://www.cninfo.com.cn),相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为准。
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搜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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